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11月15日电 (林宇星)香港特区高等法院15日下午就两名辱国候任立法会议员宣誓的司法复核案颁下判词,宣布两人在10月12日的就任宣誓违反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及《宣誓及声明条例》,有关宣誓属无效及没有法律效力,幷自宣誓当日起取消两人的议员资格,两人的立法会议席已悬空。
此前,两名候任议员在香港特区新一届立法会首次全体会议的宣誓就任仪式中作出辱国言行幷宣扬“港独”,立法会主席梁君彦10月18日裁定其宣誓无效。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联同特区政府律政司随即就两人是否能够重新宣誓提请司法复核,幷要求法庭颁布两名候任议员的议席悬空。
10月19日,香港立法会第一大政团——民主建港协进联盟(民建联)来到立法会示威区参加集会,抗议个别候任议员上周就职宣誓时侮辱国家和民族。中新社记者 谭达明 摄
高等法院法官区庆祥的判词指出,法庭同意行政长官和律政司司长的陈词,认同涉事两人作出誓言的形式和内容都客观及明显地表示他们无意忠诚及从实地支持及遵守立法会誓言及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也不承认“一国两制”的原则及该原则下“一国”的重要性。判词重申“一国两制”是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基石,以及奠定建基于香港基本法的香港宪制模式,幷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早前对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对香港所有法庭均具约束力,法庭应落实该解释。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本月7日正式颁布对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含义的解释,列明香港特区公职人员的宣誓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和内容要求,宣誓人必须真诚、庄重地进行宣誓。宣誓人故意宣读与法定誓言不一致的誓言或者以任何不真诚、不庄重的方式宣誓,所作宣誓属无效,宣誓人即丧失就任相应公职的资格。
同时,高等法院还颁布若干禁制令,禁止两人声称有权或以立法会议员的身份行事,禁止立法会主席为两人再次宣誓监誓或准许为两人的宣誓监誓。
有香港市民在高等法院门外得悉司法复核结果后欢呼。其中一位高先生说:“我觉得今次判决是公正和合乎情理的,把香港一直以来的司法精神彰显出来,是我们希望见到的结果。涉事2人不严格遵从法律条例,我们有法要依,不能随随便便嘛!”(完)
济宁港澳新闻