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河北问责名单公布 五人被移送司法

2016-11-11 03:43:42 来源:济宁新闻网

本报北京11月9日讯 记者郄建荣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对河北省的督察尽管已经结束,但问责仍在持续。据环保部官网近日透露,截至目前,河北省已对487名责任人严肃问责,其中包括厅级干部4人、处级干部33人。同时,河北省公开通报了6起典型案件,在这6起案件中分别有包括官员在内的责任人被问责。

据河北省披露,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河北省专门成立调查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对487名责任人严肃问责,其中涉及科级及以下干部431人、企业主要负责人7人、企业其他管理人员1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94人、诫勉谈话117人、免职或调离10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

河北省公开通报的6起典型案件首案是,省工信厅运行监测协调局、省环保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监督检查不到位、把关不严,致使应淘汰烧结机被违规认定并予以保留。在这起案件中,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党委书记(省环保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原副处长)马永贤、省工信厅运行监测协调局副局长高林海、武安市环保局副局长张计兴等7人分别给予行政记过、行政警告处分、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省环保厅副厅长李葆另案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深州市委书记孙云霞任深州市市长期间,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超越权限审批应由国家发改委核准的阳煤集团深州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2万吨乙二醇项目。孙云霞等6人分别被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行政记大过处分。”这是河北省通报的第二起案件。

“唐山市4个铁合金项目未按要求完成产能替代;腾达公司用虚假的产能置换函骗取环评批复;曹妃甸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孟祥佐、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科员郑巍涉嫌伪造镍铁合金项目产能置换函;古冶区发改局对鼎祥公司上报的产能转让协议未组织核实把关;乐亭县政府督察室对乾亿公司提交的镍铁合金项目产能替代方案未经核实上报;唐山市发改委产业协调处对相关项目未经核实上报,造成相关项目产能置换不实问题。”对这些问题,唐山市发改委产业协调处处长卞明江,古冶区发改局局长郝德民,乐亭县政府督察室副主任、政府办副主任兼支重办主任张安等6人分别担责。河北省称,这6人分别被党政绩处分;同时,孟祥佐、郑巍、腾达公司涉嫌公文造假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国电保定西北郊热电厂项目煤炭消费等量替代方案和满城县纸制品加工区热电联产项目煤炭等量替代方案申报过程中,省发改委节能监察监测中心和保定市、满城区发改部门未认真比对核实,造成两个项目等量替代方案中部分锅炉出现重复替代问题。河北省通报称,在这起案件中,省节能监察监测中心法制监督室主任田丽君,保定市满城区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冯亮等7人被党政绩处分。此外,保定市发改委原主任张丽娟另案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唐钢分公司实施高炉易地改造工程,未经审批,开工建设1座1580m3高炉项目。这是河北省通报的第5起案件,为此,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唐钢分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王兰玉等5人分别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诫勉谈话、通报批评。

河北省通报的第6起是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邯钢分公司未按环保部批复要求淘汰900m3高炉和90m2烧结机。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邯钢分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郭景瑞等5人因为这起案件分别被行政警告处分、诫勉谈话、通报批评。 济宁国内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