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雯)记者25日从青海省民政厅采访了解,该省落实资金1500万元(人民币,下同)重点用于37个市(县)24乡(镇)救灾物资储备库配备消防设施、监控设备、购置货架和装卸工具等,有效提高青海省县乡救灾物资储备库救灾应急能力和管理水平。在“十三五”期间,将计划改扩建38座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新建设21座乡级救灾物资储备库。
近年来,为了提高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实效性,加快救灾物资调用速度,青海省民政厅在充分考虑地理环境、气候条件、经济状况、人口分布、道路交通等因素的基础上,先后投入资金3.16亿元,在全省修建了中央、省、州、县、乡五级救灾物资储备库78座,总建筑面积10.34万平方米,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全覆盖,偏远乡镇有库点的目标。截止目前,全省共有中央库1座,省级库2座(在建1座)、市(州)级库7座(在建1座)、县级库41座、乡级库27座。
青海省民政厅救灾处调研员孙素梅介绍,为了快速有效进行灾后应急救助,青海省民政厅按照“层级化储备,立体化调用,网络化保障”的思路,采取分级储备的方式储备救灾物资。“目前全省共储备棉帐篷、棉衣裤、棉被等28个种类价值2.12亿元的救灾物资。基本具备全省一次性紧急转移安置和生活救助10万人的能力。”孙素梅说。
同时建立了应急联动机制,重大灾害发生后,省、州、县各级救灾物资能够分别在12小时、8小时和6小时内送达灾区。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的能力显著提升,在救灾应急特别是在玉树大地震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孙素梅表示:“由于青海省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起步早、投资少、规模小、标准低、缺乏必要的附属设施和消防、监控设施,目前还不适应救灾物资储备的需求和救灾应急工作的需要。”为解决全省救灾物资储备库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应急保障能力,今年,青海省又安排1500万元资金,用于全省县乡救灾物资储备库场地道路硬化、购置货架、消防设施、监控设施、基本装卸工具等,进一步提升基层救灾物资储备保障能力。
在“十三五”期间,计划改扩建38座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新建设21座乡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同时,中央预算内投资4925万元,建筑面积13500平方米的青海省藏区防灾减灾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库2017年上半年可交付使用。届时,将实现省、州、县三级救灾物资储备网络体系全覆盖,全面形成以国家和省级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为主体,州县救灾物资储备库为辅助,偏远乡镇有储备点,布局合理、调拨迅速、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救灾物资应急体系,极大地提升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的能力。(完) 济宁国内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