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因雾霾天告郑州市政府 要求“报销”口罩费

2016-12-03 03:29:15 来源:济宁新闻网

今年1月,一名环保志愿者举着一张背景为蓝天和二七塔的照片,站在郑州的二七广场,当天郑州有雾霾

11月的最后一天,环保志愿者孙洪彬收到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立案告知书。9天前,他递交行政赔偿诉状,请求法院判令郑州市政府赔偿其在郑州出差遭遇雾霾花费的32元口罩费。

孙洪彬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中国《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地方政府有义务对非常严重的雾霾天气负责,故而应当赔偿其口罩费。而他发起诉讼的目的,是想建议郑州市政府开个先河,为市民设立雾霾赔偿基金。

行政索赔 要求郑州市政府“报销”口罩费

孙洪彬是一名90后的河北小伙儿,环保组织“好空气保卫侠”的志愿者。

11月20日,孙洪彬来郑州出差。当天,郑州空气质量指数为253,属严重污染。孙洪彬戴着口罩,来到郑州二七广场。“站在天桥上看见二七塔朦朦胧胧的,再远一些的高楼根本看不见,空气的味道有些呛人。很多市民没戴口罩。”孙洪彬说。后来,他跑到一家超市,花32元买了一些防霾口罩。

孙洪彬对河南和郑州的雾霾问题关注已久。根据他的观察,在全国治理雾霾有所改善的氛围中,郑州和河南的情况更加严重。

公开数据显示,2015年河南pM2.5年均值不降反升,成为年度pM2.5年均值最高省份,今年上半年,河南省pM10和pM2.5浓度均位列全国第二。而郑州市空气质量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排名中,从2013年倒数第10,一路下滑到今年上半年倒数第三,成为全国污染最严重的省会城市之一。

11月20日身在郑州,孙洪彬觉得郑州的雾霾也应该引起重视。“一位来郑州串亲戚的河南人说,郑州的空气跟老家的不一样,辣眼睛。”

“和他们交流时,我提议雾霾口罩费用应该由市政府买单,他们大都表示赞成,”孙洪彬说。第二天,孙洪彬和同事就直奔新乡市中院,递交了向郑州市政府索赔口罩费的诉状。两天后,他们又向郑州市政府寄出索赔口罩费的书面信函。

11月30日,孙洪彬收到立案通知书。据悉,新乡市中院于11月25日决定组成合议庭,目前已向郑州市政府寄出应诉通知书。

喊话市长

呼吁设立雾霾赔偿基金

公开报道显示,中央环保督察组于今年7月进驻河南,督察转办的案件中较多涉及大气污染问题。其中,作为全国污染最重的省会城市之一,郑州市未完成2015年的环保责任目标考核,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优秀。今年8月,郑州市曾有41名党员干部因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力,被追究相应责任。

“如果没有郑州市政府治理雾霾的不作为、慢作为,我们就不必因为11月20日的这场雾霾承担口罩费用,也不必承担身体上的不适和健康损害。”孙洪彬说。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孙洪彬和他的同事在发起行政赔偿诉讼后,两次发出公开信喊话郑州市市长,同时还寄出书面信函。公开信讲述了他们来到郑州遭遇雾霾的经历和提起诉讼的缘由。

“重雾霾天袭击的时候,需要佩戴更多的口罩,开启更多的空气净化器,更多的人因此进了医院,特别是抵抗力弱的老人和孩子。郑州市约有956.90万常住人口,他们每一个人都有可能向郑州市政府索赔口罩。为了应对接下来极有可能到来的索赔雾霾口罩热潮,强烈建议程市长未雨绸缪,尽快组织工作人员成立雾霾赔偿专项基金,制定雾霾赔偿方案以及实施细则。”孙洪彬说,因为一只口罩打行政赔偿官司,看上去有点小题大做,但他们追求的是形式上的意义,真实目的是呼吁设立雾霾赔偿专项基金。

据孙洪彬介绍,近期他们还将召开研讨会讨论此案,作为原告他肯定会出庭,但目前还没委托律师,“正在寻找合适的公益律师。”

对话

“空气侠”:“我们不是真的在乎那32元的口罩费”

12月1日,北青报记者对话孙洪彬和他的同事。他们代表环保组织空气保卫侠(简称“空气侠”),讲述了打这场行政赔偿官司的初衷。

北青报:买口罩花了多少钱?这次打官司索赔多少钱?

空气侠:买口罩花费32元。我们的诉求就是请求赔偿这32元以及50元的立案诉讼费。

北青报:你对郑州雾霾的真实感受是什么?

空气侠:11月20日当天郑州的雾霾确实有些严重。站在天桥上看见二七塔朦朦胧胧的,再远一些的高楼根本看不见,而且空气的味道有些呛人。但广场上大部分人都没有戴口罩。我们去超市找防霾口罩,有个华联超市卖的是棉质的保暖口罩。后来去了另一家大超市,在一个角落里看到防霾口罩。

北青报:给市长发公开信有回复吗?

空气侠:截至目前,我们还没收到对公开信的回复。发公开信是我们经常用的社会化倡导方式,公开信不仅邮寄给市长,间接地跟市长建立联系,公众也可以看到信的内容。

北青报:新乡市中院收到诉状后很快就立案了。意外吗?

空气侠:11月30日看到立案通知的时候,确实有些意外。因为根据11月21日当天的情况,工作人员觉得不够立案条件,说我们没有直接向郑州市政府提出过赔偿申请。我们当时判断法院可能会作出不予立案的回复,坚持要把材料交给法院。后来在11月23日,我们又向郑州市政府寄出了索赔口罩费的申请书。我们咨询过律师,他们说这个案子在程序上有些瑕疵。法院工作人员也说法理程序上行不通。但最后立案了,所以有点意外。

北青报:打这场官司形式更像是一次行为艺术?

空气侠:我们当然不是真的在乎那32元的口罩费,更看重的是本案的形式意义。一方面,通过这种方式去督促政府治理雾霾,另一方面,希望能够唤醒大家对空气污染危害的重视。太多人都不把这个当回事儿。连我们这些“受害者”都不去重视,谁又会为我们的权益负责呢?

北青报:你们希望哪个层面的官员出庭?

空气侠:非常希望市长能出庭。最好能够当庭向所有受雾霾危害的普通市民道歉。

北青报:你坚持认为郑州市政府必须对雾霾负责,理由是什么?

空气侠:《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都有规定,地方政府对本地的环境或大气质量负责。这是法律的基本要求,但如果地方政府没有做到,他们“违法”谁来管?中央环保督察组不可能天天盯着一个地方。毕竟地方环境污染了,最大的受害者还是当地的普通人。所以为了我们的身体健康,我们有义务去督促政府积极治理污染。

北青报:有信心打赢官司吗?

空气侠:赢,或者输,我们不会觉得意外。毕竟我们看重的是案子的意义。

北青报:你们在公开信中建议郑州市设立雾霾赔偿基金,目的是什么?

空气侠:提出这个建议,也是考虑到一旦这起诉讼赢了的话,可能会出现多人向政府索赔口罩费、净化器费用的情况。这对于法院和政府来说都是麻烦事,不如提醒政府提前做好对策,设立雾霾赔偿基金。而且,类似的做法国际上已有先例,比如公害病赔偿基金。而雾霾也是公害病,只是我们国家目前尚无法律对此作出规定。或许,郑州市政府可以开一个先例。本版文/本报记者 李显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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