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央预算执行等审计:加大整改推进力度

2016-12-24 03:31:40 来源:济宁新闻网

据审计署网站消息,审计署23日发布关于201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审计署指出,从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反映的情况看,有些问题尚未得到全面纠正,未完成整改的原因比较复杂。审计署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整改推进力度。

(一)相关重大改革正在统筹推进,整改工作需随着改革逐步深化。

具体情况:一是涉及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财政领域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已经启动,对转移支付管理、专项资金整合、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正在逐步推进,需要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能、中央和地方责任,进一步规范管理;对政府性基金预算和一般公共预算交叉安排支出、涉农工程补偿标准低、相关激励考核机制不完善的问题,也需要在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等改革过程中逐步加以解决。

二是涉及机构调整和政府职能转变。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正在积极推进或试点,与之密切相关的经费保障制度正在研究制订中,杜绝变相违规收费等问题也有赖于分类改革深入推进。

三是涉及债务监管体系建设方面。预算法明确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且只能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方式举借债务,但在债务监管体系尚不够完善、处理处罚机制尚不够健全的情况下,从根本上遏制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中发生的违规问题,需要不断健全债务监管体系,完善与预算法要求相配套的政策措施。

(二)相关问题产生的历史背景或外部条件比较复杂,整改工作需要持续推进。

具体情况:一是有些问题涉及前期相关发展规划未及时调整,或目标实现条件已不完全具备,调整安排预算资金需要审慎区分情况,并遵循一定的规范程序,如年度有关预算安排与“十二五”有关专项规划衔接不够、以前年度存量资金清理不到位等问题。

二是有些问题涉及不可控的外部条件,简单或机械纠正容易造成较大损失或其他不利影响,如有关境外项目投资方面问题的整改,需要与有关方面充分沟通、协调,达成共识后方可进一步实施。

三是有些问题涉及难以追溯调整的事项,时过境迁后纠正具体事项已无实际意义,而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和问责机制需要深入研究,如对预算分配与制度规定衔接不够、预算下达不及时、执行慢等问题,有关部门将在以后年度预算分配与执行中予以改进。

(三)相关问题全面整改面临一些特殊困难。

具体情况:一是涉及历史遗留问题,整改难度大,如对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政府采购不规范等问题,由于有关单位债权或往来款形成较久,有的还涉及机构改革、经办人员屡经变更、相关资料缺失等,清理核实难度大,目前仍在梳理落实中。

二是涉及特定阶段的特殊困难,如对部分矿业企业欠缴矿业权相关资金的问题,由于行业发展严重不景气,企业资金压力大,同时考虑落实去产能、去杠杆等重大任务要求,有的难以如期如数催收,只能要求企业明确缴款计划、承诺分期缴纳。

同时,对涉嫌违纪违法的事项,审计机关将查出的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后,由于涉及履行有关法定程序,对责任单位、人员的处理处分,有关部门正在依纪依法调查处理。 济宁国内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