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拒绝国际裁决 美国没有资格说中国

2016-07-12 14:03:35 来源:济宁新闻网

中国日报网7月11日综合 7月12日,应菲律宾单方面请求成立的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将作出所谓的最终裁决。对此,中方声明,不接受、不承认仲裁庭管辖和裁决。中国对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这是具有充分的历史与法理依据的。中国拒绝参与和接受菲就南海争端单方面提起的仲裁及结果既合理也合法。但是,美国等国却打着要求“中国遵守国际规则”的旗号向中国施压,妄图让中国接受仲裁,扰乱南海局势。

事实上, 长久以来,美国才是那个游离于国际规则之外的异类,对不合自身利益的国际法院裁决,要么直接拒绝,要么在执行过程中推诿或拖延。早在30多年前,美国就曾拒绝接受国际法院的裁决。

1983年底和1984年初,为削弱尼加拉瓜政府,美国派人在该国布拉夫、科林托等港口附近布雷。布雷活动严重威胁了尼加拉瓜的安全和航行。1984年4月,尼加拉瓜向国际法院提出诉讼,指控美国政府指使美国军人和拉丁美洲国家的国民在尼加拉瓜港口布雷、破坏尼加拉瓜的石油设施和海军基地、侵犯尼加拉瓜的领空主权以及在尼加拉瓜组织和资助反政府集团等军事和准军事行动。尼加拉瓜请求国际法院判定美国的行动构成非法使用武力和以武力相威胁、干涉尼加拉瓜内政和侵犯尼加拉瓜主权的行为,请求法院责令美国立即停止上述行动并对尼加拉瓜及尼加拉瓜国民所受的损失给予赔偿;并请求国际法院指示临时保全措施。

美国提出种种反对理由,反对法院对此案具有管辖权,要求法院将此案从法院的受案清单中取消。这一要求遭到法院的拒绝。1984年11月,法院结束了此案的初步阶段审理,就法院的管辖权和应否接受该案的先决问题以15票对1票作出了肯定判决。美国于1985年1月宣布退出此案的诉讼程序。法院根据相关规约,继续对此案进行缺席审判。1986年,海牙国际法院对此案作出了对尼加拉瓜有利的裁决。作为联合国安理会的常任理事国,美国否决了要求它遵守上述裁决的决议。到了1988年,美国才由于国会的阻止而停止向尼加拉瓜叛军提供帮助。

美国拒绝配合国际法院的另一案例就是德国诉美国的拉格朗一案。

拉格朗这事儿得从30多年前说起。1982年1月,瓦尔特 拉格朗和卡尔 拉格朗兄弟因涉嫌抢劫银行以及谋杀罪在美国亚利桑那州被捕,两兄弟随后被判有罪并被判处死刑,判决得到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确认。但是他们两人是德国公民,有权获得德国领事的帮助。美国执法当局在逮捕两兄弟并获知两人的德国身份后,应该按照1963年《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36条的规定告知他们这项权利,同时将此案通知给德国领事官员。

但是,美国方面并没有这么做。在整个审判过程中,两兄弟不知道自己有这项权利,他们的律师也没有向他们提及此事。直到1992年6月,已经在监狱呆了10多年、正等着死刑来临的拉格朗兄弟从一同被关押的其他犯人处得知了《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规定,遂自己将此案通知了德国驻当地的领事官员。随后拉格朗兄弟在德国领事官员的帮助下,向美国法执法当局提出申请,要求重审此案,但是联邦最高法院在1998年拒绝对此案进行复审。尽管随后德国政府采取了种种努力,1999年2月24日,卡尔 拉格朗还是被处决了。

德国看这事儿不妙,便向国际法院提交了诉状,声称美国违反了《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规定。与此同时,德国还提出了一项指示采取临时措施的紧急请求,要求美国在国际法院对该案审理终结以前,暂停对瓦尔特 拉格朗执行死刑,此时距处决也就几个小时了。国际法院同意了此项请求,于1999年3月3日发出了采取临时措施的裁定。可是,美国并未遵守此项裁定,还是在当日将瓦尔特 拉格朗处死了。

人虽然死了,可是德国真心不服。德国决定继续在国际法院的诉讼。2001年6月,国际法院就德国诉美国的拉格朗一案做出了有利于德国的判决。

国际法院随后还受理了墨西哥状告美国在其国内刑事诉讼程序中违反《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案件,即阿维纳案。2004年,国际法院对阿维纳案作出判决,认定美国违反《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但是,上述判决作出后,美国各级法院却以种种理由拒绝遵从和执行国际法院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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