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汕头5月6日电 (李怡青 陈启任)6日,广东省汕头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任命刘小涛为汕头市政府副市长,决定由其代理汕头市长职务。
会议经过审议,通过关于接受郑人豪辞去汕头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郑人豪此前已被任命为珠海市副市长,代理市长职务。
当天,新任命的汕头市副市长、代理市长刘小涛面向国旗、手按宪法,在汕头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见证下进行庄严宣誓。
在此前的汕头全市领导干部大会上,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刘毅到会宣布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汕头市政府主要领导职务调整的决定,刘小涛任中共汕头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提名为汕头市市长候选人。
公开资料显示,刘小涛,广东兴宁人,曾任中共茂名市委常委,茂名市副市长,中共茂名市电白区委书记。(完) 济宁国内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