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水务局长隐蔽受贿一座楼 运用平台运作收钱法

2016-12-31 03:31:41 来源:济宁新闻网

担心赤裸裸的权钱交易会暴露,于是发明出自认为隐蔽的“平台运作收钱法”,最终还是难逃法律的制裁。近日,安徽省砀山县水务局原局长兼党组书记蒋克美因涉嫌受贿497万余元,被泗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手握实权,上演赤裸裸的权钱交易

2003年,蒋克美开始担任砀山县水务局局长。由于手握水利工程发包大权,他一下成为各路承建商巴结拉拢的对象:宿州某水利水电工程公司总经理张某为承建砀山污水处理厂工程,两次送给他“关系协调费”合计20万元;包工头李某为在工程建设方面得到他的帮助,先后送上现金4.2万元及价值2000元的手机一部……

然而,蒋克美并没有满足于送上门的“小钱”。建筑商蒋某在砀山承建完一座商务楼后,蒋克美看上了这座楼的地段,就想和他人共同购买一间门面房。他主动找到蒋某,以手头有点紧为由,伸手向蒋某要了6万元购房款;知道某水利工程承建商有求于己,在收下其主动奉送的4万余元后,他还两次向其索要钱款,合计50万元;对于一位长期承建水利局工程的合作者,他一时拿不出交易筹码,竟绞尽脑汁巧立名目,硬是向对方一次性索要了12万元……

蒋克美曾担任过砀山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可谓知法懂法。然而,在巨大的金钱诱惑下,他竟搞起了赤裸裸的权钱交易。据检察机关侦查和指控,蒋克美仅用这种原始、简单的犯罪手法,索贿受贿金额就达100余万元。

“嗅”到危险,搭建隐蔽的受贿平台

蒋克美担任水务局局长3年之后,砀山县先后有多名干部因为权钱交易落马。蒋克美“警醒”了。他看到了这种受贿方式的危险性,于是决定采用高智商手法隐蔽地收钱。

2007年11月,蒋克美到北京招商引资,认识了北京一家公司的老板兰某,便与兰某商量在砀山合资办公司。他们经过一番合计,决定在砀山注册成立“梨都水业公司”,注册资金300万元,由兰某出资100万元,占股40%;蒋克美出资200万元,占股60%。

合资办公司的协议谈妥后,蒋克美为了保证这个平台的隐蔽性,决定只按“君子协定”办事,不与兰某签合同,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而是让兰某在前台打理业务,自己在幕后做大老板。

200万元注册资金对蒋克美来说不是一个小数目。由于一时难以凑齐钱款,蒋克美又找到水利工程承建商汪某,让他帮自己筹措70万元注册资金。他还告诉汪某不要直接把钱交给他,而是通过他人把钱转给北京的那家公司。

汪某照办,梨都水业公司顺利注册成功。蒋克美自此有了自以为保险的受贿平台,开始更加大胆地敛财。

“活用”权力,开了公司盖了大楼

2009年5月,梨都水业公司在砀山县城郊征地65亩,计划建设一座9000平方米左右的科研楼。因为土地手续迟迟没有办好,兰某不愿意为大楼投资。蒋克美觉得反正自己是梨都水业公司的大股东,不如自己想办法把楼建起来,建成之后再和兰某讨价还价,“要么由他出建设费,要么大楼归自己,反正自己不会吃亏”。

蒋克美主意一定,就去找汪某,安排他负责大楼主体工程建设。他清楚地知道,让汪某具体操作工程建设,建楼资金就不成问题了。

汪某拿到了这笔大买卖后,立马联系了另外两个承建商。过去,他们3人干工程都是单打独斗,拿不到什么大项目。于是,蒋克美主动出面撮合,让3人合伙成立了“绿都水务公司”,并承诺以后会不断给这个公司提供水利工程。绿都水务公司成立后,蒋克美先后给了他们8000余万元的工程,几人约定按工程款8%的比例给蒋克美回扣。

科研大楼开工的时候,蒋克美告诉汪某等人,约定给他的8%回扣不要给现钱,直接用这笔钱建楼。之后,汪某按照蒋克美的要求,陆续把回扣款汇入大楼建设资金账户。有时30万元,有时50万元,陆陆续续汇入了310万元,用于购买建材和支付工人工资。

科研大楼建成后,汪某把汇到大楼资金账户的数额告诉了蒋克美,蒋克美表示认可。就这样,在兰某没有投入任何资金的情况下,蒋克美“活用”手中权力把科研大楼顺利建成,310万元回扣款也顺利通过“平台运作”变成了蒋克美的个人投资。

2016年1月28日,蒋克美因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2月3日被检察机关决定逮捕。 济宁国内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