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学军任乌鲁木齐市委书记(图-简历)

2016-08-22 16:41:47 来源:济宁新闻网

原标题:李学军同志任乌鲁木齐市市委书记 根据自治区党委安排,今天下午,乌鲁木齐市召开全市干部大会,宣布自治区党委对乌鲁木齐市委主要领导进行调整的决定,经中央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决定,李学军同志任

原标题:李学军同志任乌鲁木齐市市委书记

根据自治区党委安排,今天下午,乌鲁木齐市召开全市干部大会,宣布自治区党委对乌鲁木齐市委主要领导进行调整的决定,经中央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决定,李学军同志任乌鲁木齐市市委书记、乌昌党委书记。

会上,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马学军宣读了自治区党委任免决定。李学军同志任乌鲁木齐市市委委员、常委、书记,乌昌党委书记;同志不再担任乌鲁木齐市市委书记、常委、委员,乌昌党委书记职务。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参加会议并指出:这次干部调整,是自治区党委从全区工作大局出发,充分考虑乌鲁木齐市地位作用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通盘考虑,反复酝酿,慎重决定的,体现了以书记为班长的自治区党委对乌鲁木齐市政治上的亲切关怀和充分信任、对乌鲁木齐市领导班子建设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近年来,特别是第一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乌鲁木齐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团结带领各族干部群众,全面强化各项维稳措施,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持续改善民生,着力提升城市现代化国际化建设水平,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社会各项事业都取得重要进展。

就进一步做好乌鲁木齐市当前和今后的各项工作,车俊要求:要学习新理念、把握新常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坚定不移的维护社会政治大局稳定;紧紧围绕 四个目标 要求,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取得实效;主动适应新常态,下大力气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自觉强化 四个意识 ,坚决把从严管党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相信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以李学军同志为班长的市委带领下,乌鲁木齐市各级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会以适应新常态、展现新作为为引领,坚持新理念新状态、讲看齐严要求,强三力善作为,为把乌鲁木齐市建设成为全疆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首善之城贡献新的力量。

朱海仑在发言中说:坚决拥护和服从自治区党委决定,到乌鲁木齐工作的六年多时间里,在全市各族干部群众的关心帮助支持下,市委班子没有辜负中央、自治区党委的期望,也没有辜负全市各族人民期望。乌鲁木齐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党的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

朱海仑表示:今后将继续关注乌鲁木齐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实现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 五大中心 ,希望乌鲁木齐能建成丝绸之路新的高峰。

李学军表示:到乌鲁木齐工作后将更加深入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尽心尽力履职尽责,努力做好工作,不辜负组织上的重托和同志们的信任。

他说,今年是 十三五 开局之年,也是乌鲁木齐取得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将团结带领市委一班人,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依靠干部群众,竭尽全力做好工作。坚持中央的要求就是我们的任务,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就是我们的行动,牢牢把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决贯彻落实好自治区党委一系列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大力推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实现三个坚决目标;坚持 三个引领 , 七个坚持 ,把好的经验和做法贯彻落实到全市各项工作中;坚持求真务实、勇于担当、开拓创新,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自治区党委看齐,以深入推进自治区党委关于今年工作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推动乌鲁木齐市的各项事业向前发展;坚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廉洁自律的清白人,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最前面,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保持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良好品德和形象。

市委副书记、市长伊力哈木 沙比尔主持会议并表示:坚信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以李学军同志为班长的市委团结带领下,经过全市各族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乌鲁木齐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一定能够实现,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建成现代化国际城市和全疆首善之城的目标一定能够实现。

乌鲁木齐市四套班子领导、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各区县四套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市属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市直属事业单位及市属国有大中型企业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李学军

李学军简历

李学军,男,汉族,甘肃临洮人,1960年12月出生, 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9月参加工作。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经济系财政专业、中央党校导师制在职研究生经济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双学历,高级会计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九届政协委员,自治区人民政府第二、第三、第四届专家顾问团成员,第三届专家顾问团财经组组长。中共十七大代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自1988年7月起先后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文行处、综合计划处副处长,财政厅预算处长;

1997年11月起历任财政厅党组成员、厅长助理、副厅长(期间,于2002年5月至2002年7月在国家开发银行财务分析局挂任副局长);

2002年7月任财政厅党组副书记、厅长;

2005年1月兼任自治区地税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2006年11月任中共新疆乌鲁木齐市昌吉回族自治州党委副书记、昌吉州党委书记,兵团农六师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

2011年7月任中共新疆伊犁州党委书记,兵团四师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

2013年7月任新疆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长。(来源:天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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