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罗志军同志辞去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会议决定:接受邢春宁、陈继福、孙如林、万闻华同志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任命章剑华同志为省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任命刘广忠同志为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主任;任命王腊生同志为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任命彭坤明同志为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任命黄根清同志为省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委员会副主任;任命司锦泉同志为省人大常委会外事委员会副主任;任命李后龙同志为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邵伟明同志的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任职务;免去陈继福同志的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孙如林同志的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万闻华同志的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孔新宁的省人大常委会外事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朱晓明同志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任命王立平同志为省监察厅厅长;免去陈震宁同志的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江里程同志的省监察厅厅长职务。 济宁国内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