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高新区中小学学校招生区域划定 周五开始报名

2016-08-10 07:25:32 来源:济宁新闻网

昨日,记者从济宁高新区管委会了解到,今年高新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实行小学服务区招生和初中对口直升入学办法。8月12日至8月14日,符合服务区学校入学条件的儿童、少年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入学条件规定的证件到服务区学校报名。8月12日至8月16日,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儿童、少年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入学条件规定的证件到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报名。

实行小学服务区招生和初中对口直升入学办法

《济宁高新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规定,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实行小学服务区招生和初中对口直升入学办法。招生对象为小学段入学年龄,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初中段入学需有高新区小学学籍,且为2016年毕业生。

户籍所在地在街道、社区且参与集体经济分配的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在街道办事处辖区服务区学校就近入学。各街道所辖学校未经批准,不得接收非本街道适龄少年儿童入学。不参与村居集体经济分配的家庭适龄子女入学原则上需户籍、房产、居住地址一致,且房产为法定监护人所有。

现役军人子女需提供父母一方军籍证明、证明亲子关系的户籍、住房合同,按居住地就近安排入学。此外,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原则上在实际居住地所在服务区内学校入学,如服务区内学校学位不足,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到其他有学位的学校。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格审查结果20日出炉

具体的报名时间为:8月12日至8月14日,符合服务区学校入学条件的儿童、少年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入学条件规定的各种证件原件、复印件及子女到服务区学校报名,由学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按照学校通知领取入学通知书。

8月12日至8月16日,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儿童、少年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入学条件规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各种证件原件、复印件到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由社会事业发展局8月20日通知领取入学通知书。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按片区招生,不得跨学区、片区招生,不得组织招生入学考试。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将对公办学校提报的新生学籍注册信息进行认真审核。凡是属于未经批准,超出学校招生服务范围,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黄屯、王因、接庄三个街道办事处所辖学校,以及杨村煤矿中学、济东中学、济东小学,按照原来惯例安排接收服务区学生就近入学。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参照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