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企业是嘴上说着一视同仁,但在招聘过程中,却有太多正当理由不录用你,而且说得合情合理,让人无言以对。很难有证据证明招聘过程中存在歧视。
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2015年在北京等地多所高校的调查显示,比例高达86.6%的女大学生受到一种或多种招聘性别歧视,工科女大学生占80%以上。其中,有80.2%的女性认为,在招聘过程中存在招聘信息显示限男性或男性优先不给女性复试机会提高对女性的学历要求等现象。(中国新闻网11月21日)
身处校招季,我对现实中的就业歧视有了直接的感触。我注意到,新闻报道中的张芸因为就业歧视,决定放弃找工作并考研。殊不知,即便她考上了研究生,等到两三年后毕业,尽管拥有了学历优势,但仍然难免遭遇求职性别歧视。
说这话绝非危言耸听。以我身边的同学为例,我们学院共有50名左右的硕士研究生即将毕业。如今用人单位秋季招聘已经基本结束,但目前找到满意工作的人微乎其微。而其中占毕业生总数80%以上的女生,找工作的情况更是很不理想。我们私下聊天时,认为就业难背后的原因,除了整体经济下行的大环境,就是性别歧视。
该新闻谈到的案例,多是那些明目张胆的性别歧视,比如明确标明只要男生。但是,不得不说这种现象并不具有代表性,因为《劳动法》《广告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针对就业歧视问题都制定了明文规定。真正让人担忧的是隐形就业歧视。
校园招聘中存在的性别歧视,也多属于隐性歧视。我身边有不少女同学,不管从学术能力、实习经历还是学生干部履历看,简历都十分漂亮,但在找工作过程中,却很少拿到心仪工作的Offer,原因何在?不得不说,很多企业是嘴上说着一视同仁,但在招聘过程中,却有太多正当理由不录用你,而且说得合情合理,让人无言以对。很难有证据证明招聘过程中存在歧视。
基于这种原因,谈到如何规避就业歧视,已有不少专家说应该采用举证责任倒置的法则。假如被歧视者认为自己受到了歧视,在向有关单位举报后,用人单位应该出示证据证明自己没有歧视应聘者。这种方法固然有其合理性,但在我看来,即便如此,很多同学还是会放弃维权。因为校招季的时间紧迫,很多人都耗不起维权的时间。每当遭遇就业歧视,很多同学都选择忍气吞声地去找下一家。
那么,就业歧视难道就无法遏制了吗?恐怕也不是。窃以为,诸如举证责任倒置等原则固然有道理,但最根本的解决措施仍旧是政策发力:对于那些明目张胆搞就业歧视的招聘单位,必须要依法重罚,以儆效尤;更重要的是,政府相关部门拿出切实可行的政策,通过税收等方式给予企业补偿和优惠,从而减轻企业可能因雇佣女职工所产生的负担。尤其是后者,不仅有助于女毕业生找工作,也是二孩政策实施以后的应有之义。
面对校招季中的性别歧视,我们不必一味将矛头指向企业,只让企业去承担雇佣女性职工的成本。解决这一问题,更需要在政策引导上鼓励企业做到一视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