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坚决禁止地方政府变相违规举债担保

2016-07-01 10:19:51 来源:济宁新闻网

2015年是实施新预算法的第一年。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楼继伟今天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作2015年中央决算报告。

楼继伟说,2015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稳中有好。财政改革发展工作取得新进展,中央决算情况总体较好。今年以来,随着前期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效应不断显现,当前经济运行稳中向好因素增多,但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后期全国财政收入形势不容乐观,实现全年预算目标需要付出较大努力。

根据报告,下一步,我国将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服务,及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同时,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增强花钱的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

厂办大集体改革进展低于预期

报告显示,2015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613.06亿元,为预算的104.1%。加上2014年结转收入143.98亿元,收入总量为1757.04亿元。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362.57亿元,完成预算的80.4%,主要是厂办大集体改革和“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进展低于预期。

楼继伟表示,按照预算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对2015年中央财政部分收支事项实行权责发生制,包括预算已经安排当年应支未支的工资和社保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其他特殊事项等。对上述中央财政实行权责发生制事项资金,财政部将在预算执行中加强管理,及时拨付,尽快发挥资金效益。

三公经费比预算减少9.43亿元

报告显示,2015年,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53.73亿元,比预算数减少9.43亿元。

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7.44亿元,减少1.94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87亿元,减少3.72亿元;公务接待费5.42亿元,减少3.77亿元。

报告显示,下一步,我国将组织实施资源税总体改革及水资源税试点,配合做好环境保护税、关税等立法工作。

报告指出,将落实中央和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保持现有财力格局总体稳定,充分调动地方积极性。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出台改革指导意见,并选取部分领域率先启动改革试点。进一步加强专项转移支付清理整合和统筹使用。加大对财政困难县的基本财力保障力度,推动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

此外,还将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增强花钱的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2016年中央部门绩效目标要实现全覆盖,建立健全重点民生政策和重大专项绩效评价机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将完善国库集中收付管理

报告指出,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预算管理。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强化预算执行主体的责任,推动资金尽快到位、政策尽快落实、项目尽快落地。

报告显示,将完善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加快国库管理电子化进程。推进财政库底目标余额管理制度改革,健全国库现金流量预测体系,加强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力争2016年底前省级财政实现国库现金管理全覆盖。

同时,楼继伟表示,将积极推进经济分类决算编制工作,建立规范的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政府投资基金的设立、运作和风险控制,促进政府投资基金稳健运行。切实整改审计查出问题,对违反现行规章制度的,立即落实责任,坚决予以纠正和处理;属于财政管理的问题,通过改进资金管理、加强检查监督等措施落实整改;涉及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通过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努力加以解决。

政府债务都要分类纳入预算

报告指出,将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切实履行政府债务偿还责任,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坚决禁止各种变相、违规举债和担保行为。地方政府只能通过发行政府债券方式举债和为外债转贷提供担保,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债,也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对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或担保,以及违反规定替企业偿债的,责令改正,并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追究地方政府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报告显示,我国将加强债务限额管理,所有地方政府债务都要纳入限额并严格按照限额举借债务,控制债务规模。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监督,所有政府债务都要分类纳入预算,定期向社会公开债务限额、举借、使用、偿还等情况,主动接受本级人大和社会监督。

推进ppp立法促更多项目落地

报告显示,我国将发挥好积极财政政策的作用,增强企业发展动力。着力推进ppp立法,用好1800亿元引导基金,促进更多项目落地。

根据报告,下一步,我国将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有序推进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帮助地方减轻利息负担,腾出资金补短板。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支持铁路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继续支持地方政府和中央企业综合运用兼并重组、债务重组和破产清算等方式,加快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解决好人员安置问题。

同时,将大力支持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脱贫攻坚重点工程,加强扶贫资金监管。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支持做好高校毕业生、中职毕业生等就业工作。全面完成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加快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推动企业技术创新。

本报北京6月29日讯    2015年是实施新预算法的第一年。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楼继伟今天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作2015年中央决算报告。

楼继伟说,2015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稳中有好。财政改革发展工作取得新进展,中央决算情况总体较好。今年以来,随着前期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效应不断显现,当前经济运行稳中向好因素增多,但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后期全国财政收入形势不容乐观,实现全年预算目标需要付出较大努力。

根据报告,下一步,我国将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服务,及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同时,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增强花钱的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

厂办大集体改革进展低于预期

报告显示,2015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613.06亿元,为预算的104.1%。加上2014年结转收入143.98亿元,收入总量为1757.04亿元。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362.57亿元,完成预算的80.4%,主要是厂办大集体改革和“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进展低于预期。

楼继伟表示,按照预算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对2015年中央财政部分收支事项实行权责发生制,包括预算已经安排当年应支未支的工资和社保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其他特殊事项等。对上述中央财政实行权责发生制事项资金,财政部将在预算执行中加强管理,及时拨付,尽快发挥资金效益。

三公经费比预算减少9.43亿元

报告显示,2015年,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53.73亿元,比预算数减少9.43亿元。

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7.44亿元,减少1.94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87亿元,减少3.72亿元;公务接待费5.42亿元,减少3.77亿元。

报告显示,下一步,我国将组织实施资源税总体改革及水资源税试点,配合做好环境保护税、关税等立法工作。

报告指出,将落实中央和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保持现有财力格局总体稳定,充分调动地方积极性。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出台改革指导意见,并选取部分领域率先启动改革试点。进一步加强专项转移支付清理整合和统筹使用。加大对财政困难县的基本财力保障力度,推动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

此外,还将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增强花钱的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2016年中央部门绩效目标要实现全覆盖,建立健全重点民生政策和重大专项绩效评价机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将完善国库集中收付管理

报告指出,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预算管理。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强化预算执行主体的责任,推动资金尽快到位、政策尽快落实、项目尽快落地。

报告显示,将完善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加快国库管理电子化进程。推进财政库底目标余额管理制度改革,健全国库现金流量预测体系,加强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力争2016年底前省级财政实现国库现金管理全覆盖。

同时,楼继伟表示,将积极推进经济分类决算编制工作,建立规范的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政府投资基金的设立、运作和风险控制,促进政府投资基金稳健运行。切实整改审计查出问题,对违反现行规章制度的,立即落实责任,坚决予以纠正和处理;属于财政管理的问题,通过改进资金管理、加强检查监督等措施落实整改;涉及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通过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努力加以解决。

政府债务都要分类纳入预算

报告指出,将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切实履行政府债务偿还责任,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坚决禁止各种变相、违规举债和担保行为。地方政府只能通过发行政府债券方式举债和为外债转贷提供担保,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债,也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对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或担保,以及违反规定替企业偿债的,责令改正,并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追究地方政府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报告显示,我国将加强债务限额管理,所有地方政府债务都要纳入限额并严格按照限额举借债务,控制债务规模。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监督,所有政府债务都要分类纳入预算,定期向社会公开债务限额、举借、使用、偿还等情况,主动接受本级人大和社会监督。

推进ppp立法促更多项目落地

报告显示,我国将发挥好积极财政政策的作用,增强企业发展动力。着力推进ppp立法,用好1800亿元引导基金,促进更多项目落地。

根据报告,下一步,我国将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有序推进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帮助地方减轻利息负担,腾出资金补短板。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支持铁路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继续支持地方政府和中央企业综合运用兼并重组、债务重组和破产清算等方式,加快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解决好人员安置问题。

同时,将大力支持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脱贫攻坚重点工程,加强扶贫资金监管。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支持做好高校毕业生、中职毕业生等就业工作。全面完成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加快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推动企业技术创新。

本报北京6月29日讯 济宁国内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