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部分县市区试点启动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

2016-09-01 13:13:29 来源:济宁新闻网

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科学发展、内涵发展,改变传统、单一的以升学率评价学校和学生的唯一标准,推动基础教育质量提升和学生健康成长。日前,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开展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评价周期为5年,2016年,将选择部分县(市、区)开展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试点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范围,2018年在全市全面实施。

充分利用学生成长记录、学业水平考试等结果

既关注学业水平,又关注品德发展和身心健康;既关注共同发展,又关注个性特长;既关注学习结果,又关注学习过程和效率。此次评价将综合考查学生全面发展情况,促进中小学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扭转单纯以学生考试成绩和升学率评价中小学教育质量的倾向,科学诊断我市基础教育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寻求解决方案。本次评价将通过测试和问卷调查等方法进行,辅之以必要的现场观察、个别访谈和资料查阅等。测试和调查面向学生群体,采取科学抽样的办法实施,充分利用学生成长记录、学业水平考试、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等结果。

校长课程领导力、师生关系将纳入评价范围

此次评价将品德发展水平、学业发展水平、身心发展水平、兴趣特长养成等反映学生发展水平的指标,以及校长课程领导力、教师教学方式、师生关系、班额标准化、学业负担状况、家庭教育等与学生成长密切相关的因素作为评价的主要内容。

注重全面客观地收集信息,根据数据和事实进行分析判断; 过程性评价与总结性评价相结合,注重考查县(市、区)、学校、学科的发展和努力程度,改变单纯强调结果不关注基础、关联因素和发展变化的做法。主要通过考查学生群体的发展情况评价县(市、区)、学校、学科的教育质量,注重自我诊断、自我分析、自我改进、自我提升。通过人才引进、系统培训等形式,逐步建立一支专兼职结合的评价队伍,建立第三方评价工作机制。

设立评价工作小组,抽样确定参测学校

目前,济宁市现有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3192所,在校生达143.6万人。本次评价面向全市所有中小学校,以抽样的方式确定参测学校和学生样本。每年可结合实际,就某一年级、某一项或几项内容进行评价,学业质量可评价某一个或几个学科。一般5年为一个评价周期,完成全部项目和学科的评价工作。

2016年,选择部分县(市、区)开展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试点工作。各试点县(市、区)要加强对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的统筹规划,科学安排时间表和路线图,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范围,2018年在全市全面实施。

市教育局将成立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全市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工作领导小组在市教科院下设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全市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分析、反馈与指导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