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香港11月16日电 香港高等法院15日就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提请的司法复核案作出判决,裁定两名候任立法会议员的宣誓没有法律效力,两人的议员资格被取消。香港多家报纸和各界人士认为,裁决彰显了法治精神,维护了“一国两制”原则,打击了“港独”分子的嚣张气焰,对香港社会明辨是非、正本清源起到了积极引导作用。
香港《文汇报》16日的社评《法庭裁决彰显法治 维护“一国”遏止“港独”》认为,这是法庭依据基本法和香港有关法律,结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释法而作出的公正裁决,不仅维护了“一国两制”原则以及香港的法治精神,也彰显了法庭和法官的正义形象,是顺应香港主流民意、彰显社会公义的正义之举,是对“港独”分子的重大打击,对整个香港社会明辨是非、正本清源,也有着积极的导向作用。广大香港市民在欢迎这个裁决的同时,也期待法庭继续依法处理同类司法复核案件,让那些利用宣誓鼓吹“港独”、捞取政治私利的反对派议员,得到应有的惩处。
文章说,更为重要的是,香港法庭所作出的公正裁决和相关判词,从司法层面上订下如何具体维护“一国两制”原则的规矩,这就是无论在何种场合,都不能公然冲击和挑战“一国两制”。高院裁决依法取消公然播“独”的两名议员资格,对香港社会具有重要的警示意义。
《大公报》以6个版面对高院裁决进行报道。题为《高院裁决遵循释法 梁游下场大快人心》的社评认为,法庭裁决一针见血地拆穿了两人否定“一国”、推行“港独”的实质,挫败了“港独”分子借“本土”之名、行分裂之实,通过地区选举混入权力架构的企图。裁决为解决后续问题提供了依据,有力彰显了中央宪制权威地位,并有效体现了特区司法的独立性。人大释法和有关裁决,为特区今后处理同类问题立下了明确的规矩和案例,也在香港社会中进一步明确了一些大是大非的原则和观念。
《香港商报》发表题为《梁游出局 咎由自取》的时评指出,两人的种种恶行,已经严重挑战了香港基本法,触碰了“一国两制”原则底线,伤害了包括香港人在内全体中国人的民族情感。裁决维护了香港法治的公平正义,获得香港多个政党、团体和众多市民的欢迎和支持。裁决具有深远的积极意义,沉重打击了“港独”势力的嚣张气焰,不仅有利于立法会秩序的恢复,亦有助社会认识“港独”的危害。
《星岛日报》题为《判决彰法治 游梁不能凌驾法律》的社论指出,法庭的裁决彰显法治,即使民选议员都不能够把自己置于法律之上。褫夺他们的议员资格,是经过严谨的法律程序,而且充分考虑过他们的抗辩理据。这宗可以成为案例的案件,宜及早提上终审庭定夺。
该报载文说,此次判案并非所谓“推翻选举结果”,而是两人拒绝履行法律规定的任职要求,不能因为他们拥有选民支持,就可置法律于不顾。
《东方日报》发表评论称,在议事堂上宣“独”兼辱华的两人被法庭判决宣誓无效,即时丧失议员资格,完全是咎由自取。
针对某些反对派人士及所谓“法律权威”抹黑人大释法,《东方日报》刊登署名文章认为,这些人貌似维护香港法治,却无法掩盖其根本目的是要包庇、袒护“港独”,要香港民众为“港独”埋单。
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袁国强16日表示,法院就立法会宣誓风波作出的判决,对立法会、特区政府乃至整个香港社会日后处理议员宣誓事宜提供清晰指引。
全国政协委员、香港广东社团总会主席陈永棋认为,高院裁决公正,也与人大释法內容完全吻合,令大家对香港司法制度更有信心。裁决同时彰显“港独”不得人心,无论是法理还是人情,“港独”都绝对没有市场。他表示,立法会一些有“港独”倾向的议员也应依法取消资格。
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香港总会理事长卢文端表示,高院裁决合法合理合情,符合国家宪法及香港基本法,也符合人大释法的要求。他指出,高院裁决对一些“港独”分子会有警惕作用,不论是立法会议员还是社会上的青年和学生,都绝不允许宣扬“港独”或“民族自决”。
全国政协委员、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会长李秀恒表示,立法会是庄严的议事平台,并非某些人做戏和搏出位的场所,希望一众议员日后能够遵守基本法,正视宣誓。
香港中华总商会也对高院判决表示欢迎。该会认为,法院依据人大早前的释法內容作出清晰判决,完全符合基本法和香港既有的法治精神,有助维护香港法治和社会长远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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