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2月25日消息(记者车丽 侯艳)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卫计委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表示,中医药法开辟了通过实践技能及效果考核获得中医医师资格的新途径。
针对民间中医药从业人员职业准入难的问题,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表示,中医药法对师承方式学习中医和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开辟了通过实践技能及效果考核即可获得中医医师资格的新途径。“考虑到获得合法执业资格的民间中医主要在诊所执业,而且中医诊所主要是医师坐堂望闻问切、服务简便,将中医诊所由现行的许可管理改为备案管理,改变了一直以来以行政审批方式管理中医诊所的模式。”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制定中医诊所备案管理的具体办法,要求经备案的中医诊所不得开展备案的诊疗范围以外的医疗活动,以限制诊疗范围的措施来降低医疗安全风险。
针对中医药行业中存在的服务不规范、中药材质量下滑等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黄薇表示,中医药法作了有针对性的规定,明确开展中医药服务应当符合中医药服务基本要求,加强对中医医疗广告管理;明确国家制定中药材种植养殖、采集、贮存和初加工的技术规范、标准,加强对中药材生产流通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保障中药材质量安全。加强中药材质量监测,建立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鼓励发展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严格管理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禁止在中医药种植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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