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公车“实名”上路 能否让“私用”无处藏身?

2016-04-27 16:21:46 来源:济宁新闻网

中新网北京4月1日电(吕春荣)近年来,公车改革举措频频进入公众视野,引发舆论关注。近日,河北省邯郸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正式启动保留车辆标识涂装工作,即施行公车“实名”上路。评论认为,此举有利于规范公车使用,方便社会公众监督。公车“实名”上路之后,“私用”是否能无处藏身?

2016年03月28日,河北省邯郸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正式启动保留车辆标识涂装工作,进一步加强保留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用车使用行为。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2016年03月28日,河北省邯郸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正式启动保留车辆标识涂装工作,进一步加强保留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用车使用行为。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多地公车“实名”上路 四川省级机关公车统一贴标

近日,有媒体报道了河北邯郸公车“实名”上路的消息。据报道,河北省邯郸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套班子办公厅带头在市委大院集中对保留公务用车实施标识涂装,方便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报道称,3月底前,邯郸市市直机关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所有按规定保留的机要通信、应急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等全部实行统一标识化管理。

中新网(微信公众号:cns2012)记者注意到,邯郸施行公车“实名”上路的做法并非孤例,浙江、湖南、四川、云南、广西等省份有一些地区早已施行。

早在2004年,浙江省平阳县在全国首推“公车贴标”举措,即在公务用车都统一贴上了一个特殊的标识——“公务用车”标牌,此举收到一定成效,也吸引了全国许多地方效仿。

记者梳理发现,根据公开报道,继浙江平阳首推“公车贴标”,湖南、云南、新疆、广西等省份的一些地区也相继施行公车“实名”上路。

去年12月底,四川启动省级机关公车改革保留车辆张贴“公务用车”标识工作。据当地媒体报道,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已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在一周内登门为200多家省级单位保留的公务用车统一张贴标识。

资料图:公车拍卖现场。 刘忠俊 摄

资料图:公车拍卖现场。 刘忠俊 摄

公车“实名”上路 能否让“私用”无处藏身?

邯郸政府施行公车“实名”上路,主要用意在于主动公开身份接受社会监督,体现了当地政府整治公车私用等违规问题的决心。

记者注意到,之前多地施行公车“实名”上路之后,还是取得不错的成效。据报道,自2014年3月起,新疆呼图壁县统一为255辆公务用车张贴公车标识,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同时,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当地官员表示,通过公车专项治理后,2014年上半年,呼图壁县公车费用节约了99万元。

但在各地积极推进公车改革的大背景下,公车私用的问题仍存在。今年1月16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每周通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10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的105起问题包括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等多项问题。其中,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达26起,比重最大,占总数的25%。

记者也注意到,一些地区虽然施行了公车“实名”上路,但公车私用的问题仍存在。去年12月,广东纪委曾通报八起顶风违纪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案例涉及公车私用问题。据通报,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平陵司法所所长陈秀平2014年1月擅自将公务用车的“司法”标识撕掉并继续使用,被批评后的1年后,他再次将标识撕掉,并在3个月内先后8次驾驶该公车回家、外出吃饭、搭乘妻子到县城购物等。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专家:民众参与监督作用有限 主要靠政府督查机制

公车“实名”之后能否刹住公车私用的歪风,备受舆论热议。一方面,许多人为此点赞,认为“这个办法好,有利民众监督,希望推广”。另一方面,也有人建言,公车“实名”上路政策能否起效,需要公众的关注监督,更需要强大执行力的保障,期待更多后续信息来检验政策的执行力度。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长王敬波向中新网记者表示,公车私用是个老大难问题,公车改革之后,情况已有好转,要求已比原来更严格,执行效果也更好。但这是一个长期问题,恐怕还需要加强各方面监督,没有监督的话,即使贴了标也没有意义。

王敬波表示,公众可以通过打举报电话来参与监督,政府也要鼓励民众参与监督。毕竟没有公众参与监督,单纯靠政府来严查公车私用问题,那是很难实现的。

“实际上,公众监督有一定的作用,但作用有限。很多情况下,监督还是要依靠政府机关,需要一套自上而下的督查机制发挥作用。”王敬波说。

有声音认为,政府在督查公车私用问题后,未及时公布后续处理信息。对此,王敬波表示,没有公开,就没有效果,政府应该把后续处理结果“晒”出来,这样政策才能在阳光下运行。

“公车私用的问题是能解决的,只不过是时间问题,刚开始肯定都比较难,需要适应的阶段,特别需要政府加强督查力度,加强对外公开。”王敬波说。(完)

附:公车改革时间表

2013年11月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公布,提出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主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

2014年7月

《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下发。按照新方案,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社会化,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同时,中央和国家机关本级车改启动。

2015年4月

中央车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了《关于地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制定与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并批复广东、陕西两省车改总体方案,地方车改工作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2015年9月

中央国家机关车改已全面完成,共封存车辆3868辆,并向社会公开拍卖,2000多名司勤人员得到妥善安置;各省区市已基本完成车改总体方案制定。

2015年11月

29个省区市上报车改方案,其中27个省区市得到批复。

2015年12月

除西藏、新疆和新疆建设兵团按计划放宽进度要求以外,29个省区市车改方案得到批复。

12月底,中央公车改革领导小组印发《中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中央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正式启动。

2016年3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1日发布消息说,一年多来,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扎实稳妥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本级公车改革已全面完成,地方党政机关车改正积极推进,中央企事业单位车改正在启动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