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指出: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低被严重误读——中新网

2016-10-12 13:33:20 来源:济宁新闻网

——中国收入分配问题研究报告之二

我国劳动者报酬占国民收入比重过低、亟待提高,今天几乎是社会共识,其实这不过是统计误导的又一错判。

按国际同比口径,我国劳动者报酬占比远超发展中国家,在金砖四国和中等发达国家中也位居前列,与自己纵比也不是下降,而是在持续上升。

中国劳动者报酬已进入上升周期,其增长受制于经济发展阶段,不是越高越好。以为拔高这个比重就可缩小贫富差距,更是一种错觉。美国劳动者报酬占比和贫富差距在发达国家中都居首位就是例证。

中国的收入分配改革必须走出众多似是而非的认识误区,剑指贫富不均的真正要害。

无痛的药方一般最容易形成共识,但往往也是最不见效的。要真想缩小贫富差距,其措施要比今天人们一般议论的泛泛之举,痛苦得多得多。

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偏低是误判

劳动者报酬是收入分配中的一个核心问题。而劳动者报酬成为国民最主要的收入,占有国民收入的最大比例,是社会进步的标志。由于我国的统计资料显示,这些年来劳动者报酬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在持续下降,因此,提高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成为普遍的呼声。那么,我国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毕竟出了什么问题?政府之手真能改善市场的初次分配吗?政府的正确站位应在何处?我们的研究发现,目前的认识和政策应对是建立在统计口径误判基础上的,需要重新审视与调整。

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是指国民收入在市场经济中各生产要素自发形成的分配。这时政府仅仅以商品和服务的间接税形式分享收入,还未以各种所得和转移的财政税收手段加以调节。由于国民收入与国民生产总值即GDp相差无几,而后者是通常的统计口径,因此,人们一般所称提高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也就是指提高其在GDp初次形成中的比重。根据国家统计局依抽样调查和国民经济核算的资金流量表实物部分等不同来源公布的数字,我国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及再次分配中的比例一直在直线下降,2004年还有一个剧烈的下跌。不过,2004年的下跌是因为国家统计局结合该年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在统计口径上作了重大调整,即将原自我雇佣的个体工商户(更准确地说是所有非农个体户)的收入,由原本全算作劳动者报酬,改为营业盈余。由于缺了这一部分,2004年及以后的劳动者报酬总量自然就掉下来一大块。为了弥补这个口径变化带来的数据不连贯,统计局已按新口径对劳动者报酬进行了历史回溯调整。同时,统计局又根据2004年经济普查资料,回溯调高了以前年度的GDp数值。这样分子调小,分母调大,调整后的各年劳动者报酬及其占GDp之比自然都会比以前大幅降低。当然这本身并不是说出现了什么问题,而只是反映了统计口径和更新数据的变化。而且在调整前后,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的下降趋势并没有任何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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