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教育部网站消息,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五年来,实施地区学生上学饿肚子、吃凉饭现象已经基本消除,农村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得到显著改善。
营养改善计划以贫困地区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重点,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实施国家试点,支持各地以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革命老区为重点开展地方试点。对国家试点,中央财政按每生每天4元标准(全年按200天计算)给予营养膳食补助;对地方试点,中央财政根据上一年度地方财政投入、组织管理、实施效果等因素核定当年奖励性补助资金(对地方试点膳食补助标准达到每生每天4元以上的省份,按照每生每天2元标准给予奖补;对未达到4元的省份,按照每生每天1.5元的标准给予奖补)。同时,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小学年生均1000元,初中125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五年来,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资金1600亿元,地方试点地区累计安排营养膳食补助资金230亿元。覆盖学校共计13.7万所,受益学生超过3360万。其中:国家试点县699个,受益学生2097万;地方试点县803个,受益学生1264万。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地区学生上学饿肚子、吃凉饭现象已经基本消除,农村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得到显著改善,身体素质得到明显提升,给贫困地区学生带来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监测结果显示,试点地区学生每天吃到三餐的比例由2012年的89.6%上升到2015年的93.6%。2015年男、女生各年龄段的平均身高比2012年高1.2cm-1.4cm,平均体重多0.7kg和0.8kg,高于全国农村学生平均增长速度。贫血率从2012年的17.0%,降低到2015年的7.8%。
目前,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如地方责任落实不到位,影响了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效果;食堂供餐推进较慢,个别地区食堂建设工程进度缓慢或建成后未及时投入使用;食品安全隐患仍然存在,有的学校食堂管理不规范,制度落实不到位,设施达不到规定要求;一些地方没有严格落实招标采购规定,部分地区专项资金结余量较大等。
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相关部门,按照中央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部署和《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要求,进一步做好三方面工作:
第一,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确保2017年实现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覆盖。具体包括三项工作:一是摸清底数。二是制订方案。三是强化各项管理工作。
12月27日,教育部已和相关的10个省份签署了全覆盖协议书,到2017年秋季开学,88个县约300万孩子将受惠营养改善计划。
第二,紧抓食品和资金“两个安全”不放松。督促各地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确保所有学校食堂持证经营,进一步提高食堂供餐的比例,改进小伙房供餐条件,不断丰富供餐内容、改善供餐环境、提高供餐能力。将政府采购、集中招标落实到每一笔大宗原材料采购,严把“入口关”,坚决阻止不合格企业参与。完善制度,加大督导检查力度,让任何单位、任何人不能从孩子嘴里“揩油”,用最严格的监管、最严肃的问责来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第三,大力推行“阳光校餐”。借助“阳光校餐”项目大数据平台,进一步提升这一民生政策的透明度,创新监管方式,实现营养改善计划执行规范化,学生营养科学化、标准化,把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水平提上一个新台阶,实现一个新跨越。 济宁国内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