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关于做好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公布省级优秀学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集训队成员、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优秀学生、公安英烈子女、退役运动员等5类人员具备高校保送资格。
凡教育部公布的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名单中的高校均有资格招收保送生。具备保送资格拟参加保送生招生的考生均应参加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具备保送资格的考生应向有关学校或部门提出保送申请,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及考生所在中学审核确认并通过多级公示后,参加有关高校组织的保送生综合考核。高校根据综合考核成绩和学校选拔要求,确定拟录取保送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凡是被招生院校确定拟按保送生录取的考生,必须填写《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拟录取考生确认表》一式2份(以下简称《确认表》,见附件,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sdzk.cn下载),由中学填写推荐意见后,于3月底前将《确认表》寄到招生院校。
《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拟录取考生确认表》是山东省保送生录取工作的必需材料,考生只能选择寄送到1所招生院校,招收保送生的各普通高校应于2016年4月20日前,将本校所有拟录取保送生《确认表》)、拟录取保送生名单等材料,报送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招处。拟录取保送生经审核后,考生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进行公示。拟录取保送生经公示确认后,办理录取手续。已确认保送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