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监督机制 加强内部管理

2016-11-04 03:27:44 来源:济宁新闻网

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组审议红十字会法修订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表示,多年来,中国红十字会积极从事人道主义社会救助,在自然灾害救援、应急救护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修改后的红十字会法必将对我国红十字事业和红十字组织的改革发展发挥重要的保障作用。

针对近年来红十字会遭遇的风波,李智勇委员建议,应当在法律中增加红十字会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内部管理等方面的条款。“应当抓住红十字会法修改的契机,更好地回应社会关切。如果这部法律在加强社会监督、增加透明度、加强内部约束管理等方面条款足够多、规定比较具体、操作性很强,效果会更好。”

这一观点得到不少委员的赞同。王乃坤委员表示,修订红十字会法应该明确红十字会的性质、职能、任务等,直面近年来对红十字会的各种攻击,重新树立红十字会的威信。

列席常委会的全国人大代表郭淑芹来自河北省保定市医疗卫生界,她说:“这次修订草案的一大亮点,就是完善了红十字会的监督机制,规定红十字会款物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应当接受民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同时要求红十字会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物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此次红十字会法修订草案将“开展造血干细胞、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的相关工作”列入红十字会的职责当中。对此,有常委会组成人员表达了不同意见。冯长根委员表示,捐献器官等工作专业性很强,需要很高的技术水平和完备的技术团队,红十字会并不适合承担这些工作。 济宁国内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