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五名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被问责

2017-01-06 03:37:51 来源:济宁新闻网

(记者 刘相琳)中共重庆市纪委5日通报了五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问题,包括重庆开州区国土房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大军等5人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或下属违纪,受到党内警告等处分。

五起典型问题分别是:重庆南川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副局长成勇因分管科室工作人员违纪被问责。2013年至2015年,南川区原就业服务管理局失业保险科主任科员黄伟利用发放失业职工失业保险金的职务便利,虚增发放人员名单,先后骗取农民工一次性失业生活补助金共计51.15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成勇作为时任该局分管失业保险科工作的副局长,对此失管失察。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且涉及其他违纪问题,2016年11月,成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重庆大足区国土房管局棠香管理所党支部副书记、所长张家其因单位工作人员违纪被问责。2012年至2013年,大足区国土房管局棠香管理所发生副所长霍应华(已被司法机关立案处理)为拆迁户谋取利益并收受现金共计13.8万元的问题,以及职工龚必江(已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非法侵吞代征的1.05万元耕地占用税和为拆迁户谋取私利并收受现金共计14万元的问题。该所党支部副书记、所长张家其对此失管失察。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2016年11月,张家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重庆永川区吉安镇党委书记黄海东因下属多名工作人员违纪被问责。2013年至2014年,时任吉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夏云林,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林成莲,黄沙村党总支书记陈礼、村委会主任曾德友等人,采取虚增数量的方式,套取国家卫生改厕专项资金24万元,并将其中5.6万元以工作经费名义分发给13名镇村干部,上述4人分别受到纪律处分,其他涉案人员被诫勉谈话。黄海东作为吉安镇党委书记,对此失管失察。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2016年10月,黄海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重庆开州区国土房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大军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2015年至2016年,开州区国土房管局违规发放“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慰问金和下属事业单位违规发放慰问金、加班费,受到了查处。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2016年9月,张大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重庆长寿区但渡镇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黄勇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2011年至2015年,时任但渡镇党委书记程兴明、镇长陈伦彪等领导班子成员,镇林业站站长等站所领导,楠木院村、双河村、兴同村等多名村干部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分别受到纪律处分。黄勇作为但渡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存在监督执纪问责不到位的问题。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2016年11月,黄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调离纪检工作岗位。

重庆市纪委强调,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真正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当好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和分管领域的管党治党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济宁国内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