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福建省厦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把谈话函询作为践行“四种形态”的重要抓手,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今年前三季度,全市共开展谈话函询1635人次。其中,处级以上干部574人,副厅级干部46人。
针对谈话函询工作过程中不想谈、不敢谈、不会谈和管理不善四个问题,厦门市纪委不断规范提升工作方式方法,通过培训授课,检查督导等形式,解决谈话函询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各区各单位在《厦门市纪委监察局廉政谈话提醒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基础上,结合自身情况,出台更具可操作性的谈话函询实施办法,并针对不同的问题对象,视情况单独采用谈话、函询,或者两者并用。
市纪委通过信访举报、上级督办、专项检查、日常检查、舆情反映等多渠道搜集问题线索,努力做到谈话内容覆盖“六项纪律”。市、区两级领导班子以上率下,带头开展谈话提醒,部分市直单位、市属各企事业单位、中央和省驻厦各单位“一把手”、纪委书记和其他班子成员都积极参与谈话,对照“四种形态”提出处理建议,改变了过去监督部门唱“独角戏”、主体部门当“甩手掌柜”的现象,被谈话对象覆盖厅局级干部到一般干部各个级别。前三季度,市纪委共约谈市管干部153人次,同比增长140%以上。
此外,市纪委在谈话函询中,注重谈查结合,有效实现了质量和效率的统一。对已办结的谈话函询件,市纪委在处置结果上实行两审核:审核所反映的问题是否全部谈到谈清;审核处置结果是否合理,依据是否充分有效。妥善做好后续处置,解决谈话函询质量问题。
下一步,厦门市将不断强化谈话函询结果的运用,提高谈话质量,并通过以会代训、以谈代训、案例教学、专题培训等方式进一步提高谈话人员的谈话水平。(厦门市纪委) 济宁国内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