审计署公布2015年11月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跟踪审计结果

2016-10-10 14:10:48 来源:济宁新闻网

2015年11月,审计署继续组织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统称省)和29个中央部门、7户中央企业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情况的跟踪审计,重点审计了铁路、水利、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大项目推进,简政放权、重大政策落实以及部分资金管理等情况。

从审计情况看,相关部门和地区积极采取措施,切实落实简政放权、减轻中小企业负担等政策措施,取得较好成效。本次审计重点抽查了516个项目、中央资金553.3亿元,典型问题如下:

一、重点项目推进方面。一是88个铁路、水利、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基础设施等项目进展缓慢。二是中国铁路总公司下属单位虚报投资完成额12.06亿元;1个省虚报2条高速公路投资完成额58.75亿元,1个省5个区县虚报完成改善农村通村公路里程1281.2公里;2个省2个区县虚报农村饮水安全目标任务完成量。三是4个省4个市(区)8246套竣工验收1年以上的保障性住房尚未分配入住;1个省2个县以前年度建成的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未发挥效益。

二、重大政策落实方面。一是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未按规定对4家企业的8台违建发电机组并网运行行为进行有效监管。二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支持农民工创业项目、内河船型标准化中拆解改造船舶和新建示范船工作推进缓慢。三是广东省有9606名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条件的人员列为补助对象;重庆市有569名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领取低保金29.94万元;福建省仙游县38户非贫困户违规享受中央财政扶贫资金11.4万元。

三、简政放权方面。一是青岛、南京海关下属企事业单位运用政务平台系统数据,经营与海关履职相关业务向企业收费。二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收费未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增加中小企业负担。三是河南省部分地区的城建档案馆违规向建设单位收取城建档案保管费2587.56万元。四是山东省将企业预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作为办理行政许可前置条件,且超规定比例将专项资金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四、资金管理方面。一是2个省相关部门审核把关不严,个别单位弄虚作假申请中央资金9044万元。二是财政部下达煤矿安全改造项目和煤矿重大灾害治理示范工程项目预算指标晚,影响相关工作进展。三是2015年度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缓慢。四是16.46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长期结存未按计划使用。

本次还检查了前期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从检查情况看,水利部、农业部、交通运输部、工商总局等中央部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内蒙古自治区、甘肃省等地方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跟踪审计反映的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认真纠正问题,对一些单位和个人弄虚作假、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推动政策措施贯彻落实。

附件:1.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2.整改取得较好效果的案例

附件1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重点建设项目推进方面

本月重点审计了铁路、水利、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公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推进情况,还关注了高速公路、跨河公路桥梁、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等重大项目的推进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铁路建设方面。

1.中国铁路总公司下属单位虚报投资完成额12.06亿元。

2.部分计划2015年新开工铁路项目进展缓慢。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批复的66个拟新开工项目中,有42个尚未开工,涉及年度投资额100.84亿元。如中国铁路总公司下达2015年度计划新开工项目叙永至毕节铁路年度投资计划13亿元,但因各出资方未能就相关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投资计划无法落实到项目实施单位,至10月底仅完成前期投资1414.45万元,项目尚未开工。

3.沈阳市未落实拆迁资金,导致沈西工业走廊火石岗至渤海铁路项目无法按期投入运营。该项目跨经沈阳、盘锦和鞍山3个市,计划投资36.86亿元,计划完工日期为2015年3月。至2015年10月底,因沈阳市政府尚未落实征地拆迁资金113 750万元,征地拆迁无法开展,使沈阳段52公里铁路尚未开工,已完工的盘锦、鞍山段线路也无法按期投入运营。此外,辽宁省安排的该项目征地拆迁补助资金中,有7950万元被沈阳市辽中县政府挪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有5000万元在沈阳市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闲置10个月。

(二)水利工程方面。

抽查发现,2项水利工程由于征地拆迁等工作不到位,导致项目进展缓慢。

2014年12月,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批复建设诸暨市高湖蓄滞洪区改造工程,计划总投资22.01亿元,2015年计划投资1亿元,截至2015年10月底,该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尚处于前期准备阶段,累计完成投资1317.79万元,仅占2015年投资计划的13.18%,工程建设进度缓慢。

轿子山水库工程总投资为6.64亿元,2013年至2015年,云南省和昆明市下达工程投资计划合计2.2亿元,要求主体工程于2015年底前开工。截至2015年11月11日,累计完成投资7142万元,核心部分拦河坝—溢洪道工程仍未开工。

唐山市2012年以前开工建设、2014年11月以前竣工验收的3533套廉租房和公租房尚未分配入住。

2012年12月,巴南区花溪苑廉租房完成1300套住房的竣工验收,截至2015年10月底,尚有417套未分配入住。

2012年至2014年10月底,西咸新区保障性住房共计竣工验收5300套,截至2015年10月底,尚有3641套未分配入住。

2014年8月,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的1634套公租房竣工验收,截至2015年11月16日,尚有655套未分配入住。

2.黑龙江省漠河县保障性住房项目进展缓慢。2011年3月,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县人民政府在未摸底调查的情况下,决定在距离北极村8公里外的龙岛新建林区棚户区安置住房用于打造旅游名镇及安置部分居民等。6月,该棚户区改造项目正式开工。而入户调查显示,仅3成危旧房屋居民同意搬迁改造。2012年底该项目主体工程完工后,配套设施至今未建设完成,涉及24栋828套住房的8655.55万元投资。

(四)农村公路方面。

四川省达州市虚报完成改善农村通村公路里程1281.2公里。四川省达州市及5个下属区县交通运输局,将不属于农村通村公路统计范围且不符合村道建设标准的农户入户道路作为完成改善农村通村公路里程上报,共上报完成改善农村通村公路里程2838.8公里,比实际完成数1557.6公里多报1281.2公里。

(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方面。

1.2个省个别地区虚报农村饮水安全目标任务完成量。

2015年10月底,哈尔滨市双城区上报农村饮水工程已建成集中供水工程64处,完成投资8986万元,已解决13.32万农村居民饮水问题。经核实,上述64处集中供水工程中仍有11处未实现通水到户,占上报建成的17.19%,计划解决的39个屯、2.73万人饮水安全任务实际未完成,占上报解决饮水安全问题总人数的20.5%。

2015年10月底,辽宁省康平县上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完成额7130万元。经核实,截至2015年11月12日,康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际完成投资6805.62万元,虚报投资完成额324.38万元,虚报解决饮水安全人数3.01万人。

2.安徽省霍邱县、枞阳县以前年度建成的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未发挥效益。一是霍邱县高镇自来水厂集中供水工程项目于2010年12月竣工验收,计划解决1.25万人饮水安全问题。2013年扈胡镇政府将该水厂交付第三方承包经营时,主供水管网渗漏导致无法正常供水,至2015年10月底仍处于停止供水状态,1.25万人饮水安全问题未实际解决。二是根据2012年枞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枞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获批项目资金160.1万元,用于水质检测中心办公场所建设和设备购置,由于枞阳县水质检测中心没有配备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至2015年10月底仍无法开展水质检测工作,2014年11月购置的水质监测设备闲置。

(六)5个省21个污水处理项目进展缓慢。其中,有5个项目由于地方自筹资金未到位等原因未开工;16个项目由于征地拆迁工作未完成、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等原因未按计划开工或完工。

林口县刁翎镇污水处理工程、古城镇污水处理工程、柳树镇污水处理工程、林口县污水处理厂再生利用工程

2013年8月,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2590万元,计划2014年完工。截至2015年11月底,因地方自筹资金不到位,4个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仍未开工。

2012年9月收到中央专项资金,2013年3月立项,由于建设资金不足导致该项目截至2015年11月底仍未开工。

该项目计划建设工期2014年4月至2015年9月。截至2015年11月底,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已建成,但污水提升泵站、污水管网和中水回用管线尚未建设,实际完成投资2780万元,占计划总投资的54.28%。

2011年9月至2015年10月底,7个项目共收到财政补助资金11200万元,由于项目所依托的城市道路项目和城中村改造计划推迟实施或反复调整等,截至2015年11月底,7个项目均未开工。

此外,由于建成后环境监测不达标或配套设施不完善,致使已建成的昆明主城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西安国际港务区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一期)闲置,未发挥治理效果,涉及投资4.58亿元。

(七)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口岸项目进展缓慢。该项目于2011年2月启动,属于北京市“十二五”期间重点工程,按工程计划进度,应于2013年一季度取得土地使用权等并开工建设,于2015年12月竣工。但至2015年11月20日,该项目用地5个地块中,尚有3个地块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2个地块也仍未开工建设。

(八)天津市自行改变海河下游通航标准,导致总投资10.23亿元的3个跨海河桥项目停工、116.87亿元的西外环高速公路项目进展缓慢。交通运输部1998年评定,海河干流为内河一级航道。而天津市2010年同意海河下游地区新建桥梁按照内河四级航道标准建设。此后开工建设的安阳道跨海河桥(总投资5.71亿元)、于新道跨海河桥(总投资3.45亿元)、唐津高速公路扩建工程跨海河桥(总投资1.07亿元)、西外环高速公路(总投资116.87亿元)的节点工程——跨海河特大桥4座桥梁,均按内河四级航道标准规划设计并施工。因通航标准调整未经交通运输部等批准,上述项目无法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被海河海事局停止水上作业,最长停工达43个月。

(九)甘肃省虚报2条高速公路投资完成额58.75亿元。2015年10月,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向交通运输部上报肃州至酒泉高速公路、白疙瘩(蒙甘界)至明水(甘新界)高速公路2个项目投资完成额36.5亿元、50亿元,共86.5亿元。经核实,上述2个项目实际完成投资仅分别为1.75亿元、26亿元,共虚报58.75亿元。

(十)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9个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项目进展缓慢,塌陷区内2000户居民无法按期入住安置小区、学生无法就近入学。2013年6月至2015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共批复平顶山市石龙区11个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项目,计划总投资8.01亿元(含中央预算内投资1.9亿元和企业自筹6.11亿元),要求2015年4月底前全部开工,其中6个项目应于2015年6月底前完工。但至2015年10月底,由于4.88亿元企业自筹资金未到位,导致5个项目未按时开工、4个项目未按时完工,计划安置的塌陷区内2000户居民无法按期入住安置小区;计划容纳36个班、1620名学生食宿的1所中心小学未按期建成,塌陷区内学生无法就近入学。

(十一)教育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进展缓慢。为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2011年,教育部、财政部启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级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项目建设(以下简称示范基地项目),每个项目中央财政一次性补助3000万元。抽查发现,至2015年11月,有8个项目资金下达1年以上仍未开工,如上海市、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辽宁省鞍山市3个示范基地项目于2012年立项,由于方案审批耗时长、前期工作不充分、资金下达后多次变更建设地址等原因,将近3年仍未开工,中央财政资金8573.48万元闲置,其中牡丹江市示范基地项目已被取消资格。

二、重大政策落实方面

(一)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未按规定对4家企业的8台违建发电机组并网运行行为进行有效监管。2005年10月至2007年7月,安徽华电六安电厂、皖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宿州热电有限公司和上海奉贤燃机发电有限公司4家企业建设的8台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447.5兆瓦)未经核准也未取得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即并网发电。2013年6月电力监管职能划归国家能源局后,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未对上述事项进行有效监管。2013年至2015年11月20日期间,安徽省和上海市的相关单位在上述8台发电机组不具备并网发电资格的情况下,累计向其下达发电量计划108.08亿千瓦时,且发电计划均抄送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至2015年11月,上述发电计划已完成。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支持农民工创业项目推进缓慢。至2015年11月,崇左市本级和各区县共收到自治区安排的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农民工创业孵化基地补助、农民工创业园建设试点项目补助和农民工培训实训基地建设补助等2015年农民工创业扶持补助资金1254.12万元,因创业孵化基地和农民工创业园建设进度慢、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基金和贷款对象未落实等原因,上述补助资金全部结存在市县财政,相关工作推进缓慢。

(三)内河船型标准化中拆解改造船舶、新建示范船工作进展缓慢。2013年8月,交通运输部、财政部会同全国18个省市联合制发《“十二五”期推进全国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了“十二五”期间内河船型标准化率、节能减排与防污染指标和内河船舶平均吨位等标准化指标。截至2015年10月底,经船东申请,交通运输、财政主管部门核准,全国需拆解改造船舶共计19 117艘,实际仅完成9233艘,占比48.3%;需新建示范船共计172艘,实际新建52艘,占比30.2%。2014年和2015年,国家财政安排内河船型标准化拆解改造新建补贴资金合计29.63亿元,至2015年10月,该项资金仅支付7.91亿元,占补贴资金的27%。

(四)广东省有9606名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广东省农村危房改造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把关不严,将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条件的非贫困户1922人、除农村危房外还有其他住房的3575人、所居房屋危险等级不符合改造标准等条件的4109人列为补助对象。截至2015年11月20日,这些人员已有1708人所属房屋完成改造或验收,部分人员已经领取了补贴。

(五)重庆市有569名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领取低保金29.94万元。2015年10月,重庆市有305名出资10万元以上经商办企业的企业股东不符合领取低保金条件,领取低保金14.92万元;有264名购买了轿车并在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了车辆登记的个人不符合领取低保金条件,领取低保金15.02万元。

(六)福建省仙游县38户非贫困户违规享受中央财政扶贫资金11.4万元。其中,有25户拥有城镇商品房,有19户拥有汽车,有11户属于工商业主。

三、简政放权方面

(一)青岛、南京海关下属事业单位或企业运用政务平台系统数据等,经营与海关履职相关业务向企业收费。南京海关数据分中心下属江苏知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青岛海关数据分中心(以下分别简称江苏知贸公司、青岛数据分中心)通过“知贸通”、“通关一点通”等软件,在代理报关企业按海关要求传输数据时,向企业提供规范化检查、数据校验等服务,并分别以每单最高12元、20元的标准向企业收费。其中,数据校验服务需要利用中国电子口岸平台等政务系统数据与之进行比对,且通过中国电子口岸政务平台服务器和线路传输。2014年,江苏知贸公司向代理报关企业提供上述服务收费涉及的报关单数占该关区同期报关单量的89%,2014年至2015年10月获得上述服务收入14 015.3万元,收费业务利润率68.89%,并向南京海关数据分中心等股东单位分红7700万元(该企业股东均为南京海关所属单位或企业);青岛关区内实际只有青岛数据分中心从事上述收费业务,2015年1月至10月该中心获得上述服务收入5346.2万元,收费业务利润率60.88%,并向青岛海关上缴4100万元。

(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收费增加中小企业负担。2014年7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设立面向挂牌企业的“挂牌仪式服务费”,对挂牌企业设定不同的收费档次,包括“基础套餐4万元、经济套餐6万元、精品套餐8万元”。截至2015年10月末,共收取挂牌仪式服务费4119.9万元。期间因提供挂牌仪式服务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支出为376万元。

(三)河南省信阳、开封、三门峡3市的城建档案馆违规向建设单位收取城建档案保管费2587.56万元。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属住房城乡建设或城市规划部门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城市建设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登记、编目与保管工作。抽查发现,信阳、开封和三门峡3市的城建档案馆违反《国家档案局关于严格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利用档案收费规定的通知》(档发〔2013〕3号)“全国各级档案部门(含各级各类档案馆)必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立即停止所有利用档案收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的要求,对必须移交其保管的、不应收费的城建档案,自2014年1月至2015年10月末,向301家建设单位一次性预收10年至50年的档案保管费共计2587.56万元。

(四)山东省将企业预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作为办理行政许可前置条件,且超规定比例将专项资金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山东省2003年出台的《山东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实施细则》将预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作为建设单位办理规划、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占压了企业资金。2011年至2014年,山东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支出24 10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1 785.39万元,占48.89%,不符合财政部、原国家经贸委《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02〕23号)“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等生产性开支不得少于当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支出总额90%”的规定。

四、资金管理方面

(一)辽宁省个别企业弄虚作假申请中央补助资金3323万元。一是2014年9月,铁岭市佳信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东北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专项资金。所申请项目已于2012年4月进行开发并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但由于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发展改革局审核把关不严,该项目投资计划于2014年10月获得批复。2014年12月,铁岭市财政局将中央预算内资金2723万元拨付至铁岭市银州区财政局。截至2015年11月,中央资金2723万元已闲置10个月。二是铁岭天实机械有限公司用设计功能为食堂、宿舍、会议室且主体已完工的综合楼申报研发中心项目,申请东北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专项资金600万元。由于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发展改革局审核把关不严,项目投资计划于2015年7月获得批复。2015年9月,该资金已拨付至铁岭市财政局。

(二)吉林省大安市交通运输局以已建成公路申请新建公路中央专项资金5721万元。2013年8月,为缓解地方财政压力、偿还已建成公路工程款等,吉林省大安市交通运输局将2012年已建成的9.54公里县级公路以新建公路列入2014年申报计划,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审核把关不严,于2014年9月获得中央专项资金5721万元。截至2015年10月,上述资金已由吉林省财政厅拨付至省交通运输厅,尚未拨付至大安市交通运输局。

(三)财政部下达投资计划预算指标过晚,影响地方项目建设进度。2015年7月21日,财政部收到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下达2015年煤矿安全改造项目和煤矿重大灾害治理示范工程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199 882万元的特急文件,其中中央本级预算支出796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91 915万元。财政部10月15日才印发文件一并下达上述199 882万元,距收到投资计划相隔86天。抽查黑龙江省发现,黑龙江省7月23日收到中央投资计划、10月26日收到中央预算文件,相隔95天,相关工作进展受到影响。

(四)2015年度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缓慢,资金大量结存在地方财政部门。2015年7月,财政部下达17个省市2015年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50亿元,要求各省市按照相关规定将专项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2015年7月28日,环境保护部、财政部办公厅发文要求有关省市于2015年8月20日前报送《水污染防治专项2015年度实施方案》,两部门2015年9月底组织专家对相关省市报送的方案及相关水体的年度实施方案进行技术指导,至11月5日,环境保护部向有关省市转发水污染防治专项实施方案技术指导意见,要求有关省市组织相关地市政府修改完善并批复相应水体实施方案。抽查江苏省、陕西省发现,截至2015年11月10日,7.51亿元专项资金仍未落实到具体项目。

(五)16.46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长期结存未按计划使用。审计抽查了13户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2013年及以前年度国有资本预算使用情况,截至2015年10月底,有16.46亿元未按计划使用完毕,涉及9家企业的11个项目。其中:因项目选址变更、项目实施方案调整等原因导致项目实施进度慢未使用资金13.92亿元,因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效益等原因导致项目停止实施未使用资金2.54亿元。上述资金结存时间1年以上2年以下的10.78亿元,2年以上的5.68亿元。

附件2

整改取得较好效果的案例

一、水利部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水利部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及时召开落实审计报告专项工作会议,逐项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按照“一单位一单”的形式,逐项要求责任单位落实整改。为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成立了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任务分工方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意见》,与地方省级人民政府签订责任书,多次对中央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月调度会商,明确整改事项和工作要求,截至2015年10月底,2014年安排的46项重大水利工程中央投资已完成377.9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98.7%,对于尚未完成的2014年度投资计划,正在继续督促相关省份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对审计反映的部分地区虚报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人口问题,水利部共派出67个督查工作组,核查了2000多处工程建设情况,并对26个省发出整改通知,有力推动了工程建设。

二、农业部推动财务和项目管理工作规范化。农业部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全面通报,并印发通知要求各单位认真整改、及时纠正,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对审计中发现问题较多的下属单位开展了跟踪督导,及时掌握审计整改进度,提醒和督促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审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正在研究制定《农业部部门预算项目管理规则》、《农业部部门决算审核细则》、《农业部部门预算项目专项审计管理办法》,进一步推动财务和项目管理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交通运输部制定并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方案》。交通运输部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多次召开会议要求部机关和各有关单位认真开展整改;研究制定了《审计整改工作方案》,强调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和工作流程,加强财经纪律教育,加强督促检查;对审计查出的该部下属单位自定收费项目,对车辆生产企业开展的车型遴选试验收取申报费、检验费问题,已停止收费;对主管的潜水打捞协会仍在自行设置职业资格问题,已责成协会停止开展有关业务。

四、工商总局推动商事制度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修订。工商总局高度重视“先照后证”改革后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修订工作滞后的问题,从2015年5月开始,对涉及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整理出涉及32个部门、98部部门规章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需修改文件目录,印送国务院各部委和各直属机构,供其清理工作参考。截至2015年9月底,有85个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已经修改完成,102个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已列入部门立法计划或正在修改等。

五、广西壮族自治区及时整改精准扶贫中存在的问题。审计指出广西壮族自治区马山县精准扶贫工作推进不力、大量扶贫资金结余、部分扶贫对象不符合建档立卡标准等问题后,自治区党委、政府均高度重视,立即开展相关整改工作。截至12月4日,已将以前年度结转结余的扶贫资金7056.14万元全部安排到186个项目,其中132个项目已完成建设,54个项目正在实施;追回52人违规获取的小额贷款贴息和城乡低保补助资金9.45万元后上缴国库;对马山县扶贫办、财政局、相关乡镇等单位有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追责,共问责乡科级以下干部46人,其中立案26人,诫勉谈话16人,通报批评4人。

六、贵州省加快保障性住房配套设施建设。审计指出贵州省贵阳市15个保障房项目市政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导致30 855套保障性住房未能及时投入使用问题后,贵州省委、省政府以及贵阳市委、市政府对该问题迅速落实整改。一是贵州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保障性住房分配入住工作的紧急通知》,派出住建、监察、发展改革、督查等部门组成的调查工作组,开展现场调查、督促整改;二是贵阳市政府制定了《保障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分解表》,筹集资金,倒排工期,交叉作业,明确专班专人推进落实,截至12月上旬,已有3个项目3198套保障房整改完毕,达到入住条件并完成分配;三是启动问责程序,拟对涉及的慢作为干部进行问责。

七、内蒙古自治区加紧清理违规享受低保政策人员。审计指出内蒙古自治区884名财政供养人员违规享受低保问题后,内蒙古自治区领导高度重视,自治区民政厅印发《关于做好违规享受低保政策人员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截至2015年11月底,制定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救助办法》,完善了自治区社会救助政策体系;对49名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记大过、行政记过等处分,对有关旗县(市、区)政府领导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对其中个别故意隐瞒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恶意骗保的对象,移交检察机关查处,并追回违规领取的资金上缴国库。

八、甘肃省庆阳市及时纠正违规收费行为。审计指出甘肃省庆阳市规划局将行政审批相关事项委托或变相指定庆阳市蓝创规划设计研究室办理,并违规收取费用的问题后,庆阳市立即责成规划局停止违规收费行为,并注销蓝创规划设计研究室。违规收取的费用在用于缴纳税款、偿还企业债务和支付注销费用之后,余额全部上缴国库。同时,给予庆阳市规划局时任党组书记、局长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庆阳市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