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李禹潼)现金纸袋装、轿车开回家....。。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部原部长王宗刚,通过在安排工作、工程中标给人“帮忙”,受贿、索贿共计266万余元。记者昨日获悉,市二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王宗刚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0万。
受贿时间长达10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14年间,王宗刚利用先后担任大兴区人事局党组书记、局长、长子营镇党委书记、大兴区委办公室主任、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委员、组织部部长的职务便利,为多人及公司在企业经营、承揽工程、职务晋升、工作调动、联系业务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款物共计人民币266万余元。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法院认定了王宗刚12项受贿、索贿行为,涉案金额中最大一笔76万,最小一笔5万。除收受人民币、英镑等现金外,王宗刚还收受欧米茄手表、威驰车等财物。
案件审理时,王宗刚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事实不持异议。
法院审理认为,王宗刚受贿数额巨大,且具有索贿的情节,应从重处罚。鉴于其在接受调查期间,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认罪悔罪,且受贿钱款在公诉机关对其提起公诉前已全部退缴,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二中院一审以王宗刚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行贿人送英镑名表
根据行贿者李某证言,自己曾在王宗刚因公去英国培训前,给其一装有5000英镑的信封,还曾从香港为王宗刚买过一块欧米茄表,并多次在王留学的儿子回国聚会时给予英镑、欧元等。
李某说,其跟王宗刚交往多年,王宗刚陆续帮其办过一些事,其为了表示感谢才给钱。王宗刚收钱后,帮其妻儿办工作、帮外甥女找工作、向镇长打招呼帮李某的公司中标,还曾帮公司从其他公司中标的工程中分包出来一部分。
根据受助于王宗刚在干部选拔中获得关照的张某证言显示,2012年8月,北京市委组织部组织80后处级干部选拔,当时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部工作的张某报考后想找王宗刚多关照。后张某父亲请王宗刚吃饭时给了15万,王宗刚留下5万,将剩余10万现金于次日在办公室退给张某。
张某称,后其顺利被任命机关副书记职务,家人后又给了王宗刚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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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宗刚
今年54岁的王宗刚是北京人,大学文化,案发前系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委员、组织部长。曾任大兴区人事局党组书记、局长、长子营镇党委书记等职。
因涉嫌犯受贿罪,王宗刚于2014年12月26日被羁押,2015年1月12日被逮捕。 济宁国内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