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6-12-30 03:35:32 来源:济宁新闻网

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6年6月30日至8月30日,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对江西省进行了巡视“回头看”。10月8日,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向江西省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自觉

我们认识到,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对江西的巡视“回头看”,始终突出政治性和政治纪律,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强化巡视工作“利剑”震慑作用、狠抓从严治党的具体部署和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对我省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强有力促进。中央第十一巡视组指出江西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客观深刻、切中要害,体现了中央对江西的重视支持和关心爱护,完全符合江西实际,为全省各级干部敲响了警钟。对这些问题,省委诚恳接受、深刻剖析、坚决整改。中央第十一巡视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帮助我们找到了改进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我们完全认同中央第十一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坚决把巡视整改作为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贯彻政治巡视要求,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把整改作为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政治检验。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对江西省开展巡视“回头看”后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十八届中央第十轮巡视情况汇报时发表重要讲话,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对巡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我们抓好整改提供了根本遵循。在整改过程中,我们反复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坚决整改落实的高度思想自觉。我们体会,中央巡视组反馈的意见,代表中央的意见和要求,体现中央的权威,巡视成果能不能落地生根,关键看整改;开展整改,就是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是否忠诚坚贞、是否衷心拥戴的试金石;检验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仅要看政治立场、看整改态度,还要看整改工作、看整改举措,更要看整改成效。我们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自觉与中央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对表,以实际行动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

(二)把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实际行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了新的部署,为整改提供了行动指南。我们要求全省各级党员干部要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战略部署上来,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思想,坚决有力地抓好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全面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省委书记鹿心社强调,全省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新的希望、三个着力、四个坚持”的重要要求,努力把整改过程变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转变作风的过程,确保取得中央认可、群众满意的整改实效,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全省各级党组织以中央巡视“回头看”为新的起点,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部署要求,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扣中央巡视反馈的问题,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以雷厉风行的作风和坚决果断的措施,认真抓好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三)把整改作为全省各级党组织提升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的全面促进。我们认识到,中央巡视组对江西开展巡视“回头看”,发现的问题都需要深刻反思、深入研究,有的问题线索还要进一步查清查实,所有问题都要逐一认真整改。巡视反馈的问题,使我们清醒地看到反腐败、纠“四风”等问题的严峻性、复杂性,需要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不断提升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四自”能力。我们体会,中央巡视组发现我省一些领域、一些单位、一些地方的腐败和“四风”问题,都不同程度与各级党委(党组)“四自”能力不强有关,同我们管党治党“宽松软”有关。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使从严治党的一切努力都聚焦到增强“四自”能力上来。我们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紧密联系实际,大力整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突出问题,尤其是一些量大面广、表现突出的问题,以问题整改整饬党风,以问题整改净化社风,以问题整改赢得民心。

(四)把整改作为进一步做好江西各项工作的难得机遇。中央巡视组巡视江西,正值我省筹备召开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我们认为,在总结过去五年、谋划未来发展的关键时刻,中央巡视组的“回头看”,是对我省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的政治体检,有利于我们边总结、边反思,边部署、边整改,对做好全省各项工作是一个重大机遇。我们牢牢把握这一难得机遇,在谋划布局今后五年工作时,将中央巡视组提出的意见要求写进了省党代会报告。比如,在未来五年“两成为、三提高”的总体目标中,提出“全面从严治党水平显著提高”;在党的建设部分提出“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增强基层党组织生机活力、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六项任务,使整改措施转化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省委工作的总体部署。在省委的示范带动下,全省各级党组织以常抓的韧劲、长抓的耐心,警钟长鸣、利剑高悬,扎实抓好问题整改,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带动各项工作不断实现新突破。

二、强化政治担当,着力推进整改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巡视发现了问题,就要解决、要处理。我们把抓好中央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我省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自觉为党担责、为党尽责,主动认领责任,精心组织,加强配合,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一)加强反馈问题整改的组织领导。我们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省委书记鹿心社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省委副书记、省长刘奇任副组长,省委组织部部长赵爱明、省纪委原书记周泽民、省委原秘书长朱虹为成员。同时,将中央巡视组反馈问题落实到14家牵头单位、33家协办单位和16位负责省领导。省委副书记姚增科,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孙新阳到任后积极参与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省纪委、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抽调得力干部集中办公,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督促检查等工作。14家牵头单位均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为整改项目第一责任人,细化了整改方案,每一个整改项目都有一位领导班子成员牵头,有一个工作专班负责,有一个解决问题的实施方案。实行整改进展“一周一报告一通报”,每周由各单位报告整改进展情况,省委整改办综合汇总向省委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向各单位通报。

(二)以上率下,省委带头落实主体责任。省委常委会带头落实整改主体责任,2个月内先后5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组织推进整改全局工作或具体项目的整改。12月5日用1天时间,召开省委常委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视反馈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苏荣等案反面教材,常委同志自觉摆进来,主动认领责任,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整改努力方向。随后,市县乡三级党委也将依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搞好警示教育。省委书记鹿心社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靠前指挥,对整改主动部署、主动过问、主动协调、主动督办。在省委常委会会议上,鹿心社同志向省委常委、14家整改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全省各级党组织提出坚决整改的严格要求;3次专题听取整改推进情况汇报,4次作出专门批示,要求抓实问题整改。针对换届后超过半数的市县乡党委书记、纪委书记都是新任职的情况,12月1日,省委召开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视频培训会,鹿心社同志采取“书记教书记”的方式,对省市县乡四级党委深化落实“两个责任”进行辅导培训。省委副书记、省长刘奇主持召开省政府整改动员部署会,对省政府各部门落实整改责任提出要求。其他省委常委和相关省领导发挥“关键少数”作用,按照职责要求,集中精力、带头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

(三)加强整改协作配合。省委整改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对整改的监督检查,严格审查整改方案质量,加强调度,先后2次召开部署调度会,了解整改进展情况,分析形势,明确要求,推动整改按时保质完成。制定《关于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办法》,明确督查目的、督查重点、督查方式,先后2次到14家牵头单位进行实地督查,对重点项目随机抽查,通过强化督查防止整改不认真、走过场。14家牵头单位、33家协办单位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牵头单位切实负起牵头责任,主动协调协办单位,对照中央巡视组指出的问题,逐项逐条提出整改要求,明确负责人、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对跨部门、跨地区的整改项目,主动上门督导或集中调度;协办单位主动服从牵头单位调度,配合牵头单位落实整改措施,自觉向牵头单位汇报整改进展情况,积极争取牵头单位支持,发挥主观能动性推进问题解决,形成整改合力。

(四)以抓项目的方式到事见人。我们将中央巡视组反馈3大类问题分解为33个专项、232个具体子项,研究制定了《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按照2个月内、半年内和半年后三个节点,分批次推进整改任务落实。建立整改台账,对已完成的项目,到事见人,逐项对账,从严审核,由牵头单位“一把手”签字后,向省委整改办提交《整改任务验收表》,省委整改办一一审核验收,严把整改质量关。截至12月8日,计划于2016年12月8日前完成的68个子项,已完成65项,占95.6%;计划于2017年4月8日前完成的56个子项,已完成21项,占37.5%;计划于2017年4月8日后完成的108个子项,已完成21项,占19.4%。

三、坚持政治标准,确保整改实效

省委围绕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紧扣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反馈问题,结合中央第八巡视组指出的超职数超编制配备干部等具体问题,即行即改,防止边整边犯;对共性问题注重机制效应,有步骤地推进。2个月来,全省上下围绕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进行了全面政治体检和补课,进一步深化了对政治巡视的认识,切实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了相关责任人,有力彰显了巡视利剑和震慑作用。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四个意识’不够强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改革创新意识不强”问题。我们认识到,存在这一问题主要原因是我们思想解放不够,对省情研究分析不够,改革创新的锐气不够,导致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实际效果不到位。针对这一问题,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对省情特征作出清醒判断,指出“发展不足仍然是江西的主要矛盾,欠发达仍然是江西的基本省情,相对落后仍然是江西的最大现实”,要求坚决打破一切阻碍发展的僵化思维,坚决改变一切束缚发展的陈规陋习,坚决革除一切影响发展的体制弊端,以思想大解放开创发展新境界,以改革创新的新突破增强发展的新动力。具体采取了以下措施整改:

(1)针对“‘政治意识’不强,对巡视‘回头看’认识有偏差”问题,一是召开省委常委会,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了对巡视“回头看”定位和作用的认识。二是召开省委常委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问题根源,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为增强民主生活会的实际效果,专门把会议安排在新一届省委领导班子产生后,会前常委们进行了深入谈心谈话。12月5日,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鹿心社同志代表常委班子深入查摆“改革创新意识不强、苏荣案后续处理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党的建设薄弱、‘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作风建设不力”等六个方面的问题根源,进一步明确常委班子带头抓好整改的措施。鹿心社同志带头作个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各位常委本着对组织、对同志、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诚恳相互批评。自我批评时,勇于揭短亮丑,不回避、不掩饰;对班子成员提出批评时,坚持原则、实事求是,负责任地指出具体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戳到“痛处”、触及灵魂,开出“辣味”,真正做到“红脸出汗”。通过专题民主生活会,新一届省委常委同志既看到存在问题的严峻性、危害性,看到省委工作离中央要求的差距,又普遍受到心灵的净化和洗礼,经历了一次深刻的党性锻炼,对班子和自身问题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下一步,我们要认真抓好省委常委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找出的问题整改,取得实效。同时,要认真组织好全省县级以上党委(党组)对照中央巡视组指出的问题、结合苏荣案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2)针对“在破解发展难题上改革创新不力”问题,省委已明确,破解发展难题,必须坚定不移加快发展,推动经济中高速增长,持续做大经济总量;必须坚定不移加快转型,不断优化经济结构,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我们举办以“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为主题的2016年江西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组织开展了苏赣(吉安)科技成果对接会,实现技术对接206次,产生意向162次,达成意向55次。举办2016年度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大会,确定了98个重点合作项目。与广东省签署了《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省领导率队赴68家央企总部开展央企入赣项目对接,商谈合作项目。前三季度,全省GDp增长9.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1%,财政总收入增长9.5%,主要经济指标增幅继续位居全国前列。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方法,加强督促检查,不断破解发展难题。

(3)关于“在实施振兴苏区发展战略、鄱阳湖经济生态区建设上,落实中央要求行动迟缓”问题。针对“振兴苏区发展战略”存在的问题,一是从国家层面协调推动14个重大事项落实,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二是进一步加快推进铁路、高速公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三是进一步加快实施民生工程。2016年以来,共安排3亿多元改善农村饮水,3.5亿元用于苏区农网改造,完成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8424户等。四是支持赣州市打造新能源汽车城、南康家具城、“青峰药谷”、中国赣州“稀金谷”等一批有发展前景的产业。五是积极发挥对口支援作用,加大对原中央苏区人才、智力、技术对口支持。前三季度,赣州市GDp增速全省第一。下一步,我们将着力加快推进一批事关原中央苏区长远发展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快实施一批民生工程,重点培育一批工业产业集群和特色农业产业集群。

针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存在的问题,一是加快推进生态环保工程建设,湿地保护面积比规划实施前增加400多平方公里。污水处理设施实现38个县(市、区)和重点镇全覆盖,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二是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着力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计划。前三季度,南昌、九江两市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479亿元,占全省31.1%,比重同比提高0.2个百分点。三是加快推进服务业和生态友好型农业发展。组织认定了一批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龙头企业、示范物流园,推进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园建设,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四是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2016年1至11月,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内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5%,比全省高0.6个百分点。五是加快推进重大平台建设。设立赣江新区,计划每年新增投资1000亿元,打造引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发展的“新引擎”。深入推进昌九一体化、昌抚一体化发展,大力推进共青城和南昌临空经济区两个先导区建设。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实施《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努力走出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新路子。

(4)针对“在处理发展与生态保护关系上打擦边球”问题,对九江富达实业有限公司污染环境问题进行了查处,并责令停产整顿。举一反三,切实把生态文明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一是加快探索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在全国率先实行覆盖全境的流域生态补偿,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组织体系;调整完善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生态文明考核权重由2013年的10%提高到23.45%。二是推进生态工程建设。全面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力推动大气环境质量和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加快推进省政府重点支持的48个县城、25个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项目建设。三是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加强问题整改,先后责令企业立即整改204家,限期整改245家,停产整顿354家,关停取缔137家,立案处罚224件,立案侦查29件,刑事拘留16人,行政拘留41人,约谈220人,问责124人,有力推动了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促进了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解决。四是狠抓环保审批与监管执法。对九江市相关工业园区189家企业进行突击检查,下达责令整改文件31份,行政处罚3起。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5)针对“中央特殊扶贫政策没有完全落地”问题,一是加快推进《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的政策落实。梳理出16项未落实政策清单,按照正在落实、因自身条件不成熟未落实、因国家政策调整未落实3类,分别提出下一步工作举措。目前,4项政策已落实,2项政策正在加快推进,10项政策由于国家政策调整等原因暂时难以落实。二是加快推进一批扶贫工程。实施易地搬迁扶贫、产业扶贫、健康扶贫、金融扶贫,全面启动罗霄山脉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级贫困县光伏扶贫,加快推进网络扶贫,全年易地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4.2万人。下一步,我们一方面加快推进“适时将赣州黄金机场列为两岸空中直航航点”等2项政策落实,同时对于暂时难以落实的政策,继续加强与国家部委的沟通,争取最大支持。

(6)针对“一些扶贫项目不充分、资金闲置、没有惠及贫困群众”问题,一是组成9个督查小组对35个中央苏区县和2个省直管县进行了全面督查,省委巡视组对25个国家级贫困县脱贫问题进行专项巡视。对督查和巡视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单位进行整改。二是加快建设并正式上线运行了省市县乡四级精准脱贫大数据管理平台,加强对全省贫困人员、扶贫资金和项目的实时动态跟踪管理。三是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扶贫资金及项目管理实施的指导意见》,对20万元以上的扶贫项目必须进行论证;修订《江西省贫困县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将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完善全省“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及年度实施方案,每半年对各县(市、区)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确保全省2018年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如期“摘帽”。

2.关于“苏荣案后续处理工作不力,造成负面政治影响”问题。我们对苏荣案的后续处理,既有求稳思想,也没有及时在全省开展有声势的警示教育,根源在于政治敏锐性不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不深刻、执行不够有力。省委加大了整改力度:

(1)针对“省委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定不移肃清苏荣等人腐败案件的毒害’重要指示不及时”问题,2016年12月1日,省委向全省各级党委(党组)印发《关于苏荣案及涉苏荣案相关人员违纪案处理情况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深挖苏荣案及相关涉案人员违纪腐败根源和政治毒害。确定在省市县乡四级党组织开展警示教育。2016年12月5日,省委常委班子已专题召开民主生活会,带头反思苏荣案教训。下一步,我们将结合苏荣案及涉苏荣案相关人员违纪教训,组织市县乡三级领导班子参照省委常委民主生活会方式,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把苏荣等人腐败案件纳入全省各级党校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内容;制作警示教育片,组织全省党员领导干部接受警示教育。

(2)针对“涉苏荣案省管干部问题线索处理不及时、不透明”问题,我们坚决贯彻中央纪委领导指示,加大工作力度。一是涉苏荣案件43名省管干部已基本处理到位,移送司法机关9人,其中7人已经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另外2人已停止其党员权利,待司法机关有明确意见后及时处理到位;纪律处分16人,除5人按中央纪委要求办理外,其余全部处理到位;因违纪情节轻微或经审查不构成违纪予以了结的18人(包括已调离江西转由现单位党组织处理1人),分别给予诫勉谈话、个人检查等批评教育处理。二是用制度规范“先移后处”行为,向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印发《关于加强“纪法衔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未及时作出纪律处分的行为限时整改。下一步,我们将牢固树立政治意识,扎实做好苏荣案后续处理工作,坚决肃清苏荣等案政治余毒。

(3)针对“苏荣大搞‘一大四小’绿化工程,没有从片面政绩观的高度加以认识”问题,一是将苏荣“造绿工程”反面教材列入省委常委会及各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主题,纳入全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二是引导全省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已将正确政绩观教育纳入各级党校主体班和干部网络学院教学内容。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推进苏荣“造绿工程”警示教育片制作;把苏荣案纳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馆,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着眼深化全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修订完善《关于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类考核的意见》(试行)和市县考核评价体系,引入群众评价机制。

3.关于“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违反换届纪律时有发生”问题。这是苏荣案的一个重要教训。我们认真吸取教训,充分发挥各级党委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标准,真正把政治强、敢担当、作风正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具体采取了以下措施进行整改。

(1)针对“‘任人唯亲’问题较多”问题,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提拔任用工作的通知》,暂时冻结领导干部近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提拔的审批工作。二是对巡视反馈的有关问题进行专项调查,并督促有关地方党委举一反三,今后对提拔任用领导干部近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把关。三是督促各地各单位对2014年6月以来提拔任用的县处级干部中系领导干部近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情况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进行复查。四是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严肃换届纪律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深化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重申和明确严禁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等纪律要求。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落实省级领导干部亲属的提拔任用相关规定,适时对市县两级和省直单位开展集中检查,对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重点督查。2017年一季度组织开展1次跑官要官和说情打招呼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并在年底前研究制定整治跑官要官和说情打招呼问题的实施办法。

(2)针对“‘带病提拔’问题突出”问题,一是梳理2014年以来因违纪违法受到处理的81名省管干部涉及“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人员名单,对其中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者行政职务以上处分的“带病提拔”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进行了自查和倒查。根据中央巡视组指出的11名买官卖官涉案人员名单,梳理甄别涉及“买官”的人员,现已责成相关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逐一进行处理。对向省质监局原局长王詠、抚州市质监局原局长刘长荣送钱物的涉案人员,已督促省质监局和抚州市委按干部管理权限逐一处理。二是做到“一案双查”。督促省质监局党组、抚州市委倒查责任,既查当事人,又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是完善措施。印发了《关于对2013、2014年度和2015年度“带病提拔”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过程进行复查和倒查的通知》《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的通知》,对甄别确定的16名县处级“带病提拔”倒查对象选任过程进行了认真倒查,对41名相关责任人作出了处理。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凡提四必”的要求,严把选人用人关口;每年组织1次“带病提拔”问题集中倒查,深化“买官卖官”问题整治,对典型案件通报曝光。

(3)针对“厅级干部涉嫌档案造假”问题,我们组成专门调查组进行了调查,已形成初步调查报告,正在按照有关规定研究处理。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全省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把好档案审核关,档案存疑的在调查清楚前不得提拔重用。

(4)针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突出”问题,一是加大对换届期间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对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32件信访举报件进行调查核实,对部分属实的5件信访件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其中调离公务员岗位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取消提名资格并立案调查1人。对反映的1名干部短信拉票、1名干部电话拉票、1名干部托人跑官被骗问题,都进行了严肃处理。二是组织全省组织人事部门进行1次自查,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94件举报件进行梳理和专项督办,对属实或部分属实的11件进行处理。根据反馈意见,针对苗头,省市县派出换届风气巡回督查组543个,加强巡回督查。目前,省委和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圆满结束,整个换届过程保持了风清气正。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体现严肃换届纪律有关要求,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继续充分发挥“12380”举报平台作用,及时受理、快速查核违反换届纪律问题。

(5)针对“超职数超编制配备干部问题整改进度缓慢”问题,一是抓好个别省直单位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的整改,目前已经消化完成。二是抓好全省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整改。针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问题,要求各地各单位对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进行梳理排查消化。截至今年9月底,已全部完成副处级以上领导职数的整改消化任务,全省超配的科级领导职数和各级非领导职数,明年9月底前全部消化到位。三是建章立制抓长效整改。建立县级党政群机关超编整治重点责任市、重点县(市、区)制度,明确在未完成整治任务前,省编办原则上停止受理重点责任市相关机构编制请示事项。结合控编减编等工作,对各设区市和部分县(市、区)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对个别地方出现超编人员不减反增的,第一时间干预到位、查处到位、纠正到位。

(二)关于“党的建设薄弱,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党建工作抓而不实”问题。这个问题根源在于我们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认识不够深刻,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政治学习“入脑入心”不够;一些同志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甚至向中央巡视组提供虚假材料,既反映了其个人纪律意识淡薄,也反映了我们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还有不小差距。具体采取了以下措施进行整改。

(1)针对“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根据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好2016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具体要求,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达到好效果。同时要求省委常委同志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活动,对联系点督促指导。二是对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支部活动的情况开展调研,研究制定领导干部定期参加支部生活的相关办法。下一步,我们将以2016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为契机,继续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时代性、战斗性。

(2)针对“政治学习走过场”问题,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举办省直机关党务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班,对省直各单位机关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支部书记进行全覆盖培训,分22期对4000余名省直机关处级干部进行全覆盖培训。同时通过报刊、网站、微信等多种媒介,宣传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的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全省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的意见》,把政治理论学习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评价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评先评优和领导干部考察、奖惩、使用的重要依据。三是强化党员意识。将每月10日固定为省直单位的“党员活动日”,开展政治学习教育和党内活动。在省直单位全体党员中开展“今天是我的政治生日”主题活动,在党员入党日,党支部给党员赠送寄语、开展谈心,党员向党支部递交感言、重温入党誓词,使每名党员牢记党员身份和入党初衷。下一步,我们将修订落实《关于进一步健全省直单位党组(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关于严格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意见》,进一步强化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学习掌握。

(3)针对“纪律意识不强”问题,一是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不规范和不如实填报的干部,分别作出批评教育、诫勉、取消任用资格等处理。二是以会代训,强化业务知识教育,分期分批多次在各市、省直单位开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专题辅导和培训会,宣讲政策法规。三是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内容。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抓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政策法规的宣讲,对“拟提拔人选、后备干部人选、转任重要岗位人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重点查核,注重结果运用。

(4)针对“江西省财政厅多名党员干部向中央巡视组提供虚假材料”问题,一是对省财政厅提供支部活动记录造假情况的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已给予1人党内警告处分,对1人诫勉谈话、2人提醒谈话、1人批评教育。上述人员均作出书面检讨并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督促省财政厅规范党组织生活,制定了《中共江西省财政厅党组落实党员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暂行办法》。三是由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联合印发《关于省财政厅向中央第十一巡视组提供有关党支部活动记录造假问题的通报》,在全省开展警示教育。下一步,继续对全省各级党组织“三会一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党组织活动。

2.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薄弱”问题。巡视指出的一些基层党组织工作薄弱、党员意识淡薄、基层党的阵地不稳等问题,反映了我省抓基层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力度不大。我们切实增强“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的责任意识,强化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完善党建工作综合评价体系,努力提升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具体采取了以下措施进行整改。

(1)针对“重经济轻党建”问题,一是增加考核权重,省委明确今年开始,提高对市县综合考核中党建考核的权重。二是就抓好基层党建工作,对新任县(市、区)委书记和组织部长、市县组织部分管领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负责人,分批次进行辅导培训,切实增强党组织书记“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责任意识。三是严格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考核评议工作,强化结果运用。对综合评价差的,约谈提醒单位党委(党组)负责同志,要求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要问责。同时将市县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结果作为干部使用的依据。四是建立抓实党建工作的长效制度。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几点意见》等文件,科学分类指导基层各领域党建工作。我们决定从2017年起,把每年7月份作为年度党建活动月,集中开展党建活动。

(2)针对“部分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一是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专项检查。通过排查摸底、调度推进,全省107340个基层党组织共排查出未按期换届基层党组织6022个,经过2个月努力,已完成换届5362个,未完成换届660个,整改完成率89.04%。二是抓好江西建工集团党组织覆盖工作。江西建工集团采取单独组建、联合组建、选派党建指导员、与当地党组织或业主方联合共建等方式组建党组织47个,实现了党的组织和工作在分公司全面覆盖。三是认真核实并严肃处理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索要“打点费”的问题。给予直接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职调离有关工作岗位。四是抓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从2014年开始,累计对5162个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了整顿。加大党建工作巡查问责力度,2016年对11个设区市和3个工委进行党建工作巡查。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抓好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专项检查、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和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等工作,深入研究党建工作巡查制度,推动基层党建工作落实。

(3)针对“党员意识淡薄”问题,一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截至10月底,全省11个设区市、100个县(市、区)、88个省直单位、20家省属企业、29所省属高校开展中心组学习1342次,班子成员讲党课8175次、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活动14663次、建立联系点6557个、到联系点指导17986次。全省各级党组织共开展专题学习23.8万次、讲党课21.1万次,7.8万个党支部(占比84.3%)建立了微信学习群,查摆出问题24.21万条,解决问题18.97万条,有效增强了党员主体意识。二是着力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全省前三季度新发展党员中,35岁以下党员占新发展党员总数的76.5%,党员队伍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3.关于“基层党的阵地不牢固”问题。这个问题主要原因在于我们对基层党建工作研究部署不够、精力投入不足,对新形势下出现的基层党建难题缺乏创新实用的举措。根据反馈意见,我们注重深入研究加强基层党的阵地建设问题,发挥基层党的阵地的凝聚作用,持之以恒、固本培元。

针对“对非公组织党建重视不够”问题,一是召开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暨党建工作培训推进会议,明确2016年底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面覆盖的目标。二是启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两个覆盖”攻坚计划,集中抓好组织覆盖。截至2016年11月15日,全省共有非公企业54249家,建立非公企业党组织11557个,共覆盖企业37851家,党组织覆盖率为69.77%。三是加大情况通报和考核力度,每月1次通报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把“两个覆盖”列入2016年度市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考核评议的重要内容,列入《基层党建责任清单》。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指导督促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确保今年底实现“两个覆盖”。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突出”整改情况

1.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违纪问题易发多发”问题。我们认真分析了目前全省领导干部队伍的状况。经过换届,有超过半数的市县乡党委书记、纪委书记都是新任职,对“两个责任”从知识到认识、方法、责任都需要加强培训。我们着力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的培训辅导,督促省市县乡四级党委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支持纪委履行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职责,强化问责倒逼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具体采取了以下措施进行整改。

(1)针对“认真核查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问题,责成省纪委运用“四种形态”,从严从快处理中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集中力量优先承办。一是向省纪委重点交办的43件问题线索,已立案3件,拟立案1件,批评教育1件,拟待与其他线索一并处理1件,按程序了结20件,拟了结8件,正在初核或谈话函询9件。二是向省纪委移交的172件“副厅、县(市、区)主要领导有关问题群众来信”和426件“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有关问题群众来信”,省纪委按程序分流进行调查处理,实行定期调度。此外,中央巡视组向省信访局交办的1236件信访事项,其中,诉求合理83件、部分合理204件、不合理939件;已实现停访息诉225件、三级终结83件,涉法涉诉信访事项407件,三到位一处理126件,化解率为68%,尚有395件在进一步做化解工作。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及时核查处置中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

(2)针对“‘一把手’违纪问题突出”问题,一是省委强化政治担当。12月1日上午,召开了全省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视频培训会,省委书记鹿心社在会上就落实“两个责任”作了专题辅导,省市县乡四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人大常委会和政协党组书记,省市县委各部门、省市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共16800多人参加了视频培训会。省纪委组织省市县三级纪委书记、省纪委班子成员、派驻机构和机关各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为期4天的集中培训,由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孙新阳同志作主旨辅导。二是加大“一案双查”力度,研究制定我省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和纪检监察机关“一案双查”责任追究办法,以问责倒逼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三是强化考核,将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四是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省委成立了宣讲团,在全省进行了宣讲。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党内问责条例和省委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等文件,健全完善下一级党委向上级党委报告主体责任和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题约谈、述责述廉、签字背书、廉政教育谈话等制度,进一步强化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责任担当。

(3)针对“对‘四种形态’认识不到位,反腐态度不够坚决”问题,一是严格依纪依法查处黄斌案,经查,黄斌涉嫌严重违纪,省委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二是坚持有腐必反,突出惩治重点,严肃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三是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出台了《江西省纪委关于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等制度规定,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抓好学习落实。下一步,我们将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加强对纪律审查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从严从实管理党员干部队伍。

(4)针对“派驻机构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定期通报省纪委派驻机构履职情况,由省纪委副书记约谈、分管常委上门督导工作落后的派驻纪检组组长,明确3个月内要解决问题,问题不解决将视情采取组织措施。中央巡视组指出的22家去年未立案的派驻机构,2016年均有立案件。2016年1至10月,省直派驻机构立案235件,处分194人。立案数比去年同期增长60.9%,是2015年全年的1.3倍;处分人数比去年同期增长30.2%,是2015年全年的1.1倍。二是健全管理、指导、服务和监督体制机制,制定下发派驻机构信访举报、线索管理、纪律审查工作办法以及日常联系管理、干部人事和经费管理、年度考核等相关制度。三是加强对派驻机构干部履职能力的培训。省纪委专门组织派驻机构干部基础业务培训班,同时还积极选派派驻机构干部参加中央纪委培训,2016年以来累计从派驻机构选调117名干部参加培训。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省纪委派驻机构的培训、考核、问责力度,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探头”作用,对履职不力的纪检组长进行组织调整和问责。

(5)针对“干部监管不到位”问题,一是督促有关党委(党组)加强对4名受到“断崖式”处理的省管干部管理,责成所在单位加强对他们的日常管理教育。我们还举一反三,加大对受到“断崖式”处理的3名中管干部的管理监督。二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省纪委立案查处的97名党员干部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回头看”,督促其中4个未及时报送处分执行情况的单位进行整改。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三是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挺纪在前协调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实施纪律处分联动机制,即纪律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及时宣布和送达,处分执行机关应严格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办理处分执行的相关事宜,并在办理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材料报送处分决定机关。针对“省委办公厅1名处级干部在酒店参与赌博”问题,省委办公厅免去了参与赌博干部职务,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开展专项纪律作风整顿,制订《省委办公厅干部职工行为规范“十二不准”(试行)》。省直机关工委对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遵守工作纪律情况开展了3次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在省直单位进行了通报,起到了较好的教育警示作用。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抓好纪律处分执行联动机制的落实,对拒不执行处分决定、拒绝纠正存在问题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关于“会见多,会议多、文件多,深入研究问题少,‘一桌餐’成吃喝风问题”。这个问题反映出我们对“四风”问题新动向不敏感、缺乏警觉。我们已责成省委办公厅对全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找出不足,根据新的要求,修订原有的制度,以严的态度和措施,持之以恒抓作风,严防反弹。具体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

(1)针对“会见多”问题,严格落实《关于规范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非外事会见活动新闻报道的意见》,加强对会见初步审核把关,一般不安排省委、省政府领导出席没有实质性内容的会见,尽量减少省委、省政府领导出席一般性会见;部委副部级领导来赣考察调研和检查指导工作,一般不安排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会见,确因工作需要安排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会见的,一般不报道;对于国内外企业单位负责人来赣洽谈合作事宜,已按有关要求从严安排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会见,并不作报道。整改以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除安排正常的工作会见外,没有安排其他会见。下一步,我们将研究制定严格控制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会见的制度性规定,规范省委、省政府领导会见活动。

(2)针对“‘文山会海’没有改变”问题,一是着力精减文件,加强文件审核把关,省委办公厅已退文22件。修订完善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沟通协商提高办文质量的规定》,从严管理使用高规格发文字号。赣发、赣办发2个主要文种发文总数同比下降33.3%。省委办公厅基本实行了网上办文、网上办公。二是着力精减会议,严格控制以省委或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的全省性会议,压缩会议数量和规模。整改以来,以省委或省政府名义召开的大型会议5次,没有召开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下一步,我们将推动全省党政机关电子化办公全面铺开;研究出台精简文件、会议的制度性举措,形成长效机制。

(3)针对“作风不实反映突出”问题,一是对与发展升级、实干兴赣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和中央巡视组反馈的普遍性问题有关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各地各单位领导同志深入基层调研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二是就我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制度情况,对部分设区市开展了调研,对修订完善全省配套文件提出了意见建议。三是印发了《关于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完善防范统计弄虚作假的相关制度。下一步,我们将修订完善我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有关文件规定,完善防范统计弄虚作假相关制度。

(4)针对“‘一桌餐’成吃喝风的新变种”问题,一是严肃查处中央巡视组交办的2批次18人在“一桌餐”吃请问题,对13名党员领导干部给予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另5人非党员非公职人员),党内严重警告7人,党内警告3人,诫勉谈话3人,作出调离原机关决定2人。同时,对调查发现此前在该处吃请的其他党员干部,作出了相关处理。二是对陈阳霞、程子亮等同志在私人会所组织和接受吃请等案例进行通报,全省各级党组织均召开组织生活会,学习落实通报精神,对照检查并作出公开承诺。省纪委专门对此进行监督检查。三是深入整治“一桌餐”问题。以南昌市为重点,对全省各地高档住宅内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一桌餐”等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清理,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紧盯作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变异反弹。

四、保持政治定力,持续深化整改

经过2个月的整改,只能说取得初步成效。我们清醒认识到,这次中央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大多数需要标本兼治,长期整改。我们将在已有工作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以主动整改的政治自觉、敢于担当的政治勇气、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将中央第十一巡视组、中央第八巡视组两次向省委反馈的问题结合起来,全面深入地抓好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整改问题见底、长效机制建立、党的建设全面加强。

(一)坚持以上率下,省委带头,严格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组织领导,强化指导、严格监督,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抓住“关键少数”,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把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压实,督促省委常委同志真抓真管、真管真严。督促各级党组织始终担负起整改项目的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履行好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以严格的责任到位推动整改落实到位。

(二)坚持持续发力,毫不松懈地推进后续整改。目前,还有大量的中长期整改项目需要继续推进。我们将按照《整改方案》制定的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扎扎实实地做好后续整改。对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对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要求,持续跟踪督办,定期了解进度,力争在1年内完成整改任务;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整改效果不好的,帮助分析原因、改进方法,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三)坚持举一反三,深入推进相关领域整改。以这次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全省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成效。抓好《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贯彻落实,加强对政治生活巡视巡察,推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以“党建+”为引领,加强全省各级党组织建设,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

(四)坚持着眼长远,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结合巡视整改落实工作,梳理完善现有制度,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长期坚持;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存在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问题的,逐一加以改进、完善和优化。强化制度执行力,用严明的制度、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及时纠正、严肃处理违反制度机制的行为,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五)坚持深化成果,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高度重视领导班子成员和省管干部存在的廉政风险,扎实做好苏荣案后续处理工作,持续深入反思苏荣案件教训。旗帜鲜明地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继续把抓好巡视整改与本地区工作实际紧密联系起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791-12388;邮政信箱: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999号江西省纪委信访室,邮编330036;举报网址:http://jiangxi.12388.gov.cn。 济宁国内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