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今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检侦查监督厅副厅长元明今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提升办理此类案件的证据审查,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能力,确保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给予依法、及时、精准的打击。
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今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并举行新闻发布会。最高法刑三庭副庭长李睿懿、最高检侦查监督厅副厅长元明,公安部刑侦局副巡视员陈士渠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元明表示,《意见》出台以后,各级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履行检察职能,积极参加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及时依法批捕、起诉,加强检察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元明介绍,最高检将抓好《意见》学习贯彻工作,尽快举办一个专题的培训班,还有其他方式,帮助检察干警吃透《意见》的精神、内容和一些要求。统一认识,进一步提升办理此类案件的证据审查,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能力,确保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给予依法、及时、精准的打击。
同时,最高检将组织编写办案证据的指引,进一步明确此类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证据标准,进一步规范、精细办理案件,确保办案质量和效率。
元明表示,最高检将挂牌督办一些案件,对重大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特别是涉及人员众多,涉及金额巨大,以及社会影响恶劣的,在去年两批挂牌督办的案件基础上,与公安部继续采取联合挂牌督办的机制,由各地检察机关组织精干力量集中精力办理。
元明表示,在确保办案质量的情况下,依法快捕快诉,遏制此类犯罪高发的态势。最高检也将及时派员现场指导,督办重大案件,进一步加强专项打击力度。 济宁国内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