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4月18日电 (胡洪林)正在建设中的山东“一蓝一黄” 经济区首获中共中央部门突破性优惠政策。根据该政策,山东在“一蓝一黄”经济区促进市场主体发展等诸多方面享有“特权”。
记者18日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获悉,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印发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支持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意见》在支持“一蓝一黄”经济区扩大企业登记管辖权、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加快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实施商标战略、创新市场监管执法方式等方面授予山东许多突破性的优惠政策。
“一蓝一黄” 经济区系指2011年1月国务院批复的《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和 2009年12月,国务院批复同意的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两个进入国家层面的区域发展战略。国家工商总局此次出台的《意见》共6个方面33条,被视为中央部门第一个支持“一蓝一黄”经济区建设的政策性文件。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付双建今天表示,《意见》体现了山东“一蓝一黄”经济区建设的实际需要,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山东省副省长王军民也表示,《意见》,放宽了山东“一蓝一黄” 经济区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有利于山东各类市场主体壮大规模、提升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山东的转方式调结构,将会为山东营造一个更加健康有利的发展环境。(完)
高温津贴数年未涨 尴尬了谁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