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亚市16路公交车司乘人员诱导游客到天涯海角附近的黑景点“海上游天涯”一事引发关注。三亚市交通运输局经调查已责成16路公交车所属的怡兰公司开除当事的二人并缴纳3万元的罚款。(6月20日央广网)
从青岛的天价虾到三亚的假“天涯海角”,从国内到国际、饮食到景点,旅游黑市场宛如一颗毒瘤,无处不在、屡禁不止,让人扼腕叹息。
细看旅游行业的发展历程后不难发现,消费者在整个旅游链条中起到了重要作用,推动着行业的前进,他们在能承受范围内对于旅游中的普遍高消费持默许态度。而部分无良奸商正是看准了消费者不吝啬的态度中所蕴含的商机以及巨大的利润空间,在利益的驱使下违背诚信经营的原则,干起了哄抬价格、强制消费和欺瞒消费者的违法勾当。
尽管有着《旅游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驾护航,但由于消费者对旅游当地的不熟悉还是让无良奸商有了可乘之机。他们抓住了消费者求便宜与不惹事的心理,往往以抱团的形式对消费者进行一系列的错误诱导,从中榨取高额的利润。即使无良奸商被查处后,缴纳完罚款又可以改头换面地重操旧业。这种唯利是图、丧失诚信并企图打法律擦边球的思想促成了旅游黑市场进入了“不断打压又不断出现”的怪循环圈。
黑市场的存在无疑是旅游行业发展道路上的绊脚石,有效地解决这类现象迫在眉睫。“人生地不熟”并不意味着消费者就是他们手中的鱼肉,任人宰割。当遭遇不合理消费时,消费者应及时收集证据,向相关部门求助并利用网络的舆论武器,保护自身的利益。与此同时,这需要当地相关部门给予消费者更加及时有力的保护。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推进,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胜,质量和服务才是决胜根本,而不是一味地追求短期的经济收益。商家亟需正视自己,以心换心地了解游客的诉求,认真做好服务游客的工作,树立值得信赖的旅游形象,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民心与利益的双收。至于那些只会使用卑鄙手段敛财不顾游客利益的无良奸商,终有一天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文/雷颖
济宁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