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印发《全国海岛保护工作“十三五”规划》
推动海岛工作实现“四新”目标
中国海洋报讯(记者 吴 琼 通讯员 刘志军) 近日,国家海洋局印发《全国海岛保护工作“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到2020年,我国海岛工作将实现海岛生态保护开创新局面、海岛开发利用跨上新台阶、权益岛礁保护取得新成果、海岛综合管理能力取得新进展的“四新”目标。
《规划》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要求和“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引,以保护优先、绿色发展、惠民共享、改革创新为基本原则,将“生态+”的思想贯穿于海岛保护全过程。
《规划》显示,“十二五”期间,我国首次完成了全国海岛地名普查,编制了《中国海域海岛标准名录》并获国务院批准;公布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标准名称、领海基点及领海基线,公布了钓鱼岛等岛屿及其周边海域部分地理实体的标准名称及位置示意图。截至2015年底,我国已建成各类涉岛保护区180个。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秩序进一步规范,全国共颁发《无居民海岛使用权证书》16本。
《规划》明确了到2020年的海岛工作蓝图。“十三五”期间,海岛保护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海岛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海岛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率进一步提高,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海岛治理体系基本形成。
《规划》提出,到2020年,我国海岛工作实现“四新”的目标,一是海岛生态保护开创新局面,贯彻落实《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逐步形成分级分类海岛保护制度,将10%的海岛纳入国家海岛保护名录。实施50个生态岛礁工程,发布海岛生态指数。二是海岛开发利用跨上新台阶,培育一批宜居宜游海岛,探索形成旅游、渔业等海岛生态开发利用模式。海岛对经济社会的贡献率提高,创建100个和美海岛。三是权益岛礁保护取得新成果,在“十二五”期间已选划的22个领海基点保护范围基础上,完成51个领海基点保护范围的选划。四是海岛综合管理能力取得新进展,基本构建海岛保护的约束与引导制度体系,完成15项标准的制修订,海岛生态监视监测能力大幅提升,提高海岛的科学认知水平,促进海岛工作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规划》确定了5个方面的主要任务:一是保护海岛生态系统。强化海岛生态空间保护、保护海岛生物多样性、修复海岛生态系统、推动社区共建共享等。二是合理利用海岛自然资源。推进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开发利用管理、规范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开发利用、促进海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培育宜居宜游海岛等。三是加强权益岛礁管控,严格保护领海基点所在海岛。四是拓展国际合作与交流。拓展国际合作与交流领域,做大做强国内合作平台,促进全球海岛可持续发展。五是完善业务体系。开展监视监测、实施统计调查、强化科技标准支撑和加强执法监督。
国家海洋局制定该《规划》,旨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适应海岛保护与管理工作的新形势,深入实施《全国海岛保护规划(2011~2020)》,着力解决海岛保护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济宁国内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