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崂山风景区将分三级保护

2016-09-08 04:20:58 来源:济宁新闻网

本报青岛讯 记者从青岛市旅游局了解到,《青岛市崂山风景区条例》(下称《条例》)近日获青岛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根据《条例》规定,崂山风景区将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保护区,风景区内明令禁止九种行为。

风景区按照景观价值和保护需要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为核心景区。一级保护区内,除必需的导览、休憩、道路、环境卫生、安全防护等游览设施外,禁止新建、扩建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及其他与风景资源保护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二、三级保护区的建设进行限制性规定:二级保护区内,严格限制与风景游览无关的建设,控制建筑高度、体量与密度;三级保护区内应保持山体余脉、河流水系、田园绿地等生态缓冲区与景观廊道,不得形成连片建设地带。违反相关规定将面临最高100万元的罚款。

济宁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