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主题活动的通知

2016-08-11 07:29:36 来源:济宁新闻网

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重要部署和要求,切实组织好今年六一国际儿童节庆祝活动,让广大儿童度过一个快乐祥和的节日。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开展好庆六一活动的重大意义,精心准备,周密组织,有序开展各项庆祝活动。要以六一节日为契机,广泛宣传保护儿童的法律法规。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保护儿童少年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宣传内容,提高社会各界对保护儿童安全的认识。中小学校、幼儿园要邀请校外辅导员、法制副校长等社会爱心人士积极参与,营造尊重儿童、关爱儿童的浓厚社会氛围,促进儿童全面健康和谐发展。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本着隆重、节俭的原则,认真开展活动,突出办学特色。要重点关注特殊儿童群体,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单亲儿童、孤残儿童、贫困家庭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关爱和慰问帮扶行动,解决他们在生活学习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使他们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温暖与关怀。

三、科学规范,保障安全。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对当地开展活动的内容严格把关,确保各项活动具体内容符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政策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机开展商业性宣传和销售活动。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在组织儿童开展活动时,要制定安全预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明确职责、完善措施,确保让儿童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的节日。

济宁市教育局

201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