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徐万佳)10月12日,国家旅游局印发《国家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的通知》,将在全国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
通知指出,此次专项行动将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建立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旅游市场执法、投诉受理工作的有效协调机制,努力实现“不合理低价游”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企业诚信经营市场环境得到优化、综合监管部门联动机制得到加强等目标。主要任务包括严打低价产品、遏制“不合理低价游”势头,严查合同签订、切断“不合理低价游”链条,严管购物场所、堵住“不合理低价游”源头等。
通知明确,此次专项行动分为工作部署、集中整治、巩固提升3个阶段。第一阶段时间为2016年10月底前,国家旅游局部署专项行动;各省区市旅游委、局要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机构,出台工作举措,安排工作计划;做好新闻宣传,形成行业重视、社会参与、上下互动、共同推进的“全国一盘棋”态势。第二阶段为2017年2月底前,要加大监督力度,充分发挥12301旅游服务热线和投诉举报平台作用,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提供“不合理低价游”的线索,强化媒体的舆论监督,支持媒体曝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典型事件。要加大检查力度,强化随机抽查威慑力,建立旅游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定期公布违法违规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记录,建立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要加大处罚力度,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惩戒等措施,建立旅游市场执法机构与公安机关案情通报机制,主动引导旅游者通过司法、人民调解等途径解决纠纷。第三阶段为2017年4月底前,要形成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长效机制,对重大处罚决定建立合法性审查机制,对旅游执法裁量权建立基准制度,对影响旅游市场秩序的重大事件实行督办问责制度。要提高保障能力。建立健全旅游执法机构,强化旅游质监执法队伍建设,实现机构到位、职能到位、编制到位、人员到位,根治旅游投诉渠道不畅通、互相推诿、拖延扯皮等问题。
通知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国家旅游局成立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整治行动的指导、协调、监督,并开展巡视督察、投诉暗访、价格监督、新闻宣传等工作。各省区市旅游部门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的专项整治工作,在地方党委政府统筹领导下,明确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实施,狠抓工作落实。要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国办发〔2016〕5号文件要求,认真落实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责任清单,加强部门间对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信息沟通,强化联合执法协调监管的相关工作机制,提升综合监管效能。要建立曝光制度。国家旅游局将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每月对部分省区市重点抽查,通过现场巡查、专业暗访、舆情监测、投诉举报等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各地要建立工作台账,按月上报查处的“不合理低价游”典型案例和相关信息。上述情况国家旅游局将通过媒体每月向社会公布,形成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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