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实施职称制度改革 高校教师出现越级竞聘和低聘

2017-01-11 03:41:43 来源:济宁新闻网

(记者 施佳秀)记者9日从浙江省人社厅获悉,该省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施了高校教师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其中该省于2014年开始实施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其中形成了良好的人事管理运行机制,有高校打破了岗位聘任终身制,出现了越级竞聘和低聘。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

浙江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处长程爽表示,该省此前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施了高校教师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改革工作主要围绕“分类、放权、自主”三个关键词来开展,改革的关键是解决评价与使用的关系。

其中,该省从2014年起开始实施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核心内容体现为“三个自主,两个不再”,即自定标准、自主评聘、自主发证,省里不再统一组织评审工作,不再颁发统一的资格证书。

据了解,改革的主要目的是按照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相结合的要求,以岗位管理制度为基础,淡化资格、强化聘任,探索建立高等院校自主评价、自主聘任,与人事管理制度、绩效分配制度相衔接的,符合高等教育特点的职称制度,逐步形成竞争择优、能上能下、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促进高校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

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以浙江师范大学为例,在这次改革中,有教师因为业绩特别优秀实现了越级竞聘,也有教授低聘为副教授,副教授低聘为讲师,打破了岗位聘任终身制。

除了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2015年,浙江省又开展了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全面实行分级管理,改变了以往“大一统”的评审管理模式,强化设区市对区域内卫生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二是全面推进评聘结合,打破了“一聘定终身”的现象,形成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协同推进机制;三是全面实行分类评价,改变了“一把尺子量到底”的标准,引导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回归本职。

据悉,下一步,浙江省将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完) 济宁国内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