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0月31日电(记者朱基钗、李亚红)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31日下午对网络安全法草案三次审议稿进行了分组审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网络安全是事关国家安全和发展,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战略问题,制定网络安全法是维护网络安全、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和呼声。网络安全法草案经过常委会两次审议,两次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充分吸收了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意见,确立的各项制度符合我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实际,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比较强,已经比较成熟,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
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网络安全法是网络领域的基础性法律,确立了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网络运行安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网络数据安全、网络信息安全等各方面的重要制度。有关方面要按照法律的要求,抓紧起草、出台相关的配套规定,加大宣传和监督执法工作力度,使网络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网络安全的良好法治环境,保证法律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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