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伦敦11月3日电 (记者 周兆军)英国高等法院3日裁定,英国政府在正式启动脱离欧盟的程序前,需要经过议会批准。
此前,英国首相特雷莎·梅表示,英国政府将最迟在明年3月底启动《里斯本条约》第50条,正式向欧盟提交退出申请。启动脱欧程序将由政府自行决定,无需议会批准。而英国议会部分议员则主张脱欧程序主导权在议会而非政府。
法院的此次裁决意味着,在主导脱欧程序主导权问题上,英国政府遭遇重大挫折。英国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约翰·托马斯表示,英国宪法最基本的规则是,议会拥有最高权力,可以制定和取消任何法律。未经议会批准,政府没有权力启动脱欧程序。
英国首相府发言人表示,政府不服从法院的这一裁决,将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政府不打算让这一裁决破坏英国启动脱欧程序的时间表,将继续执行原定计划。
英国国际贸易大臣利亚姆·福克斯表示,政府对法院的这一裁决感到失望。英国人民已经通过全民公投决定退出欧盟,政府必须尊重全民公投的结果。
英国的一些宪法学者担忧,如果议会否决了英国脱欧的法案,就意味着议会否决了全民公投的结果,这将造成英国的宪政危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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