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旧金山10月5日电 (记者 刘丹)美国加州州长杰瑞·布朗5日签署一项法律,末期病患可以合法结束生命,即安乐死。从2016年起,加州成为美国第5个安乐死合法化的地方。
这项法律允许生命只有6个月的病患提出请求,由医生提供处方药物,病患决定何时结束生命。
加州自1992年起就试图实行安乐死合法化,当年被选民投票否决。2005年和2007年两次立法失败,2015年再次重启提案,9月最终获得众议院和参议院通过。
安乐死支持者认为,法律赋予患者选择的权利,患者可以决定何时、如何结束生命,可以有尊严地选择离开世界。
反对者则批评说,安乐死即是选择自杀,与上帝的意志相违背,降低了生命的价值,将导致一些患者过早选择自杀。
美国立法界和舆论均认为,旧金山一名29岁女性脑癌患者布列塔妮·梅纳德与这项立法顺利通过关系密切。
2014年1月,梅纳德被诊断出晚期脑癌,生命不足6个月,她无法忍受剧烈病痛,不忍结婚一年的丈夫及家人痛苦,选择搬到俄勒冈州波特兰市。当年11月1日,她由丈夫和父母陪同,在卧室服下医生提供的药物结束生命。
1997年,俄勒冈州成为美国第一个实行安乐死合法化的地方。目前,实行安乐死的还有华盛顿州、蒙大拿州、佛蒙特州。
梅纳德用视频记录了她生命的最后历程,强调自己热爱生命并非自杀,呼吁社会支持末期病人有权选择安乐死。
作为一名天主教徒和神学院毕业生,布朗5日说,在签署法律之前,他与许多人交流过,包括梅纳德的亲属、南非大主教图图、他的家庭医生和同学等。
“如果是我在面临长期痛苦的折磨,我不知道我会怎么办。有这样一条法律供我作出选择,我想我会得到安慰。”布朗说。
5日当天公布的费尔德民调显示,加州65%选民支持安乐死合法化,这些支持者跨越了党派和宗教信仰。反对者大多是政治保守人士和基督教徒。
今年,美国已有约20个州开始推动安乐死立法。法律界人士认为,人口最多的加州实行安乐死合法化,对美国社会势必产生影响力,将推进其他地方的立法进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