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7日讯 记者周斌 今天上午闭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经表决,任命姜伟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公开资料显示,姜伟,辽宁沈阳人,1957年3月生,1975年8月参加工作,198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法专业研究生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
姜伟曾在高校任教,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1994年5月至1997年4月,挂职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1997年4月调入最高人民检察院,历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厅副厅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厅厅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厅长。
2004年9月,姜伟调往黑龙江工作,历任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党组书记,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2012年1月,姜伟出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在中政委工作期间,姜伟多次以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身份出席新闻发布会,介绍司法改革进展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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