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媒报道,27日,日本政府在内阁会议上敲定了12月1日起扩大通讯监听对象的政令,这是规定必须对审讯进行录音和录像(可视化)、引入诉辩交易的《刑事诉讼法》等一系列法律修正案中的内容。
目前只能在调查药物和枪支犯罪、集体偷渡、组织性杀人等4种犯罪的过程中进行电话及短信监听,而修正案新增了诈骗、盗窃、杀人及纵火等9种类型。
由于无需NTT等通信商在场也可在办案部门的设施内实施监听,律师与学者批评“有可能被滥用”。
此外,政令还决定12月1日起施行检察官向被告递交证据一览表的制度。
审判员审理对象案件与检方独自调查案件过程中,警察与检方必须实施的审讯全过程可视化将在2019年底前落实,而嫌疑人或被告协助查明同伙罪行便可暂缓或免予起诉的诉辩交易则将于2018年底前开始施行。
济宁国际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