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记者 李江瑞
据省政府网站消息,修订后的《河南省省级会议费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已经印发。与先前相比,修订后的《办法》依旧将省级会议分为四类,而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则有所变化。
【分类】
即将召开的省党代会
属于一类会议
省政府网站10月25日发布消息,根据财政部等相关通知精神,省财政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对《河南省省级会议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办法》适用于省直部门,将省级会议分为四类。
一类会议:省党代会、省人民代表大会、省政协全会、省劳模会。
二类会议:省委全委会、省委经济工作会、省人大常委会会议、省政协常委会会议、省纪委全会;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和省工商联召开的全省换届会议;省委、省政府召开,省辖市党委、政府负责人及其两个以上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全省综合性会议。
三类会议:省直部门召开的全省性工作会议;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省辖市党委或政府分管某项工作的负责人参加的会议。
四类会议:除上述一、二、三类会议以外的其他业务性会议,包括小型研讨会、座谈会、评审会等。
【费用限定】
四类会议
每人每天400元
《办法》规定,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在综合定额控制内据实报销,超支不补。
一类会议所需电子表决(选举)系统租赁费和无工资代表误工费、城市间交通费等不在会议费综合定额之内,根据会议实际支出情况核定。
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相比原先的规定,做出了调整。
一类会议:每人每天600元(其中伙食费140元、住宿费330元、公杂费130元);
二类会议:每人每天550元(其中伙食费140元、住宿费330元、公杂费80元);
三类会议:每人每天450元(其中伙食费120元、住宿费300元、公杂费30元);
四类会议:每人每天400元(其中伙食费100元、住宿费280元、公杂费20元)。
此前,这一标准分别为500元、450元、350元、300元。 济宁国内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