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11月27日电 (记者方敏)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明确提出政商间接触交往不得触碰的八条红线。
《意见》规定,各级领导干部在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交往中,严禁向企业乱摊派、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募捐;严禁在市场准入、证照办理、项目审批、土地征用、工商管理、税收征管、金融贷款、财政补贴等环节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严禁对企业故意刁难、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严禁干预和插手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严禁违规收受企业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财物,违规参加企业的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以及接受企业邀请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反规定在企业中兼职或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证券,以及其他违反防止利益冲突规定的行为;严禁未经批准参加企业各类庆典活动;严禁纵容、默许、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企业谋取非法利益,以及将应当由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企业支付、报销。
浙江省委、省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浙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意见》中各项要求,对领导干部在政商交往中各种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严肃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意见》印发后,在浙江的干部、企业人员当中引发了热烈的讨论。
“从近年来淳安县查处的领导干部违纪案例可以清楚看到,一旦政商关系逾越了红线,有了利益往来,领导干部就更容易走上以权谋私、违纪违规的不归路。”杭州市淳安县纪委宣教室主任毛勇锋表示,《意见》提到的八条红线也在给纪委监督执纪提醒,要求我们“抓早抓小”,在发现政商关系有逾越“亲”“清”的苗头时,及时对领导干部约谈提醒,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领导干部从不经意的小毛病发展到无法挽回的大错误。
杭州师范大学阿里巴巴商学院教授王淑翠说:“在全党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时期,浙江推出该文件是行胜于言的有力注解。在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上,文件强调了政府的主动和引领作用,反映了浙江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鲜明立场。”
“从企业和创业角度看,这份文件有利于推动和深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社会氛围。”王淑翠表示,民营经济的长期繁荣和领先优势说明浙江营商环境相对较好,尽管如此,依然会有个别不自律的官员给民营经济发展带来额外负担和人为障碍。该文件通过限制性措施推动构建良好政商关系,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 济宁国内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