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巡视整改:解决干部选拔任用不严格问题

2016-12-31 03:31:58 来源:济宁新闻网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关于专项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6年7月4日至9月4日,中央第一巡视组对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进行了专项巡视。10月15日,向工委反馈了专项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中央第一巡视组反馈专项巡视意见后,工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听取中央巡视组第十轮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杨晶同志对巡视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强调要端正态度,以好的精神状态推进整改工作,并对巡视整改工作作出了部署、提出了要求。按照杨晶同志要求,10月21日,工委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巡视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李智勇同志作专题动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不断增强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以最鲜明的态度、最坚决的行动、最严明的纪律,不折不扣完成好巡视整改任务,切实推动工委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推动中央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开创新局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整改责任。杨晶同志积极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重大任务亲自部署、亲自过问,整改方案亲自指导、亲自修改,先后多次对巡视整改工作作出批示,要求整改工作切实取得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效。11月8日,在中央国家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动员部署会暨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组(党委)书记座谈会上,他再次要求工委专门就巡视发现的中央国家机关党建共性问题向各部门通报,共同推动这些问题的解决。工委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杨晶同志具体指导,常务副书记李智勇同志任组长,履行主要责任人职责,抓整改落实。李智勇同志逢会必讲巡视整改,先后组织召开21次工委会研究部署巡视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班子其他成员担任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副组长,坚决把自己摆进去,敢于担当、以上率下,对照检查存在的问题,分工负责各项整改任务,抓好分管部门的整改工作,并进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书记姚志平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跟踪督导等工作。机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巡视整改领导小组成员,负责本部门整改任务的落实,建立了自上而下、覆盖全面的整改工作机制。

(二)坚持问题导向,层层传导压力。针对巡视反馈的3个方面11个突出问题,工委坚持不隐瞒、不回避、不护短、不遮掩的原则,严格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要求,从工委班子层面、党支部层面以及党员干部个人层面,对号入座,主动认领,一条条认真分析、一项项对照检查,反复研究、深入分析,建立了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形成了《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专项巡视整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和《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专项巡视整改任务台账》(以下简称《整改台账》),共梳理出11个方面40个具体问题,制定了116条整改任务,逐一明确整改内容、措施和责任人,并明确整改时限,对可以立行立改的问题马上整改,在2个月内整改到位。对于涉及面较广、情况较复杂、工作难度较大,需要中长期完成的整改任务,也要明确整改计划和时间表,两个月内见到成效,并一抓到底。在工委《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基础上,机关各部门和直属单位又各自细化了对策措施,分部门制定台账,每一项整改任务都落实到明确的时间节点和明确的责任人。

(三)加强监督检查,全程跟进督导。工委明确提出,整改任务落实完成情况,将作为年终述职考核的重点内容。李智勇同志每周通气会上都听取整改工作汇报,对整改工作提出要求,作出部署。姚志平同志每周主持召开一次巡视整改任务协调会,通报整改进展,解决整改难题,督促整改进度。11月底至12月初,工委班子成员带队,对分管部门和单位进行了全覆盖督查,现场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计划。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采取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的办法,每周汇总整改工作进度,进行公示和通报,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期完成。同时,工委坚持开门整改,12月2日,李智勇同志专门就中央巡视发现的中央国家机关党建共性问题进行了通报,其中特别以不遮掩的态度向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通报了专项巡视工委反馈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征求部门的意见建议,同时接受各部门的监督。

(四)建立长效机制,注重标本兼治。在整改落实中,注意分清主次,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提高整改效率。坚持把巡视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共修订或新制定了42项规章制度,其中,新制定29项,修订13项,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下一步还将出台14项规章制度。

二、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整改任务落实

在工委巡视整改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推动下,严格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截至12月15日,巡视反馈的3个方面11个问题已全部得到整改。工委围绕梳理出的40个具体问题制定了116项整改任务,两个月内应完成的54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其中提前17项;今年底前再完成10项;2017年完成14项;长期坚持38项。目前,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进展顺利。

第一个方面:强化“四个意识”,加强党的领导,切实落实中央党建工作部署

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聚焦主责主业,更加旗帜鲜明、理直气壮抓党建,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对中央国家机关党建的领导。结合巡视组反馈的意见,重点推动解决3个层面10个具体问题。

(一)推动解决对中央国家机关党的工作领导不够有力的问题。

1.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深化对党建规律的研究。一是狠抓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11月8日,召开中央国家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动员部署会,杨晶同志要求中央国家机关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方面走在前、作表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机关党建重要论述,在6月出版《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机关党建重要论述(修订本)》后抓好学习宣传贯彻,为广大机关党务干部深化理论武装、提高素质本领、做好实际工作提供教材,解决机关党建的指导思想问题,推动中央国家机关各级党组织自觉运用习近平总书记机关党建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狠抓《中央国家机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落实,推动机关党建体制机制重大举措落地。十八届六中全会召开后,马上按照全会作出的全面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要求,对《实施方案》进行了修订完善,12月中旬印发各部门,并拟于明年初出版《实施方案》辅导读本,进一步贯彻落实《实施方案》,解决中央国家机关党建总抓手问题。研究制定了《中央国家机关部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中央国家机关部门机关党委协助做好干部管理工作的暂行办法》《中央国家机关部门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列席重要会议实施办法》等4个专项配套制度。结合部门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探索建立目标责任体系,力争在十九大前,《实施方案》提出的重大举措任务基本完成。三是狠抓调查研究和经验交流,更加深入把握机关党建工作规律。坚持工委班子成员联系点调研制度,明确班子成员联系点,提出2017年度调研工作思路,围绕更好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确保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和党建共性问题整改等问题深入开展调研,为党中央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11月8日,举行中央国家机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组(党委)书记座谈会,总结交流部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好做法好经验,展示宣传全面从严治党成果,提炼新形势下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规律。

2.对“两委”书记人选严格把关,加强审批。一是按照制度严格审批。严格执行《中央国家机关部门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书记、副书记任免审批工作办法》《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国家机关部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专职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在“两委”书记提名任命上严格把关,做到不提前沟通不启动程序,不符合条件不通过,切实杜绝“备案式”审批。巡视整改以来,先后对13个部门的25名“两委”书记进行了考察、任命,对科技部、工商银行2个部门的“两委”书记提名人选提出了否决意见。二是严格考核考责。结合年底部门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每个任期内将对机关党委、纪委进行1—2次考核,每3年实现对中央国家机关考核的全覆盖。召开2016年中央国家机关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部署会,对考核方式作出调整,选取6个部门到工委现场述职,加强对书面述职的审核,确保述评工作高质量推进。

3.严格基层党组织换届要求,加强工作指导。一是明确换届要求。建立完善了中央国家机关部门机关党委换届工作台账,对逾期未换届的部门区分不同情况分别进行提醒、督促和约谈,并将部门按期换届情况列为《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检查和机关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点内容。二是抓好督促指导。加大对到期应换届部门的督促和指导力度。今年应换届的23个部门中,对其中11个部门进行了督促提醒,12个部门进行了重点约谈。同时,对换届程序、酝酿换届人选给予全程指导并严格履行报批程序,促进了换届选举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目前,发改委等12个部门已完成了换届,其余11个部门也全部启动了换届程序。

(二)推动解决贯彻中央党建工作部署不深不实的问题。

1.深化党建工作与部委业务结合,更好地发挥服务中心、促进事业发展作用,打通“最后一公里”。一是抓好共性问题整改。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中央巡视情况汇报时指出,中央部门存在“灯下黑”、“重业务、轻党建”现象和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对于巡视发现的共性问题,要求工委等部门深入研究,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行整改。工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解决党建共性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杨晶同志要求,梳理出中央国家机关党建方面存在的13个共性问题、41种具体表现。12月2日,向部门机关党委进行了通报,并提出了整改要求。12月15日,在中央国家机关部门“两委”书记会议上,再次作出部署、提出要求。下一步,将推动各部门结合本行业本系统实际,建立党建共性问题整改台账,明确责任、制定方案、细化任务,并对台账落实进展情况定期检查。二是抓好支部工作法的提炼推广运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委总结机关支部工作法的重要批示精神,以总结推广运用“一二三四”支部工作法为抓手,推动打通机关党建“最后一公里”。组织开展“总结严格组织生活支部工作法”活动,从60个部门报送的300多个严格组织生活支部工作法中,评选出20个示范工作法、40个优秀工作法,并拟对入选支部进行通报表彰。三是以品牌为引领,抓好典型示范带动。在“七一”对中央国家机关150名共产党员、80名党务工作者和150个基层党组织予以表彰的基础上,进一步宣传先进事迹,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在前几年开展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基础上,评选出100个服务品牌;梳理挖掘了近600多个党建工作案例和基层组织建设制度,并重点对100个党建工作典型案例和40项优秀制度进行宣传推广;评选产生第二届中央国家机关十大学习品牌和基层党组织十大学习品牌,以及60个优秀学习品牌;开展“百场支部学习会,千名支部书记讲党课,万名党员写感言”活动等。四是推进党建信息化建设。推进党员教育平台创新发展,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思维,抓好6月开通的中央国家机关首款“支部工作”App的推广运用,截至12月初,覆盖部门达到83个,开通党支部9964个,覆盖率达75.4%;注册党员用户144326人,覆盖率达76.8%,通过互联网逐步实现党的工作到“人头”。五是抓好舆情和思想工作。落实《党组(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提升信息舆情收集的质量和时效,引导各部门机关党委建立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定期分析制度。创新网络舆论引导方式,紧紧围绕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战略部署和热点事件,结合本部门中心工作和党员干部思想实际,及时开展思想大讨论,深入研究回答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2.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中央国家机关工青妇等群团组织领导。一是加强领导。开展专题调研,围绕解决当前中央国家机关群团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工委名义制定出台了《加强和改进中央国家机关群团工作的意见》。二是深化改革。针对中央国家机关群团组织存在的“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等问题,根据全国总工会、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侨联的改革方案,结合中央国家机关实际,分别制定了《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改革方案》《中央国家机关共青团改革方案》《中央国家机关妇工委改革方案》《中央国家机关侨联改革方案》,修订了《中央国家机关共青团工作规则》等有关文件,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下一步,将有序推进改革,抓好各项举措的落实,以改革创新工作,以改革促进工作,切实增强中央国家机关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3.加强对部委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团等针对性的指导。一是以抓基层组织和抓专兼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为重点抓好机关党的建设。大力推进支部工作法总结推广运用,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加强和改进中央国家机关党支部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夯实机关党建基础,增加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加强培训,坚持每年举办“两委”书记专题培训班,每5年将“两委”书记轮训一遍;举办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带动中央国家机关党支部书记培训全覆盖。集中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等6项专项工作,把基层组织工作的基本要求落到实处。二是以健全组织、完善机制为重点抓好事业单位、企业党的建设。调研提出《加强直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的意见》。指导部门机关党委从严把握企事业单位“两委”书记任职资格要求,配齐配强“两委”书记队伍,举办企事业单位“两委”书记示范培训班,宣传推广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典型案例。11月29日,组织召开中央金融机构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案例展示会,促进分类指导下的相互借鉴交流。三是以做好“两个覆盖”专项工作为重点抓好社团党的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组织“两个覆盖”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入调研,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央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和《落实“两个全覆盖”要求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对党建工作归口工委管理的全国性社会组织党的建设进行了系统、全面规划和推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11月底,中央国家机关1393个社会组织中,已经建立党组织的746个,其中新增党组织242个,党组织覆盖率由之前的36.2%提升到53.55%,今年底将达到70%,明年十九大前实现“两个覆盖”。

(三)推动解决“机关党建工作虚化”的问题。

1.开展中央国家机关党员学习教育“灯下黑”专项整治。工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5月关于解决中央与国家机关“灯下黑”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在接受巡视期间发出《中央国家机关党员学习教育“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在巡视结束后的工作中继续以中央国家机关党支部和党员为重点,持续抓党员学习教育“灯下黑”专项整治。一是强化责任担当。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抽调专门力量及时部署安排整治工作,形成整治工作方案。特别是突出了要细化实化司局党支部书记“一岗双责”的职责要求。二是抓好问题清单和工作台账。通过问题清单明确重点问题、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人等,通过工作台账督促“三会一课”等,落实情况每月汇总上报工委,为监督检查、评选表彰、考核问责提供依据。三是狠抓督导问责。结合“两学一做”教育督导,工委成立13个督导组,于9月、11月开展了集中督导,对47个部门进行了督导检查,聚焦“明责、履责、考责”,从严从实传导压力,盯紧问题跟进指导,确保宽松软党组织得到集中整顿,推动党员经常性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2.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谋大事、抓重点,推动解决机关党建难题。一是加强工作谋划。自觉运用习近平总书记机关党建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指导机关党建工作实践,以《实施方案》为总抓手,围绕迎接十九大胜利召开做好思想准备、组织准备、营造浓厚氛围,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等重大任务,12月14日至15日,召开年终务虚(扩大)会,深入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国家机关党建新成果、新经验,谋划好2017年中央国家机关党建工作。二是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破解老大难问题。工委把改革创新作为推动突破难点问题的重要举措,推动建立部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机关党委工作机构与干部人事等部门合署办公、机关党委与人事部门负责人交叉任职、抓“关键少数”、组织机关党委书记培训等,从体制机制上推动解决了一些长期困扰机关党建的老大难问题。另外,专门研究总结制定机关党委工作法、建立中央国家机关心理和体质健康服务基地、开展“互联网+党建”探索等。三是加强统筹协调。工作谋划中注重统筹工委工作目标与部门工作目标相统一,工委中心工作和部门重点工作相呼应,工委工作力量与部门工作力量相配合。在工委内部加大部门之间统筹力度。以年度工作会确定的中心工作为重点,启动编报2017年会议活动及资金安排工作,突出保障重点工作。12月中旬,完成2016年会议活动情况和工委发文情况汇总分析。加强内部信息沟通,合理安排会议活动、印发文件。

3.强化基层党组织活动的政治性、思想性,坚决防止娱乐化倾向。强化抓基层导向,重点抓基层党支部建设,打出以“五个一”为主要内容的推动机关党支部建设的组合拳,增强基层组织活动的政治性、思想性。一是出台一个制度。结合贯彻六中全会精神,研究出台了《加强和改进中央国家机关党支部建设的意见》。二是总结一批典型。对2012年以来形成的学习型支部法、服务型支部法、践行群众路线支部法和严格组织生活支部法进行分类梳理,形成一批总结支部工作法的系列典型。9月,举办部门机关党委专职书记“机关党委工作法”研讨班。三是形成一套方法。在原有各类工作法基础上,丰富完善“一二三四”机关支部工作法,进一步总结归纳出“机关支部工作法若干条”,为机关党支部建设提供更加具体的方法指导。四是组建一支工作法宣讲队伍。以总结支部工作法的支部书记为骨干,大力开展支部工作法的宣讲、培训,通过支部书记讲支部工作法,切实使工作法来自实践、推动实践。五是运用一套支部工作手册。结合工委支部工作App运用、推广运行支部工作电子手册,为支部学习、交流、记录、考核搭建平台、提供遵循,规范基层党组织活动。

4.加强对下属事业单位职责的定位统筹。重新修订了《工委直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围绕工委中心工作,对各直属事业单位的主业进行了分析,进一步明确各单位职责定位,促进事业单位更好地为党建中心工作提供支撑和保障。针对培训工作任务交叉的问题,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分工,完善了由组织部指导、培训中心牵头、三家事业单位分类组织实施,机关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大培训格局。同时,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制定了《工委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管理办法》。

第二个方面:加强工委自身党建,坚持高标准要求,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工委班子高度重视自身党建的整改任务落实,针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准确了解实际情况,抓好专项整治,严肃严格执纪,切实推动工委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结合巡视组反馈的意见,重点推动解决了4个层面19个具体问题。

(一)解决工委机关党组织建设不规范的问题。

1.更好地发挥机关党委作用。一是确保按期换届。严格按照《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按期组织下一届机关党委换届。二是加强机关纪委职能。建立机关纪委委员分工负责制,4名纪委委员分别负责监督检查、执纪查处工作,解决专职纪检干部人手不够的问题。

2.进一步规范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已督促研究室党支部完成换届。跟踪了解支委会成员变动,及时明确支部负责人,督促支部改选换届,并明确要求单独设立纪检委员,确保支部发挥作用。

3.强化工委领导班子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一是班子成员强化“双重组织生活”意识。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监督。二是支部强化履责。所在支部严格要求,主动通知有关事项,通报有关情况,做好专项记录。三是机关党委强化检查督促。机关党委定期检查《党支部组织生活(活动)记录本》,检查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情况,并进行通报。

4.加强对离岗未退和离退休党员干部的管理。抓好党员名册清理,对各支部离岗未退休党员情况进行了排查。对长期不按规定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支部和机关党委对其进行了提醒和批评教育。

(二)解决日常教育管理宽松软的问题。

1.严格党员干部日常管理监督。通过民主生活会剖析问题根源,强化担当负责意识,勇于批评,善于运用“四种形态”,对违纪违规行为及时坚决处理,注重加强警示教育。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不懈反“四风”以身作则,经常提醒,常抓不懈。

2.加强对封存公车的管理。对工会联合会3台公车的处理已落实到位,转交服务中心集中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3.解决微信微博传播小道消息的问题。制定了《关于用好工委机关内部微信群的几点倡议》,对向全体党员干部发出用好内部各类微信群的6点倡议,引导党员养成文明、健康上网习惯,并持续关注、抓好监督指导。

4.加强出国(境)管理和审批。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通知》。对干部持有因私事出国(境)证件情况进行了排查、追缴和集中保管。对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涉及人财物等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涉密岗位的干部等因私出国(境)加强提醒,严格审批,从严把关,对出国时间等提出明确规定要求。收集整理人员变动信息,向北京市公安局外事管理部门更新登记工委备案人员信息。

(三)解决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不认真不严肃的问题。

1.规范领导干部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一是规范要求。规范细化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形式内容,梳理工作流程。二是开展警示教育。12月底,结合2017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召开个人事项填报动员部署会,进行警示教育。三是加强培训。开展专题培训,编写填报手册,提供填报范本,下发人手一册。

2.对瞒报本人持有的因私护照、房产、配偶投资企业及股票基金和未报告子女取得外国国籍的情况进行了核实。对2名瞒报个人有关事项的同志,进行了严肃处理。

(四)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严格的问题。

1.强化正确的用人导向。一是推动好干部标准深入人心。引导干部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要求自己、磨练自己,不断提高思想水平和能力素质,自觉把个人发展融入到工委事业发展之中。二是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在11月开展的局级干部交流轮岗和12月启动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决贯彻和践行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平公正的选拔任用程序,不让老实人吃亏,对长期默默无闻工作、长期在艰苦岗位上工作的同志正确评价,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三是发挥好干部培训重要作用。严格执行《工委机关2014—2017年干部培养规划》,突出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通过选派干部参加调训、专题研修,开展春训、秋训等,强化党性锻炼,提高工委干部的理论素养和政治素质。11月,先后举办3期共93人参加的局处级干部培训班,深入学习六中全会精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2.严格选用干部程序。一是研究制定制度。全面梳理干部选拔任用、录用和调入等重点工作,将操作流程指南整理成《组织部干部人事制度流程汇编》。研究制定了《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实施办法》。二是严格执行干部管理有关规定。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做到“凡提必审、凡提必核、凡提必听、凡提必查”。对“提而未核”的3名人员进行了谈话了解和补充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作出处理。严格执行《工委机关录用和调入干部办法》,按照规定范围做好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规范任前公示环节,明确调入机关干部均在工委和原单位进行公示。

3.规范干部管理。一是严格执行干部管理有关规定。对未作公务员登记的37名干部进行了补登。严格执行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及工委退休政策,对到龄退休干部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严格借调、挂职干部审批程序,杜绝长期借调,重新核定了编制外用人指标。制定了《进一步规范工委编制外人员管理的工作方案》、《工委机关领导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实施办法》。二是加强挂职干部统筹规划。修订了《工委机关2014—2017年干部培养规划》,每年年初制定工委干部挂职年度计划,合理确定挂职规模,严格规范挂职审批程序,明确每年在外挂职干部人数不超过总人数的10%,同一部门在外挂职人数不超过1人,同时在外挂职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不超过2人。推动双向挂职,确保既有利于干部成长,又不影响工委工作正常开展。三是开展局处级干部交流轮岗。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及工委有关规定,把干部交流作为推动工作、培养干部的有效措施,对机关局处级干部进行了交流轮岗。今年以来22名局级干部进行了交流轮岗,比例为45.8%。

4.加强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管理。一是严肃认真核实。先后派出6人次分别到2个省,对4名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存疑或涉嫌造假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重新审核认定。造假问题属实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制定了《文件档案管理办法》《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并委托符合保密资质的有关干部档案整理机构长期协助整理各类档案。

5.合理设置机关处室。对机关处室设置进行了统筹研究,结合机构编制调整,目前已合并撤销了2个处室,对2个处室职能进行了调整。

6.加强人员力量配备。提出了“三步走”的人员招录选调计划,尽快配齐人手,计划到2017年8月,机关补充招录6—8人,有效缓解此类问题。

7.清理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按照中央有关要求,结合干部交流轮岗,已完成了超职数配备的5名处级领导干部消化工作。

8.加强机关干部人事部门自身建设。调整组织部处室设置,机关干部人事处的有关职能与外事综合处职能进行了整合,撤销外事综合处,设立干部二处。通过调入、遴选、机关内部调整等多种方式,配齐人员,加强组织人事工作力量,拟增加4名工作人员。通过党校培训、挂职锻炼和交流轮岗等,加强组工干部培养。

第三个方面: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管党治党落到实处

工委班子深刻认识到,必须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督查检查,层层传导压力,把严的要求贯彻到管党治党的全过程。结合巡视组反馈的意见,重点推动解决4个层面11个具体问题。

(一)解决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担当不强的问题。

加强督导中央国家机关落实“两个责任”,增强压力层层传导,营造全面从严治党浓厚氛围。一是加强制度落实。认真落实《中央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指导意见》,着力健全完善责任分解、检查考核、倒查追责工作机制。通过述职述责、约谈、工作考核,督促部门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党章党规在我心中——中央国家机关党章党规知识测试和竞赛活动”,94个部门18.6万名党员参加,参与率达到99.86%,及格率100%,实现了部门、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三个全覆盖”。二是加强督促检查。以“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为重点,加大部门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督查力度。同时,继续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接受中央巡视的部门开展巡视整改成效专项检查,使专项检查成为经常性工作,放大整改效应、拓展整改成果。三是加强责任追究。研究制定《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巡视工作办法(试行)》,拟于2017年3月前出台。对部门机关党组织、机关纪检组织履行“两个责任”不力进行追责问责,加大曝光力度。11月,纪工委对6起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例予以通报,6个部门、10名党员领导干部受到党纪处分。

(二)解决监督执纪问责不力的问题。

1.加强纪工委和部门机关纪委“三转”,聚焦主责主业。一是抓好纪工委“三转”。向中央编办专题汇报了有关情况,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推动解决纪工委自身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方面问题。制定了《纪工委深化“三转”工作方案》,明确职能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将工作力量向执纪监督工作倾斜。二是健全完善纪工委对部门机关纪委的领导机制。制定了《中央国家机关部门纪委书记述职办法》,建立部门机关纪委书记向纪工委述职考核机制。印发《关于机关纪委定期报告工作的通知》,建立机关纪委向纪工委定期报告工作机制。下发《关于报送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机关纪委纪律审查工作情况的通知》,建立执纪工作定期通报制度。研究制定《中央国家机关纪检组织谈话函询办法》《中央国家机关部门机关纪委书记约谈制度》,建立日常督促指导工作机制,目前已形成初稿,正在征求意见,拟于2017年6月前出台。三是规范加强部门机关纪委建设。开展机关纪检组织建设专题调研,按照“三转”要求有序推进,着力从制度机制上解决当前机关纪委存在的问题。10月召开了中央国家机关纪检组织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座谈会,要求各部门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突出重点工作,深入推进“三转”。今年,纪工委共通报了3批4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给予党纪处分87人,问责25人,涉及26个部门。

2.加强部门机关纪委力量配备。一是推动增加纪检干部编制。在开展机关纪检组织建设专题调研的基础上,通过会议、文件、调研的方式,多次反复与部门进行沟通,明确要求、传导压力,推动部门加强机关纪检组织干部力量配备。根据部门上报情况统计,截止11月底,26个部门已增加和计划增加纪检干部编制70人,比之前的175名编制增加了40%;另外,有19个部门增设了机关纪委内设机构。二是提高纪检人员监督执纪能力。采取以案代训等形式,提高各部门机关纪检工作人员的监督执纪能力。指导各部门机关纪委加强执纪审查工作,今年,共抽调20人参加纪工委集中办案,召开案件协调会45次,直接指导9个部门问题线索核查,支持帮助19个部门开展纪律审查工作。

(三)解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1.严格控制会议、文件、活动数量。一是重新梳理工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修订了《工委机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措施》,从严加强管理。二是修订了《工委机关会议、活动及调研协调办法》和《中央国家机关工委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严格执行会议活动报备和发文审核程序,加强审核把关,并视情通报。

2.严格执行办公室面积标准。对办公室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所有在编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进行了统计比对,对2个超标办公用房进行了调整。

3.严格管理公车。制定《专车司机管理办法》,重点从规范司机职责、停车费、停放管理、专车司机考勤等方面从严加强管理。

4.严格管理以单位名义编写出版书籍的版税收入。重点加强对公费出版和购买图书收入的管理,研究制定了《公费出版和购买图书收入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以单位名义编写出版的书籍收入全部纳入财务统管。

(四)解决一些部门和岗位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1.完善政治荣誉推荐评选机制。按照更加严格、更加公平、更加透明的原则,修订了《中央国家机关“两优一先”推荐评审办法》,完善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和个人等评选办法,制定了《工会联合会推优评优工作规程》《统战、侨联工作推优评选办法》和中国青年“五四”奖章、青年文明号等荣誉评选办法。下一步,将抓好规章制度的落实,严格按制度办事,严把候选对象关,规范评选程序,确保评选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提高评选质量,并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

2.加强青联改革和工作规范。一是推动青联改革。修订了《中央国家机关青联工作细则》。制定严格、规范的委员遴选办法,正式出台《民营企业家委员遴选办法》,进一步降低特邀委员比例。二是规范日常运转。规范日常工作和行为,杜绝可能发生的利益关联。强化和发挥青联学习交流、调查研究、公益志愿的作用,坚决去除青联“贵族化”和“娱乐化”倾向。

3.加强工会会费管理把关和协会资金监管。一是开展全面审计。邀请天华正信会计事务所对工会联合会所属文体协会的财务工作进行全面清理、审计,清查各文体协会的资产(含书画作品)及财务管理和经费收支情况,堵塞漏洞,加强管理。二是严格经费使用。制定了《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经费的重点使用方向,细化支出审批程序,加强经费预决算管理,规范接受社会赞助的审批程序和管理办法。

4.厘清工会联合会管理的协会定位,强化管理。修订了《工会联合会所属文体协会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协会的工作定位、运作机制、经费和人员管理等,切实把协会工作纳入工会的体制内运行。

整改过程中也发现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巡视整改从工作层面尚未深入到思想层面,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要有更加具体管用的对策措施,并要有长期坚持的准备。三是如何运用整改成果进一步改进机关党建工作,提高工作水平,需要进一步思考研究。

三、坚持不懈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推动开创中央国家机关党建工作新局面

经过两个月的整改,工委如期完成了阶段性整改任务。明年,将召开党的十九大,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下一步,工委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王岐山同志要求和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在集中整改的基础上,认真抓好长期整改任务的落实,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以贯彻《实施方案》为总抓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解决中央国家机关党建共性问题,把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等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切实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一)抓好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一是推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向基层党组织延伸、向党员群众延伸,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强化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更加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地抓好中央国家机关党建。三是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做好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和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工作。选举产生中央国家机关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国家机关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取得成就和经验,宣传中央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的先进典型,为党的十九大召开后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高潮做好准备。

(二)全力抓好重点任务的持续整改,巩固拓展整改成效。当前,工委巡视整改完成了集中整改的阶段性任务,下一步将在集中整改的基础上,锲而不舍地抓好长期整改任务的落实和整改成果的固化。一是把巡视整改从工作层面推向思想认识层面。工委将开展“做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的合格共产党员”专题思想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对巡视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引导工委党员干部进一步认识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和巡视整改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二是抓紧抓好2017年整改任务和长期坚持任务的落实。继续按照《整改方案》《整改台账》要求和分工,对已经完成的巡视整改任务进一步巩固深化,对2017年落实的整改任务作为明年工作重点任务抓好落实,对长期坚持的任务提出2017年整改计划、确保取得新的成效。同时,继续严格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要求,对整改任务实行销号管理。三是严格制度执行,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复发。对于巡视整改期间制定修订的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发挥效用,确保深入有效地解决问题,坚决防止已解决的问题矛盾反弹复发。对于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复发的部门和党员干部严肃问责。开好工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巡视组指出的管党治党不严等方面的问题,认真梳理巡视整改情况,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抓好问题整改,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

(三)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管党治党要求落到实处。坚持严字当头,把严的要求贯穿中央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和党的工作全过程,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一是深入学习并坚持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作为根本遵循,研究中央国家机关的落实措施,有效解决中央国家机关党内政治生活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切实形成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机制,积极构建中央国家机关良好政治生态。二是以《实施方案》为总抓手持续发力。巩固《实施方案》落实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推动各项重大举措任务顺利完成,抓好配套专项制度的落实。三是抓好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巡视整改专项检查等工作,突出党建共性问题整改、解决“灯下黑”问题、社会组织“两个覆盖”等重点任务,认真考核考责。四是以严格组织生活为重点,打通机关党建“最后一公里”。抓好《中央国家机关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的落实,继续总结推广运用支部工作法,发挥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的作用,督促检查与内部定期通报相结合,跟踪整治基本制度不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宽松软的党支部,推动基层党组织执行好“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实现经常性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推进“两个责任”落实。一是全力压实“两个责任”。通过述职述责、约谈、工作考核,督促部门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要求,对部门机关党组织、机关纪检组织履行“两个责任”不力进行追责问责。二是大力推进机关纪检组织“三转”。进一步推动部门加强机关纪检组织力量配备,对部门机关纪委加强监督、纪检信访、纪律审查、正风肃纪和警示教育等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好《中央国家机关纪检组织谈话函询办法》《中央国家机关部门机关纪委书记约谈制度》等。三是探索开展常态化专项检查督导。总结今年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专项巡视、巡视整改专项检查和“两学一做”学习督导的经验做法,把有效做法固化为制度,探索开展分领域、分类别精准检查,持续传导责任和压力。四是坚持零容忍惩贪治腐。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坚定立场方向,把握力度节奏,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开展执纪问责,形成持续威慑。

(五)加强工委自身建设,切实做到“走在前、作表率”。通过持续抓巡视整改,不断加强工委自身建设,强化工委机关党建工作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谋划、部署、推进党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带头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带头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事业至上、公道正派,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带头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把党的纪律刻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挺纪在前,实践好“四种形态”。带头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关工作机制,提高机关内部运转规范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 济宁国内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