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全市中小学假期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6-07-22 07:25:32 来源:济宁新闻网

济宁教育网讯 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北湖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直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维护正常的中小学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的合法休息权利。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中小学假期安排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12〕 56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全省中小学寒暑假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教基字〔2008〕12号)要求,现就2013年全市中小学校假期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寒暑假假期安排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时间为4周,暑假时间为8周。具体时间:寒假时间为2013年1月28日(腊月十七)开始至2月24日(正月十五),2月25日(正月十六)报到上课;暑假时间为2013年7月6日至8月31日(含农忙假期),9月1日报到,9月2日上课。

2.普通高中学校(含高考补习学校):寒假时间为3周,暑假时间为7周。具体时间:寒假时间为2013年2月4日(腊月廿四)至2月24日(正月十五),2月25日(正月十六)报到上课;暑假时间为2013年7月11日至8月31日(含农忙假期),9月1日报到,9月2日开学。

3.严禁随意增减假期时限,特殊情况须按规定报省教育厅审批。如在其他时间安排农忙假期,须经市教育局批准并报省教育厅备案,暑假时间可相应缩短。学校不得占用寒暑假期集体组织学生军训。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幼儿园在小学寒暑假期间,以不影响家长工作为原则,工作人员可轮流休假。具体办法由举办者自定。

二、公共节假日

(一)2013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共节假日原则上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规定执行。

1.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2.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7日(星期六)、4月28日(星期日)上班。

3.端午节:6月10日至12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8日(星期六)、6月9日(星期日)上班。

4.中秋节: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22日(星期日)上班。

5.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二)寄宿制学校部分节假日可按以下方案调休。

1.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3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7日(星期六)、4月28日(星期日)、5月4日(星期六)、5月5日(星期日)上课(班)。

2.端午节:6月 10日至14日放假调休,共5天。6月15日(星期六)、6月16日(星期日)上课(班)。

3.国庆节:9月 30日至10月6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8日(星期六)、9月29日(星期日)上课(班)。

三、科学指导假期生活

1.各中小学校要立足于丰富学生假期生活、培养创新精神、增强实践能力、促进健康成长,以全省统一使用的《寒暑假生活指导》为抓手,为学生提供系统科学的假期生活指导。除此以外,不得再布置学科知识复习巩固类书面作业。

2.寒假是春节等重要节日的集中期,要加强对学生的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增强学生对中华民族和伟大祖国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暑假适宜组织丰富多彩的户外实践活动,提倡和指导学生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要通过推荐精品图书、组织读书比赛、撰写读书报告等形式组织学生开展假期读书活动。要本着就近方便安全的原则,引导学生开展学工、学农、学军、社区服务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使学生在丰富多彩的假期活动中开阔眼界、陶冶情操、磨炼意志、增长知识、提高能力、愉悦身心。

3.教育学生假期文明上网,引导家长加强对子女假期上网的教育管理,使学生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的侵害,合理安排上网时间,不沉溺网络。充分利用各类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及科技馆、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体育馆等公共资源或文艺团体、专业运动队、科研院所、企事业等单位的相关资源,因地制宜地开展具有本地特色的文化遗产传承教育和培训活动,为学生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多种可选的活动项目,吸引更多学生参与。

4.加强对学生反邪教警示教育,增强学生识别邪教能力,强化学生拒绝邪教和反对邪教的自觉性,确保学生健康地成长。今年寒假期间,全市中小学生以热爱祖国、崇尚科学、反对邪教为主题写一篇日记,各县市区开学后组织评选,3月底前写出活动总结上报市教育局。市委防范处理邪教办公室、市教育局对组织周密,效果显著的单位适时进行表彰。

四、规范假期工作

要积极参与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校长和教师培训,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者和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水平。任何地方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领取考试成绩单为名通知学生到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针对普通中小学生的补习班、培训班,禁止和严肃查处公办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学校要积极提供尽可能多的资源为学生自主探究和实践活动提供帮助,义务向服务区域内中小学生开放学校图书、艺术、体育场馆和实验室等教育活动设施。

五、建立三位一体的假期工作体系

各中小学校要及时与社区和家庭联系,建立学校、社区、家庭三位一体假期工作体系。发动社区力量,关爱留守儿童,做好中小学生假期看护工作,组织社区未成年人公益活动。加强与家长联系,假期前配合家长委员会集中开展一次对家长的学生假期指导和安全教育培训,帮助家长合理安排子女作息时间和假期活动,指导子女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教育子女注意个人卫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增强自理能力,提高孝亲敬老、服务家庭的意识。

六、切实做好假期安全工作

要认真贯彻《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发〔2010〕87号),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师生的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假期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要通过召开班会和家长会、发放宣传资料、手机短信、校园网站和班级QQ群等形式,向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防溺水、防煤气中毒等方面的意外伤害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工作做细、做实。学校和各类校外活动场所等组织的各项活动均要精心设计,做好安全预案和安全检查,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引导学生和家长慎重选择和安排假期出行。

认真做好校舍及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改造和修缮工作,尤其要排查寄宿制学校、农村学校、边远山区学校、幼儿园的校舍、厕所、围墙以及校园周边建筑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做好维护修缮。

节假日期间要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坚持校园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维护假期校园秩序,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济宁市教育局

201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