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电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发改委今日表示,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提高居民收入和调整收入分配格局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将研究制定针对重点群体的差别化收入分配激励政策,优化收入分配格局。
发改委称,“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实现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是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内容。“十三五”时期,城乡居民增收面临新形势。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城乡居民增收面临新风险、新挑战。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出现乏力趋势,持续增长面临更多不确定性;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缩小态势仍不稳定,部分领域的收入分配不公问题仍未从根本上消除;城乡居民增收渠道依然过窄,宏观分配格局中居民增收空间有待开发;收入分配政策对不同群体的激励作用尚未充分发挥,社会动力和活力仍显不足。
发改委表示,在看到风险的同时,也要看到,城乡居民还存在许多增收潜力。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正在发生转变,工资收入存在进一步上升空间;服务业和其他新兴产业增收空间巨大;房屋租赁收入不断增加,互联网金融发展使居民理财更加便捷,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有望大幅提升农民财产性收入,居民增收渠道越来越丰富;收入分配政策红利将逐步释放。
关于下一步努力方向,发改委指出,为确保如期实现城乡居民收入翻番的宏伟目标,收入分配政策要兼顾公平与效率目标,以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底线,以增强收入分配制度和政策体系弹性为新一轮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着力点,继续优化宏观分配格局,为居民增收开辟新空间,更加注重收入分配政策的激励作用,优化人力资本要素供给,对其他领域改革发挥杠杆作用,通过充分激发创业、创新、创富动力和活力,实现经济与收入同步增长的良性循环,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获得感,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
发改委表示,将与相关部门一道,研究制定针对重点群体的差别化收入分配激励政策,通过对技术工人、农民、中小创业者、科研人员、企业家、公务员、有就业能力的困难群体等的精准激励,促进形成一批宏大的高素质劳动者大军,一批适应现代农业发展、有技术肯出力的新型职业农民,一批富有活力和创新力的中小创业者,一批术业有专攻、能够潜心发明创造的科研人才,一批敢创新敢冒险的企业家和懂市场会管理的职业经理人,一批素质过硬工作有干劲的公务人员,帮助支持一批困难群体通过进入劳动力市场实现脱贫增收,在共建共享中不断缩小收入差距,优化收入分配格局。
发改委还指出,“十二五”以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收入分配调节力度明显加大,城乡居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收入分配结构不断优化。“十二五”时期,中国收入分配状况总体向好,“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十二五”时期的主要成就有:
一是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实现与经济增长同步。“十二五”规划《纲要》首次提出“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的战略目标。2010—2015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2520元增加到21966元,年均实际增长8.9%,快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增长。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实际增长7.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实际增长9.6%,实现了“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7%的目标。
二是收入分配结构不断优化。居民收入差距呈缩小趋势。2010—2015年,全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从0.481下降到0.462。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由2010年的2.99倍缩小到2015年的2.73倍。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有所优化,居民可支配收入在国民可支配收入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提高。
三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为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优化收入分配结构,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2013年2月,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全面阐述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和方向,从初次分配、再分配、农民增收和分配秩序四个方面,提出了30条政策措施,积极回应了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性进展。同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明确要抓紧研究制定各项配套措施和实施细则。2014年4月,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正式建立,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城乡住户收支调查一体化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等重点领域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和积极成效。(财经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