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贪官李自成外号“闯王” 称没有不敢干的事

2016-05-05 08:21:57 来源:济宁新闻网

李自成在法庭受审。湖南省纪委供图

原标题:心中无戒惧 “闯王”迎末路——湖南省怀化市原副市长李自成严重违纪问题剖析

怀化市原副市长李自成,外号“李闯王”。

人们这么称呼他,不仅因为他的名字与明末农民起义军领袖李自成相同,还因为在怀化,他以胆子大闻名,号称“没有不敢干的事儿,没有干不成的事儿”。

2015年5月22日,湖南省纪委发布消息,李自成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人们这才发现,“李闯王”不讲规矩,用权“任性”,早已“闯”到“沟”里去了!

执纪人员告诉记者,李自成胆大包天、胆大妄为、明目张胆,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规矩。

2015年12月3日,李自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胆大包天”,“敢作敢为”背后是不讲规矩

李自成的忏悔:(我)认为县委书记是一把手,高高在上,前呼后拥,一呼百应,权力不受制约,没有敬畏权力,经常任性而为。

李自成的“落马”,源于一封实名举报信。

2014年11月,多名公职人员实名向湖南省纪委反映李自成插手工程项目、借女儿婚嫁之机敛财等问题。执纪人员迅速出击,经过缜密初核,李自成的违纪问题逐渐浮出水面。

李自成在沅陵、溆浦两地做过7年的县委书记,曾有“能吏”之名。2009年,还作为湖南省19名优秀县委书记代表之一,被提拔为副厅级,是当时怀化唯一的一名副厅级县委书记。

“怀化500多万人,县委书记就那么几个,自己能够站在这个岗位上,是莫大的光荣。”2009年7月21日,李自成在被提拔为副厅级时信誓旦旦地称,县委书记要敢作敢为、开明清廉、守住底线。

可事实上,他说是一套,做是一套,“敢作敢为”实则是不讲规矩,“开明清廉”实则是独断腐化,“守住底线”实则是目无纪律。

他任职沅陵的时候,准备举办全国传统龙舟大赛。面临资金困难,他不去好好想办法,反而“果断拍板”向企业摊派,美其名曰让企业“赞助”,影响很坏。

在溆浦任职时,他收受某老板好处,不经招投标就把一项目指定给该老板,而到年底为应付检查,又吩咐走个形式把招投标程序“补上”。

“他认为自己资格老、能力强,觉得别人都不如他。”溆浦县一名干部告诉记者,李自成个性跋扈、刚愎自用,不讲规矩、无视程序是常事,“班子里鲜有人敢提不同意见,更别说监督他”。

“他党性全无,心中无党,心中无戒,这是他违纪的根源。”执纪人员说,李自成做官,以有没有好处为标准,只要能升官发财,什么制度和规矩都不顾,结果是权力越大,危害越大。

“胆大妄为”,“说一不二”背后是大搞“小圈子”

李自成的忏悔:自己的违纪违法事实,就是不敬畏法纪,胡作非为的结果,不能拿的拿了,不该收的收了,明知道这是违纪违法的,仍然胆大妄为。

执纪人员告诉记者,李自成的违纪,早已不是第一次。

上世纪90年代,他在怀化市里工作的时候,就曾因收受红包被市纪委查处,当时他也“深刻反省”,可过了段时间就“好了伤疤忘了痛”,红包照收、礼金照拿,任县委书记以后,愈加胆大妄为,甚至党的十八大后面对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依然不收敛、不收手。

2013年,他担任怀化市副市长后,多次出面给外甥蔡某的生意打招呼,蔡某对其感恩戴德,逢年过节都有“孝敬”。2014年,他装修长沙某处住房时,蔡某更是“主动”替其支付了一笔装修款,他对此十分满意。

“看到别人贪财犯罪,也常说钱财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但到了自己身上,占据了大量非法钱财而没有去想如何自省放下,鬼迷心窍,最终落得人财两空。”落马后,李自成忏悔说。

执纪人员告诉记者,李自成违纪的一大特点,是通过用人权组成“小圈子”,进而控制干预经济活动。

任溆浦县委书记时,他在关键部门都安插上自己的心腹,不合他意的干部,要么被要求提前退休,要么“靠边站”。

“小圈子”里的人为了报答他的“提拔重用”,不仅逢年过节“孝敬”,更“投桃报李”,只要是他的“招呼”,无不“绿灯放行”,这更加助长了他的嚣张气焰。

执纪人员告诉记者,李自成在溆浦大搞政绩工程,他直接指定了溆浦县人民公园、橘颂坝、绕城线三个项目的承包人,并要求降低土地评估价格,方便其亲属和奉上好处的老板承揽工程。这个过程中,他“小圈子”里的人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而结果,他指定的这三个项目,人民公园项目和绕城线项目,仅完成第一期就无法继续,成了烂尾工程;橘颂坝项目才建成就被水冲毁,是典型的豆腐渣工程。这些给国家和人民造成巨大损失,群众议论纷纷。

“他为了一己之私,造成了巨大损失。”执纪人员说,李自成一心想通过搞大项目、大活动,产生大影响,留下大名声,好升官发财,结果被人戳着脊梁骨“落马”,教训深刻。

“明目张胆”,“全家受益”背后是家风败坏

李自成的忏悔:从自己懂事以来没有像今天这样痛苦过,特别是家人亲人无一幸免,使自己痛苦万分。家庭家族过去因我而自豪,现在因我而痛不欲生。

古人说,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李自成之爱女,算计也深,甚至不惜动用职权帮着“走捷径”,结果却毁了自己害了家人,悔之晚矣。

2009年7月,他到珠海与一老板洽谈投资事宜,特地把即将从广州美院毕业的女儿李某介绍给该老板认识。该老板见状,询问李某毕业后的去向,表示如果到英国留学,可以由他来“安排”,如果要创业也可以“支持”一笔钱。

李自成表示“很吃惊、很意外”,随后便和女儿李某商量此事。李某心里忐忑,表示不想去留学,想自己创业,并询问他:“这样大的‘创业支持’有没有问题,安不安全?”李自成不以为意。

此后,他亲自起草了女儿的“创业方案”,提出拟成立广告公司需要巨额启动资金等事项,为此多次和该老板“沟通”,对该老板生意多有“关照”。2010年10月,该老板支持李某创业的巨资终于到账。

除此之外,李自成还放纵家人大肆收受红包礼金,女儿的婚事、外孙的出生等都成了收钱的“大好时机”。他“一人当官,全家受益”,家风败坏,影响恶劣。

“96岁的老父亲知道我被关起来了还能活多久?2岁多的小外孙,我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前一天,还在陪他玩耍,现在怎么办?83岁的岳母腿脚不便,失去了依靠 怎么办?特别是女儿和妻子,这样的打击能否经得起?这一切,都是我的错,我的罪!”落马后,李自成的忏悔姗姗来迟。(本报记者 李志勇 邹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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