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非自愿空巢”的青年需要政策支持

2016-11-29 03:32:31 来源:济宁新闻网

■“非自愿空巢青年”要想摆脱独居的状况,需闯过就业、住房、公共服务三个关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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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进程中的“空巢青年”

世界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城市化,正在中国上演。与美国地理学家和城市研究学者布莱恩·贝利在《比较城市化》中所描述的众多国别案例相仿,中国的城市化不仅是人口从乡村到城市的迁移过程,也是由中小城市向大城市集聚的过程。

国际经验显示,在这两个过程中,会有一个阶段,独居人口将快速增长。从农村进城,或者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都是有风险的。比如,能不能养活自己?能不能适应新环境?能不能闯出一番天地?在风险偏好上大体属于“风险厌恶型”的老年群体,由于就业难、养老难、环境适应难,因而往往大量地留在了家乡。相对不那么厌恶风险的年轻人,就成了人口迁移的主力军。

在城市化初期,迁移人口大量进入建筑业和制造业,工作在工地或车间,居住在工棚或简易的集体宿舍,虽然远离亲人,但与老乡、工友在一起,打牌、打球、跳舞、唱KTV,哪怕仅仅是聊天,群居生活并不孤单。随着城市化进一步发展,服务业吸纳越来越多的就业,特别是白领岗位增加,以及第二代迁移人口进入劳动力市场,使得独居的比例日趋上升。由此,“空巢青年”就从个案变成比较普遍的现象。

主动的和被动的“空巢”

对于年轻人来说,“空巢”一方面是主动选择的结果,另一方面也透着一些无奈。只身离家虽有风险,但也意味着更高的收入、更丰富的生活、更广阔的机会。出来闯一闯、见见世面、多赚些钱,对大部分迁移人口来说,并不是被逼无奈,而是自发自愿的。在新的城市打拼一段时间以后,有一部分迁移人口会继续选择独居,因为他们始终追求个人的自由,或者出于对这种生活方式的惯性。物质条件丰盈的,可能还会把家乡亲人接来同住,也可能组建新的家庭。

上述两部分“空巢青年”以外的群体,笔者称之为“非自愿空巢”人群——他们承受着独居之苦,想改变却无力改变。“非自愿空巢青年”要想摆脱独居的状况,需闯过就业、住房、公共服务三个关口。

就业的不稳定和不体面,会影响青年对未来的预期。如果不能获得持续稳定的收入,不能享有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障,就缺乏充足的物质基础以支撑原生家庭成员的团聚,或通过结婚生子来增加新的家庭成员。

尽管有着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但薪水只够勉强应付生活成本,根本攒不下钱来;或者,赚钱和攒钱的速度明显跑不赢房价、房租的上涨,辛苦攒下的积蓄谈笑间就会大幅缩水,如此一来,长期买不起房的现实和有可能某一天租不起房的潜在风险,也会导致“非自愿空巢”现象的出现。

人满为患的公办医院、挤破头也进不去的公立学校,也让很多想与家人团聚、想组建家庭的年轻人愁眉苦脸、望而却步。把老人从家乡接来后,万一得了病,去趟医院跟打仗似的,还不一定能挂上号。把小孩从家乡接来后,入园难、上学难,面临失学的危险,弄不好还是得送回去。最终,依旧不得不只身在外打拼,从“空巢青年”熬到“空巢中年”,老人和孩子只能在家乡留守。

“空巢青年”的喜与忧

对于整个社会来说,“空巢青年”现象亦喜亦忧。

喜的是,主动的“空巢”意味着青年的个性发展、个人选择和生活方式的多样化以及自由的扩展。著名经济学家阿玛蒂亚·森在《以自由看待发展》中提出,作为“人们有理由珍视的那种生活的可行能力”的实质或实持的自由,才是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笔者的前辈同事常修泽教授也经常讲,社会进步的核心是人的发展,实质在于人的自身解放和每个人自由的全面发展。因此,主动的、自愿的“空巢”,是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重要表征。

忧的是,被动的、非自愿的“空巢”已经和即将带来的一系列风险挑战。非自愿“空巢”的青年,面临孤独、焦虑、无助等心理上困扰。长此以往,不免对身心健康产生负面影响,进而传导到行动上,轻则降低工作效率和效果,重则可能增加治安案件和涉稳事件的发生概率。

“空巢青年”只是硬币的一面,另一面则是“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问题。近年来,城市里的“空巢老人”独自在家去世却无人知晓的案例,农村老人因病痛难耐而选择轻生的案例,以及留守儿童遭受人身侵害甚至死亡威胁的案例,可以说都不在少数。

过高比例的“空巢”群体,还有可能引起结婚率和生育率的下行。与“空巢”现象相伴随的“恐婚族”“不婚族”如果过多,总和生育率有可能降到明显偏低的水平。目前,我国的妇女总和生育率在1.5~1.6,与人口正常更替水平的2.1相比明显偏低,而且已经到了理论上的“低生育陷阱”边缘。2015年的1%人口抽样调查甚至显示,该年度的生育率已下探到1.05的超低生育水平。这对人口的长期均衡发展十分不利,有可能使我国人口总量在达到峰值之后过快衰减,也会加剧人口老龄化的程度。

“非自愿空巢”的青年需要政策支持

要应对“非自愿空巢”之忧,闯过前面所讲的就业、住房、公共服务等关口,当然离不开青年自己的努力。比如,需要加强学习充电和工作锻炼,积累足够的人力资本,才能找到体面的就业岗位,获得一定水平的收入。又如,需要主动去了解相关政策,包括落户、就学、就医、住房保障等方面信息,及时弥补自身短板,尽可能为自己和家人争取到合法权益。

可如果通过竭尽全力的个人奋斗,仍然无法摆脱“非自愿空巢”的状态,那就需要给力的政策来帮助“空巢青年”。

就业方面,要真正把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促进青年群体体面劳动。近期,应结合“劳动者素质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等促进就业的国家行动计划,加快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重点加强订单式、定向式和定岗式培训,着力提高信息化水平和岗位供求对接的匹配度。

住房方面,要优化保障性住房供应,以高校毕业生和进城时间较长的农民工为重点,向他们提供可负担的稳定住所。建议将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的重点人群,从本地户籍居民家庭的20%以上调整为常住居民家庭的20%以上,放宽租赁型保障房(公租房和廉租房)申请的户籍限制;根据产业集聚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更多地在日常生活和工作通勤比较便捷的位置选址建设保障房;针对家庭成员共同居住的需求,调增两居室、两室一厅等户型的比例。

公共服务方面,要深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重点解决入园难、就学难、看病难、异地养老难等容易引发“非自愿空巢”现象的突出问题。对财力相对较弱的城市,可通过资金奖励、上收事权、增加基建投资和一般性转移支付等方式,支持其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人员队伍的建设;对财政可持续能力较强的城市,则可采取下放财权、阶段性增加地方债发行规模、适当放宽机构编制等措施,有效增加公共服务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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