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至19日,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将进行报名工作,考生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须选择户籍或工作单位(在读学校)所在地的考区为应试考区,各考区于1月14日至20日进行网上确认。值得注意的是,在济宁市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不收报名费用,但是考生仍须到各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进行现场确认。
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时间为3月12日,具体考试内容为:幼儿园:9:00至11:00综合素质(幼儿园)、13:00至15:00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学:9:00至11:00综合素质(小学)、13:00至15:00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职文化课:9:00至11:00综合素质(中学)、13:00至15:00教育知识与能力、16:00至18:00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中职专业课:9:00至11:00综合素质(中学)、13:00至15:00教育知识与能力。
对于师范类专业毕业的考生而言,2012年(含)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学生在毕业后3年内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可免予教师资格考试。毕业超过3年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须按教育部规定参加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同时,自2016年起,2013年(含)以后入学且2016年(含)以后毕业的师范类专科毕业生,2013年(含)以后入学且2017年(含)以后毕业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须参加相应类型的教师资格考试。
为做好新旧政策衔接,已参加过以往山东省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两课考试)并取得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可在规定的5年有效期内免于笔试。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据招生考试院工作人员介绍,笔试单科合格成绩两年有效,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超过有效期的,需重新参加考试。根据国家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规定,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提出认定教师资格申请,取得毕业证书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且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其他条件的,方能认定相应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