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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男性公民拥有三张结婚证,而且这三张结婚证都是合法的结婚证,也就是说这不同于那种伪造的结婚证。拥有三张合法的结婚证,也就意味着在不同的城市,他的婚姻都是合法的,都是被法律所认可的。这种情况与我们传统认识里的小二、小三是有区别的。小二和小三都是没有结婚证的,而这位男子却拥有了三张国家真实的结婚证。按照重婚罪对范国强进行批捕,这是法律必须做的事情。可是我们也不能只是关注重婚罪,更应该关注其背后的管理乱象。
范国强和第一任妻子结婚的时候,是用虚假的身份办理结婚证的。也就是说,这个结婚证的获得使用的是假信息、假证件,并非是自己真实身份。这问题就出来了,结婚证的办理有着明确的规定,必须双方当事人到场,必须对身份信息进行查验。试问,当虚假的信息能够用于办理结婚证的时候,我们的婚姻登记机构是不是该承担责任?连申请结婚者的身份信息都没有搞明白,就能颁发证件?
这样的漏洞,无疑为范国强迎娶第二任妻子留下了出口。这是因为,在范国强的户口本上显示的信息为 未婚 。不过,这也暴露出了管理的问题。虽然范国强在办理第一本结婚证的时候,使用的是虚假信息,但是,他已经结婚了,已经领取了真实的结婚证却是一个事实。那么,作为管理部门而言,又该如何发现这样的事实婚姻?又该如何终结 未婚 信息的漏洞?从管理的角度来说,笔者以为管理部门也是有责任的。
值得一说的是,范国强迎娶第三任妻子的事情。为了再娶个妻子,他还在报纸上做了一则征婚广告。无疑,这个时候,范国强已经用真实的信息取得了第二本结婚证,那么在他的信息里也就应该已经从 未婚 变成了 已婚 。作为媒体,在刊发征婚广告的时候,难道没有核实信息真实性的责任和义务吗?一个 已婚人士 为何还能顺利的刊登征婚广告?而婚姻登记机关何以为一个 已婚人士 办理了结婚手续?
三个妻子都合法,三本结婚证都是真的。这已经不是一起简单的重婚罪,而是暴露出了社会管理存在的巨大漏洞。各地民政部门之间的婚姻登记信息为何不能联网?婚姻登记处为何不能在自己的系统里查阅市民的信息?这暴露出的问题,还有部门之间信息壁垒难以打破的问题。在一个信息时代,在一个已经实现了电子化管理的时代,信息原本是可以更好查询的,为何偏偏出现了一个人获得三张合法结婚证的悲催?
地域之间的信息,部门之间的信息不能再各自为政了。
济宁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