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海赌王”的无间道生活

2016-08-09 17:04:35 来源:济宁新闻网

原标题:“公海赌王”的无间道生活

从海王星号的跌码仔到公海赌王,连卓钊的一生颇具传奇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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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晚报记者 张澎整理

新一期《财经》杂志讲述了“公海赌王”连卓钊的“连氏无间道”故事。此人在公海开赌场,行贿、涉黑、洗钱,前科累累,却能以“线人”、“合作者”等身份撇开干系,甚至在被法网“锁定”之际,还能得到一些“关键人物”通风报信,最后又以检举和信报重获自由。连卓钊到底是何许人也?又怎么会有这么大的能耐?

看看和他牵连在一起的一个个名字——前内地首富黄光裕、“南粤政法王”陈绍基、粤浙原省纪委书记王华元、公安部原部长助理郑少东……每一个都足够引起公众的兴趣,接下来我们就来好好了解了解这位出身潮汕的“公海赌王”!

“首富”落网 牵出“赌王”

时间回到2008年11月7日,21时许,“11·7”专案组在成立当天即带走黄光裕。黄的妻子杜鹃并没有被同时带走,这是警方有意为之。此后三周,她动用全部资源补漏,在被拒并确信再无挽回机会后,将最后一丝希望寄托于连卓钊身上。据判决书记载,“2008年12月,王华元在得知公安机关正在布控抓捕连卓钊后,为其通风报信,致连卓钊逃脱。”不过天网不漏,登船之前的一个亲友电话使之暴露行踪,杜鹃、连卓钊分别在、被控。

连卓钊何许人也,何以获得如此高阶的通风报信?黄家又何能以之为救命稻草?

连卓钊,又名连超,1969年2月16日出生,广东汕头人,上世纪90年代末,发迹前的连卓钊只是香港黑帮小社团“利群”的一名打仔,因为作风出位而深得大佬赏识。后在澳门走私赚到第一桶金。正式涉足赌业后,在赌船海王星充当“迭码仔”(从事博彩中介工作人员的俗称)。随后通过攀附权贵,掌控地下钱庄帮助政商洗钱等方式壮大势力,连氏家族经营“海王星号”赌船并控制海王集团,成为通贯黑白两道、享誉亚洲的“公海赌王”。

作为公海赌船,“海王星号”与澳门灯红酒绿的赌场相比存在众多优势:无需缴纳赌税、不用政府授权领牌,不受法律限制及警方监管,颇得博彩官员商人欢迎。这里除赌博之外,又是各路资金往来的场所,更是连卓钊结交高官富商的平台。当时的内地首富黄光裕、“公共情妇”李薇、“头号警花”王菲等都是常客;据《财经》信源,新近调查的薄谷开来及其家人的经济账目,也与连氏赌厅及其地下钱庄网络存在交集。与内地腐败链条存在多大范围的并网,或许只有连氏清楚。

作为线头人物,连卓钊后来成为王华元、郑少东、黄光裕、陈绍基等案的结点之一。据统计,连卓钊先后行贿陈绍基45万余元、王华元200多万元、郑少东784万余元,另外,其家族成员至少帮助黄光裕“洗钱”8亿元。

当高官们相继走进监狱,连卓钊却以自由之身重返港澳赌场。真实版的连氏无间道,早已超越了电影剧本,精彩上演。

游艇三人会

故事的开始始于一次特殊聚会。

2007年秋天,香港回归十周年大庆刚过,深圳东部著名的桔钓沙海畔,一艘豪华游艇起航。艇上三人是时年49岁的郑少东、38岁的黄光裕和39岁的连卓钊。这次聚会原计划选在“海王星号”赌船上,但因郑少东行事谨慎,故选在离三人故里——潮汕最近的这片海域。溯至上世纪90年代末,广东公安侦办张子强案时,连卓钊向警方“暗送秋波”,黑道信料加上潮汕乡党之谊,换得与郑少东的初步交往。郑、黄、连三人籍贯均在广东省汕头市。此时的黄光裕刚从2006年“中行骗贷案”脱身,急需政界高层资源。上述游艇三人会,正是由连卓钊居中运作而成。

郑少东是谁?郑少东自1980年起从警,历任广东省公安厅刑侦局局长、常务副厅长,得“少帅厅长”之名。2005年4月,郑升任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并兼任经侦局长,以000010警号在公安部领导中排名第十,副部级。2006年6月,其辖下的公安部经侦局北京直属总队成立专案组,查办鹏润家园(黄光裕的首个地产项目)涉嫌虚贷款问题。2007年1月,公安部经侦局对黄光裕作出撤案决定。

此事过去三个季度后,即有郑少东、黄光裕与连卓钊的游艇三人会。当事人回忆,游艇上摆着极品雪茄,以及高价普洱。在潮汕政商圈里,众所周知这是郑少东的最爱。三位正值壮年的精英踌躇满志,由此更紧密地“拴在同一条船上”,结成“刘、关、张”桃园结义的裙带关系。

通过郑少东,连卓钊的人脉向上延伸,先后结交了对郑少东有知遇之恩的原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和接替陈主管政法工作的原广东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王华元。

2008年8、9月间,公安部收到来自证监会的“ST中泰”涉嫌内幕交易和鹏润投资有限公司涉嫌非法经营等案件线索,经高层批示移交北京市公安局经侦处。但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相怀珠则在电话中要求,“不要对黄光裕采取强制性措施”。人尽皆知的另一细节是,黄光裕被查不久的2008年12月,郑少东在全国公安机关经侦系统执法会议上提出,“对企业高管要慎用拘留、逮捕措施”。此言甫经披露,引起轩然大波。

2009年1月12日,公安部大楼里,中央纪委办案人员走进郑少东的办公室,宣布对他实施“双规”。

洗黑钱的头号人选

如果说攀结政客是为了解决赌客资源,洗钱则是赌资的必备通道。

黄光裕自述,他在2006年至2008年间,总共动用了大约人民币10亿元通过地下钱庄换汇并在香港接收港币。其中2007年最高,人民币换取的港币在6亿元至7亿元之间。他在连卓钊赌场赌博可以不带现金,连最高时给他的预支赌资额度达到2.8亿港元。黄光裕偿还连卓钊的赌资欠款,其中一种方式就是减持香港国美的股份。但更多时候是从内地调拨人民币,通过地下钱庄偿还。赌场一次“授信”高达2.8亿港元,8亿元人民币资金如此轻易通过地下钱庄进出,意味着在国内必须找到同等资金对冲,此举无异于是对金融监管体制的讽刺。

2007年8月左右,黄光裕找到连棹锋(连卓钊弟弟)帮忙,通过地下钱庄将香港的资金汇往内地。在20多天里,黄光裕通过地下钱庄向内地汇入港币四五亿元,当月被用来购买三联商社和中关村的股票。这与上述8亿元无关。实际上,黄光裕所持巨额外汇资金以及在证券市场的频繁操作,一度引起监管者的注意,亦是其案发的导火索之一。

通过公海赌船、洗钱网络等方式,将赃款联于贷款、地下钱庄联于境外银行,黑道与白道互为利用、商界与政界交相渗透,大量走私、洗钱、行贿,安然往来于其间,进而在国家秩序之外构建了强大而有力的次级秩序。在这一秩序中,黑道帮派规则大行其道,社会公共秩序毫无尊严。

以“无间道”换得自由

黄光裕、连卓钊相继落网后,均获得一月的静默,即不许接近任何人——包括专案组成员。这在一定程度上触及他们的心理防线。

相形之下,黄光裕守口如瓶,而连卓钊防线崩溃并与警方达成交易,相继检举了包括郑少东、王华元、陈绍基等人。他因此未被追究刑事责任,在黄光裕领得实刑、罚没11亿元之时,连卓钊悄然脱身归港。

此案延伸突破导致公安系统落马的官员,还有公安部政治部原处级干部王菲、办公厅信访办原副主任李景凤、治安局原副局长吴明山、经侦局上海直属总队原总队长吴卫华、北京市公安局经侦处四大队原副大队长靳红利、上海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朱影、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原副局长钱宏祥,以及公安部行动技术局原局长张健、科技信息化局信息中心原副主任陆山等。这是继公安部原副部长李纪周卷入赖昌星案以来,公安部及地方厅局发生的最大系列窝案,事实上,其犯罪手法、作案工具与所涉领域,已非远华走私案可以类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