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至29日,最高人民法院新设的4个巡回法庭分别在南京、郑州、重庆、西安密集挂牌成立,至此,最高法在全国已有6个巡回法庭。
巡回法庭在布局上有何讲究?新设立的巡回法庭主要负责哪些工作?什么样的法官才能去巡回法庭任职?29日,最高法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就这些问题向媒体进行了解析。
周强、谢伏瞻共同为第四巡回法庭揭牌。图片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孙若丰 摄
6个巡回法庭 最高法如何布局?
2014年10月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2015年1月,最高法在深圳设立第一巡回法庭,在沈阳设立第二巡回法庭。
设在深圳的第一巡回法庭管辖广东、广西、海南3省区有关案件,设在沈阳的第二巡回法庭,管辖辽宁、吉林、黑龙江3省有关案件。
今年11月1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九次会议,同意最高法在重庆市、西安市、南京市、郑州市增设巡回法庭。
最高法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介绍,第三巡回法庭设在江苏省南京市,管辖江苏、上海、浙江、福建、江西5省市有关案件;第四巡回法庭设在河南省郑州市,管辖河南、山西、湖北、安徽4省有关案件;第五巡回法庭设在重庆市,管辖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5省区市有关案件;第六巡回法庭设在陕西省西安市,管辖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5省区有关案件。
徐家新介绍,第一巡回法庭增加管辖湖南省有关案件,第二巡回法庭管辖区域不变。最高法本部直接管辖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内蒙古5省区市有关案件,通过以上布局,实现了管辖范围全覆盖。
12月28日,最高法第三巡回法庭在南京正式揭牌。 申冉 摄
新设4个巡回法庭为何选址这4地?
28日和29日,最高法在江苏南京、河南郑州、重庆、陕西西安新设的4个巡回法庭密集挂牌成立,这4个巡回法庭为何选址这4地?
针对在重庆和西安社里的巡回法庭,徐家新解释,西南地区和西北地区地域辽阔,距离北京地理位置较远,交通相对不便。随着“一带一路”建设、西部大开发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实施,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越来越迫切。在这两个地区设立巡回法庭,将极大方便群众诉讼,减少当事人诉累,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对于南京的巡回法庭,徐家新称,华东地区是中国经济发达区域,也是“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核心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区域开放合作程度较高,人口密集,重大跨行政区划案件和新型、疑难、复杂案件较多。在该区域设立巡回法庭,有利于发挥最高审判机关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标准、加强对下监督指导的职能作用。
对于在郑州设立的巡回法庭,徐家新表示,华中地区距离北京较近,交通便利,人口数量较多。近年来这一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较快,尤其是新型城镇化建设快速发展,多年来河南等地信访压力较大,在该区域设立巡回法庭,能够做到审判力量下沉,把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当地和萌芽状态。
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在江苏南京揭牌,巡回法庭随即正式办公。 王雪 摄
新设立的巡回法庭主要负责啥工作?
根据最高法此前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巡回法庭是最高法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巡回法庭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是最高法的判决、裁定和决定。
徐家新介绍,巡回法庭的主要职责是审理巡回区法院的有关案件和办理来信来访。在受理案件方面,巡回法庭主要管辖辖区内重大的第一审行政、民商事案件,不服高级法院作出的第一审行政或民商事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以及民商事、行政申请再审和刑事申诉等案件。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巡回法庭受理的案件对统一法律适用有重大指导意义的,可以决定由本部审理;巡回法庭对于已经受理的案件,认为对统一法律适用有重大指导意义的,可以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本部审理。
徐家新称,巡回法庭受理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办案信息平台统一编号立案。巡回法庭作出的裁判文书应当上传至中国裁判文书网,依法向当事人和全社会公开。在司法行政管理方面,巡回法庭受本部相关综合部门指导,将建立常态化的信息互通机制。
徐家新解释,巡回法庭将按照 “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原则,组建审判团队,实行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巡回法庭庭长、副庭长直接审理案件。严格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机制,防范司法腐败的机制。巡回法庭法官实行轮换制,防止在管辖区域内形成利益关系。巡回法庭将借助信息化手段,依法将立案信息、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面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任法官宪法宣誓活动,46名新任法官,包括12月25日刚任命的四个巡回法庭法官参加了本次宣誓活动。图为新任法官合影留念。中新社记者 李慧思 摄
什么样的法官才能去巡回法庭任职?
2015年1月,最高法设立的第一和第二巡回法庭,当时出任这两个巡回法庭庭长的,分别是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刘贵祥,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胡云腾。
徐家新介绍,最高法高度重视巡回法庭审判人员的选派,按照“从优选派、严格选拔”的原则,严格选派程序,高规格、高标准,选派骨干力量到巡回法庭工作。
徐家新称,新设4个巡回法庭庭长均由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兼任,8名副庭长从机关现任庭局职干部中选派。他们组织领导经验丰富,业务能力突出,其中,有3人曾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5人被授予“全国审判业务专家”。
徐家新称,36名主审法官中,博士学历11人,硕士学历25人;平均年龄44岁。主审法官队伍年龄、学历、经历等人员结构合理,队伍梯次较好,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已从事审判或司法调研工作8年以上,具有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承办过多起疑难复杂案件或曾参与起草重要司法解释,绝大部分多次获得立功、嘉奖、办案标兵或其他表彰。
徐家新介绍,在巡回法庭的组建和管理中,最高法十分强调加强队伍作风建设、思想建设、廉政建设和党的建设,经中央有关部门批准,在每个巡回法庭均设立了分党组,将党中央关于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在从优选派主审法官的同时,巡回法庭坚持从严控制人员编制,每个巡回法庭在编人员暂时控制在50人以内。内设机构设置按照精简原则压缩,实行扁平化管理,设综合办公室,统一负责综合行政、司法调研、后勤事务、政工监察工作。设诉讼服务中心,更好地发挥巡回法庭就地化解纠纷、方便群众诉讼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诉讼服务水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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